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服器部第三十八卷

竹籃

服器部第三十八卷3
原文
(《拾遺》)
白話
(出自《拾遺》)
原文
【釋名】藏器曰:竹器也。
白話
【釋名】陳藏器說:這是竹製的器具。
原文
【主治】取耳燒灰,敷狗咬瘡(藏器)。
白話
【主治】取竹籃的耳部燒成灰,敷在狗咬傷的瘡上(陳藏器說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