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服器部第三十八卷

敗天公

服器部第三十八卷5
原文
(《別錄》下品)
白話
(出自《別錄》下品)。
原文
【釋名】笠。
白話
【釋名】笠。
原文
弘景曰:此乃人所戴竹笠之敗者。取竹燒灰用。
白話
陶弘景說:這是人們所戴的竹笠中破舊的。取竹子燒成灰使用。
原文
時珍曰:笠乃賤者御雨之具。以竹為胎,以箬葉夾之。《穹天論》云:天形如笠,而冒地之表。則天公之名,蓋取於此。近代又以牛馬尾、棕毛、皂羅漆制以蔽日者,亦名笠子,乃古所謂褦襶子者也。
白話
李時珍說:笠是貧賤之人用來擋雨的工具。用竹子做胎,用箬葉夾在中間。《穹天論》說:天的形狀像笠,覆蓋在地的表面。所以「天公」這個名稱,大概取自這裡。近代又用牛馬尾、棕毛、皂羅漆製成用來遮陽的,也叫笠子,就是古人所說的褦襶子。
原文
【主治】平。主鬼疰精魅,燒灰酒服(《別錄》)。
白話
【主治】性平。主治鬼疰精魅,燒成灰用酒送服(出自《別錄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