原文
時珍曰:按:陳藏器云:故錦灰療食錦蟲蠱毒。注云:蟲屈如指環,食故緋帛錦,如蠶之食葉也。今考之,此蟲即金蠶也。蔡絛《叢談》云:金蠶始於蜀中,近及湖、廣,閩、粵浸多。狀如蠶,金色,日食蜀錦四寸。南人畜之,取其糞置飲食中以毒人,人即死也。蠶得所欲,日置他財,使人暴富。
李時珍說:按:陳藏器說:舊錦灰治療食錦蟲蠱毒。註解說:蟲彎曲如指環,吃舊的紅色帛錦,像蠶吃葉子一樣。現在考證,這種蟲就是金蠶。蔡絛《叢談》說:金蠶起源於蜀中,後來擴展到湖廣、閩粵逐漸增多。形狀像蠶,金色,每天吃蜀錦四寸。南方人畜養牠,取牠的糞便放在飲食中用以毒人,人就會死。金蠶得到牠想要的,每天放置其他財物,使人暴富。
原文
然遣之極難,水火兵刃所不能害。必倍其所致金銀錦物,置蠶於中,投之路旁。人偶收之,蠶隨以往,謂之嫁金蠶。不然能入人腹。殘齧腸胃,完然而出,如屍蟲也。有人守福清,民訟金蠶毒,治求不得。或令取兩刺蝟,入其家捕之必獲,蝟果於榻下牆隙擒出。夫金蠶甚毒,若有鬼神,而蝟能制之,何耶?又《幕府燕閒錄》云:池州進士鄒閬家貧,一日啟戶,獲一小籠,內有銀器,持歸。覺股上有物,蠕蠕如蠶,金色爛然,遂撥去之,仍復在舊處。
然而驅遣牠極難,水火兵器都不能傷害牠。一定要加倍牠所帶來的金銀錦緞物品,把蠶放在其中,丟在路旁。有人偶然撿到,蠶就跟著前往,叫做嫁金蠶。不然牠能進入人的肚子,殘害啃咬腸胃,然後完整地出來,像屍蟲一樣。有人擔任福清地方官,百姓控告金蠶毒,追查找不到。有人命令取兩隻刺蝟,進入他家捕捉必定能抓到,刺蝟果然在床下牆縫中擒獲。金蠶非常毒,好像有鬼神,而刺蝟能制服牠,為什麼呢?又《幕府燕閒錄》說:池州進士鄒閬家境貧窮,一天開門,得到一個小籠子,裡面有銀器,拿回家。感覺大腿上有東西,蠕動像蠶,金色燦爛,於是撥掉牠,卻仍然回到原來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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踐之斫之,投之水火,皆即如故。閬以問友人。友人曰:此金蠶也。備告其故。閬歸告妻云:吾事之不可,送之家貧,何以生為?遂吞之。家人謂其必死。寂無所苦,竟以壽終。豈至誠之盛,妖不勝正耶?時珍竊謂:金蠶之蠱,為害甚大。故備書二事,一見此蠱畏蝟,一見至誠勝邪也。
踩牠砍牠,投入水火,都立刻恢復原狀。鄒閬以此問朋友。朋友說:這是金蠶。詳細告訴他緣故。鄒閬回家告訴妻子說:我侍奉牠不行,送走牠家裡貧窮,憑什麼活著?於是吞下牠。家人認為他必死。但寂靜沒有痛苦,竟然壽終正寢。難道是至誠盛大,妖邪不能勝過正氣嗎?李時珍私下認為:金蠶的蠱毒,為害很大。所以詳細記載兩件事,一見此蠱畏懼刺蝟,一見至誠勝過邪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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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夷堅志》言:中此蠱者,吮白礬味甘。嚼黑豆不腥,以石榴根皮煎汁吐之。《醫學正傳》用樟木屑煎汁吐之,亦一法也。愚意不若以蝟皮治之,為勝其天。
《夷堅志》說:中此蠱毒的人,吮吸白礬味道甘甜。嚼黑豆不腥,用石榴根皮煎汁讓他吐出。《醫學正傳》用樟木屑煎汁讓他吐出,也是一個方法。我認為不如用刺蝟皮治療,因為能勝過牠的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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