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服器部第三十八卷

撥火杖

服器部第三十八卷6
原文
(《拾遺》)
白話
(《拾遺》)
原文
【釋名】火槽頭(《拾遺》)、火柴頭。
白話
【名稱解釋】火槽頭(《拾遺》)、火柴頭。
原文
時珍曰:撥火之杖,燒殘之柴,同一理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撥火的木杖,燒剩的柴,是同一道理。
原文
【主治】蠍螫,以橫井上立愈。其上立炭,刮敷金瘡,止血生肉。帶之,辟邪惡鬼。帶火納水底,取得水銀著出(藏器)。止小兒驚忤夜啼(時珍)。
白話
【主治】蠍子螫傷,橫放在井上立刻痊癒。它上面的炭,刮下來敷塗金瘡,能止血生肉。佩戴它,能避開邪惡鬼怪。帶著火放入水底,可以取得水銀(藏器)。治療小兒驚忤夜啼(李時珍)。
原文
【附方】新一。
白話
【附方】新方一個。
原文
客忤夜啼:用本家廚下燒殘火柴頭一個,削平焦處。向上硃砂書云:撥火杖!撥火杖!天上五雷公,差來作神將。捉住夜啼鬼,打殺不要放。急急如律令。書畢,勿令人知,安立床前腳下,男左女右。(《岣嶁神書》)
白話
客忤夜啼:用自家廚房裡燒剩的火柴頭一個,削平燒焦的地方。朝上用硃砂寫道:撥火杖!撥火杖!天上五雷公,差來作神將。捉住夜啼鬼,打殺不要放。急急如律令。寫完後,不要讓人知道,安放在床前腳下,男左女右。(《岣嶁神書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