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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釋名】鶯桃(《禮注》)、含桃(《月令》)、荊桃。
【釋名】鶯桃(《禮注》)、含桃(《月令》)、荊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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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奭曰:孟詵《本草》言:此乃櫻,非桃也。雖非桃類,以其形肖桃,故曰櫻桃,又何疑焉?如沐猴梨、胡桃之類,皆取其形相似耳。《禮記》:仲春,天子以含桃薦宗廟,即此。故王維詩云:才是寢園春薦後,非干御苑鳥銜殘。藥中不甚用。
宗奭說:孟詵的《本草》說:這是櫻,不是桃。雖然不是桃類,但因為它的形狀像桃,所以叫做櫻桃,又有什麼可懷疑的呢?就像沐猴梨、胡桃之類,都是取其形狀相似罷了。《禮記》說:仲春時節,天子用含桃來供奉宗廟,就是這個。所以王維的詩說:『才是寢園春薦後,非干御苑鳥銜殘。』藥中不太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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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珍曰:其顆如瓔珠,故謂之櫻。而許慎作鶯桃,云鶯所含食,故又曰含桃,亦通。案:《爾雅》云:楔(音戛),荊桃也。孫炎注云:即今櫻桃。最大而甘者,謂之崖蜜。
時珍說:它的果實像瓔珞珠子,所以叫做櫻。而許慎寫作鶯桃,說是黃鶯所含食的,所以又叫做含桃,也說得通。考證:《爾雅》說:楔(音戛),就是荊桃。孫炎注釋說:就是現在的櫻桃。最大而且甜的,叫做崖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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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頌曰:櫻桃,處處有之,而洛中者最勝。其木多陰,先百果熟,故古人多貴之。其實熟時深紅色者,謂之朱櫻。紫色,皮里有細黃點者,謂之紫櫻,味最珍重。又有正黃明者,謂之蠟櫻。小而紅者,謂之櫻珠,味皆不及。極大者,有若彈丸,核細而肉厚,尤難得。
【集解】頌說:櫻桃,到處都有,而洛陽一帶的最好。它的樹木多蔭,比百果先成熟,所以古人很看重它。它的果實成熟時深紅色的,叫做朱櫻。紫色的,皮裡有細黃點的,叫做紫櫻,味道最為珍貴。還有正黃而明亮的,叫做蠟櫻。小而紅的,叫做櫻珠,味道都不如那些。極大的,像彈丸一樣,核小肉厚,尤其難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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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珍曰:櫻桃樹不甚高。春初開白花,繁英如雪。葉團,有尖及細齒。結子一枝數十顆,三月熟時須守護,否則鳥食無遺也。鹽藏、蜜煎皆可,或同蜜搗作糕食,唐人以酪薦食之。林洪《山家清供》云:櫻桃經雨則蟲自內生,人莫之見。用水浸良久,則蟲皆出,乃可食也。試之果然。
時珍說:櫻桃樹不太高。初春開白花,繁花如雪。葉子圓形,有尖頭和細鋸齒。結實一枝數十顆,三月成熟時須要守護,否則會被鳥吃光。用鹽醃、蜜煎都可以,或者同蜜搗爛做糕點吃,唐人用酪配著吃。林洪《山家清供》說:櫻桃經過雨水就會從內部生蟲,人看不見。用水浸泡很久,蟲就會全部出來,然後才可以吃。試驗過果然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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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氣味】甘,熱,澀,無毒。大明曰:平,微毒。多食令人吐。
【氣味】甘,熱,澀,無毒。大明說:性平,微毒。多吃會使人嘔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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詵曰:食多無損,但發虛熱耳。有暗風人不可食,食之立發。
孟詵說:多吃沒有損害,只是會引發虛熱罷了。有暗風病的人不可以吃,吃了立刻發作。
李鵬飛說:損傷筋骨,敗壞血氣。有寒熱病的人不可以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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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治】調中,益脾氣,令人好顏色,美志(《別錄》)。止泄精、水穀痢(孟詵)。
【主治】調和中焦,增益脾氣,使人臉色好,志氣美好(《別錄》)。止泄精、水穀痢(孟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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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發明】宗奭曰:小兒食之過多,無不作熱。此果三月末、四月初熟,得正陽之氣,先諸果熟,故性熱也。
【發明】宗奭說:小孩子吃太多,沒有不生熱的。這種果實在三月末、四月初成熟,得到正陽之氣,比諸果先熟,所以性質是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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震亨曰:櫻桃屬火而有土,性大熱而發濕。舊有熱病及喘嗽者,得之立病,且有死者也。
震亨說:櫻桃屬於火而帶有土,性質大熱而引發濕氣。原本有熱病以及喘咳的人,吃了立刻發病,甚至有死亡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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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珍曰:案:張子和《儒門事親》云:舞水一富家有二子,好食紫櫻,每日啖一、二升。半月後,長者發肺痿,幼者發肺癰,相繼而死。嗚呼!百果之生,所以養人,非欲害人。富貴之家,縱其嗜欲取死,是何?天耶?命耶?邵堯夫詩云:爽口物多終作疾。真格言哉!觀此,則寇、朱二氏之言,益可證矣。
時珍說:考證:張子和《儒門事親》說:舞水有一富家有二個兒子,喜歡吃紫櫻,每天吃一、二升。半個月後,年長的得了肺痿,年幼的得了肺癰,相繼而死。唉!百果的生長,是用來養人的,不是想要害人。富貴之家,放縱自己的嗜好慾望而導致死亡,這是為什麼?是天意呢?還是命運呢?邵堯夫的詩說:『爽口物多終作疾。』真是格言啊!看這些,那麼寇氏、朱氏的說法,更加可以證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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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維詩云:飽食不須愁內熱,大官還有蔗漿寒。蓋謂寒物同食,猶可解其熱也。
王維的詩說:『飽食不須愁內熱,大官還有蔗漿寒。』大概是說與寒性食物同吃,還可以解它的熱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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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治】雀卵斑䵟,同紫萍、牙皂、白梅肉研和,日用洗面(時珍)。
【主治】雀卵斑和黑斑,同紫萍、牙皂、白梅肉研磨混合,每天用於洗臉(時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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