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果部第三十三卷

諸果有毒

果部第三十三卷7
原文
(《拾遺》)
白話
(《拾遺》)
原文
凡果未成核者,食之令人發癰癤及寒熱。
白話
凡是果實還沒有長成核的,吃了會讓人長癰瘡癤子,並引起發冷發熱。
原文
凡果落地有惡蟲緣過者,食之令人患九漏。
白話
凡是果實掉在地上,有毒蟲爬過的,吃了會讓人患上九漏病。
原文
凡果雙仁者,有毒殺人。
白話
凡是果實有雙仁的,有毒,會毒死人。
原文
凡瓜雙蒂者,有毒殺人;沉水者,殺人。
白話
凡是瓜有兩個蒂的,有毒,會毒死人;能沉入水中的瓜,也會毒死人。
原文
凡果忽有異常者,根下必有毒蛇,食之殺人。
白話
凡是果實突然出現異常形狀的,它的根下必定有毒蛇,吃了會毒死人。
原文
互考楮實,梧桐子,枸杞子,金櫻子,山茱萸,桑椹,木半夏,胡頹子,松花,桂花,櫟實(已上木部),黃精,葳蕤,蒲黃,菰首,蒟醬,豆蔻,益智子,使君子,燕覆子,蓬蘽,覆盆子(已上草部)
白話
互相參考:楮實、梧桐子、枸杞子、金櫻子、山茱萸、桑椹、木半夏、胡頹子、松花、桂花、櫟實(以上屬於木部);黃精、葳蕤、蒲黃、菰首、蒟醬、豆蔻、益智子、使君子、燕覆子、蓬蘽、覆盆子(以上屬於草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