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虫部第四十二卷

溪鬼蟲(2)

虫部第四十二卷2
原文
皆殺人,不過二十日。方家用藥,與傷寒、溫病相似。或以小蒜煮湯浴之,及諸藥方。又云:江南射工毒蟲,在山澗水中。人行或浴,則此蟲含沙射人形影則病。有四種,初得皆如傷寒,或似中惡:一種遍身有黑黶子,四邊悉赤,犯之如刺;一種作瘡,久即穿陷;一種突起如石;一種如火灼熛瘡也。療之並有方法。
白話
都會殺人,不超過二十天。方家用藥,和傷寒、溫病相似。有時用小蒜煮湯來洗浴,以及各種藥方。又說:江南的射工毒蟲,在山澗的水裡。人走路或洗澡,那麼這種蟲含沙射中人的形影就會生病。有四種:剛得時都像傷寒,或者像中惡:一種全身有黑點,周圍全紅,碰到像刺一樣;一種形成瘡,久了就穿破凹陷;一種突起像石頭;一種像火燒的瘡。治療它們都有方法。
原文
王充《論衡》云:短狐含太陽毒氣而生,故有弓矢射人,中人如火灼也。
白話
王充《論衡》說:短狐含有太陽的毒氣而生,所以用弓箭射人,被射中的人像火燒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