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木部第三十五卷

蘇方木

木部第三十五卷24
原文
(《唐本草》)
白話
(出自《唐本草》)
原文
【釋名】蘇木。
白話
【釋名】蘇木。
原文
時珍曰:海島有蘇方國,其地產此木,故名。今人省呼為蘇木爾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海島上有個蘇方國,當地出產這種樹木,因此得名。現在的人簡稱為蘇木罷了。
原文
【集解】恭曰:蘇方木自南海、崑崙來,而交州、愛州亦有之。樹似庵羅,葉若榆葉而無澀,抽條長丈許,花黃,子生青熟黑。其木,人用染絳色。
白話
【集解】蘇恭說:蘇方木從南海、崑崙而來,而交州、愛州也有。樹像庵羅樹,葉子像榆樹葉但沒有澀味,抽出的枝條長一丈左右,花黃色,果實生時青色,熟時黑色。這種木材,人們用來染大紅色。
原文
珣曰:按:徐表《南州記》云:生海畔。
白話
李珣說:按:徐表《南州記》記載:生長在海邊。
原文
葉似絳,木若女貞。
白話
葉子像絳色,樹木像女貞。
原文
時珍曰:按:嵇含《南方草木狀》云:蘇方樹類槐,黃花黑子,出九真。煎汁忌鐵器,則色黯。其木蠹之糞名曰紫納,亦可用。暹羅國人賤用如薪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按:嵇含《南方草木狀》記載:蘇方樹類似槐樹,黃色花,黑色子實,出產於九真。煎煮汁液忌用鐵器,否則顏色會變暗。這種樹木被蟲蛀後的糞便叫做紫納,也可使用。暹羅國人把它當作柴薪一樣低賤使用。
原文
【修治】斅曰:凡使去上粗皮並節。若得中心紋橫如紫角者,號曰木中尊,其力倍常百等。須細銼重搗,拌細梅樹枝蒸之,從巳至申,陰乾用。
白話
【修治】雷斅說:凡使用時要除去上面的粗皮和節。如果得到中心有橫向紋理像紫色角狀的,稱為木中尊,它的效力是平常的百倍。需細切、反覆搗碎,拌上細梅樹枝蒸,從巳時到申時,陰乾後使用。
原文
【氣味】甘、咸,平,無毒。
白話
【氣味】甘、鹹,性平,無毒。
原文
杲曰:甘、咸,涼。可升可降,陽中陰也。
白話
李杲說:甘、鹹,性涼。可升可降,是陽中之陰。
原文
好古曰:味甘而微酸、辛,其性平。
白話
王好古說:味甘而微酸、辛,其性平。
原文
【主治】破血。產後血脹悶欲死者,水煮五兩,取濃汁服(《唐本》)。
白話
【主治】破血。產後血脹悶想要死的,用水煮五兩,取濃汁服用(出自《唐本草》)。
原文
婦人血氣心腹痛,月候不調及蓐癆,排膿止痛,消癰腫撲損瘀血,女人失音血噤,赤白痢,並後分急痛(大明)。虛勞血癖氣壅滯,產後惡露不安,心腹攪痛,及經絡不通,男女中風,口噤不語。並宜細研乳頭香末方寸匕,以酒煎蘇方木,調服,立吐惡物瘥(《海藥》)。
白話
婦人血氣心腹痛,月經不調及產後蓐勞,排膿止痛,消癰腫跌打損傷瘀血,女人失音、血噤,赤白痢,以及便後急痛(大明)。虛勞血癖、氣壅滯,產後惡露不安,心腹絞痛,以及經絡不通,男女中風,口噤不語。都應細研乳頭香末方寸匕,用酒煎蘇方木,調服,立即吐出惡物而癒(出自《海藥本草》)。
原文
霍亂嘔逆,及人常嘔吐,用水煎服(藏器)。破瘡瘍死血,產後敗血(李杲)。
白話
霍亂嘔吐呃逆,以及人經常嘔吐,用水煎服(陳藏器)。破除瘡瘍死血、產後敗血(李杲)。
原文
【發明】元素曰:蘇木性涼,味微辛。發散表裡風氣,宜與防風同用。又能破死血,產後血腫脹滿欲死者宜之。時珍曰:蘇方木乃三陰經血分藥。少用則和血,多用則破血。
白話
【發明】張元素說:蘇木性涼,味微辛。發散表裡風氣,宜與防風同用。又能破除死血,產後血腫脹滿欲死的宜用。李時珍說:蘇方木是入三陰經的血分藥。少用則調和血分,多用則破血。
原文
【附方】舊一,新五。
白話
【附方】舊方一首,新方五首。
原文
產後血暈:蘇方木三兩,水五升,煎取二升,分再服。(《肘後方》)。
白話
產後血暈:蘇方木三兩,水五升,煎取二升,分兩次服。(出自《肘後方》)。
原文
產後氣喘,面黑欲死,乃血入肺也:用蘇木二兩,水兩碗,煮一碗,入人參末一兩服。
白話
產後氣喘,面色發黑想要死,這是血入肺中:用蘇木二兩,水兩碗,煮成一碗,加入人參末一兩服用。
原文
隨時加減,神效不可言。(胡氏方)。
白話
隨時加減,神效不可言。(胡氏方)。
原文
破傷風病:蘇方木(為散)三錢,酒服立效。
白話
破傷風病:蘇方木(研為散)三錢,酒送服立即見效。
原文
名獨聖散。(《普濟方》)。
白話
名為獨聖散。(出自《普濟方》)。
原文
腳氣腫痛:蘇方木、鷺鷥藤等分,細銼,入澱粉少許,水二斗,煎一斗五升,先熏後洗。(《普濟方》)。
白話
腳氣腫痛:蘇方木、鷺鷥藤等分,細切,加入澱粉少許,水二斗,煎至一斗五升,先熏後洗。(出自《普濟方》)。
原文
偏墜腫痛:蘇方木二兩,好酒一壺煮熟,頻飲立好。(《集簡方》)。
白話
偏墜腫痛:蘇方木二兩,好酒一壺煮熟,頻頻飲用立即好轉。(出自《集簡方》)。
原文
金瘡接指:凡指斷及刀斧傷。用真蘇木末敷之,外以蠶繭包縛完固,數日如故。(《攝生方》)
白話
金瘡接指:凡手指斷掉及刀斧傷。用真蘇木末敷上,外面用蠶繭包裹綁縛牢固,幾天後恢復如初。(出自《攝生方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