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【集解】《別錄》曰:腐婢生漢中,小豆花也。七月採之,陰乾四十日。
【集解】《別錄》說:腐婢產於漢中,是小豆的花。七月採摘,陰乾四十天。
原文
弘景曰:花與實異用,故不同品。方家不用。未解何故有腐婢之名?《本經》不言是小豆花,《別錄》乃云,未審是否?今海邊有小樹,狀如梔子,莖條多曲,氣似腐臭。土人呼為腐婢,療瘧有效。以酒漬皮服,療心腹疾。此當是真,此條應入木部也。
陶弘景說:花和果實用途不同,所以屬於不同品類。方家不使用。不明白為什麼有腐婢這個名稱?《本經》沒有說是小豆花,《別錄》卻這麼說,不知道是否正確?現在海邊有一種小樹,形狀像梔子,莖條多彎曲,氣味像腐臭。當地人稱它為腐婢,治療瘧疾有效。用酒浸泡樹皮服用,治療心腹疾病。這應該是真正的腐婢,這一條應該歸入木部。
原文
恭曰:腐婢,相承以為葛花。葛花消酒大勝,而小豆全無此效,當以葛花為真。
蘇恭說:腐婢,歷來被認為是葛花。葛花解酒效果很好,而小豆完全沒有這種功效,應當以葛花為真正的腐婢。
原文
禹錫曰:按:《別本》云:小豆花亦有腐氣。與葛花同服,飲酒不醉。與《本經》治酒病相合。陶、蘇二說並非。
掌禹錫說:根據《別本》記載:小豆花也有腐臭之氣。與葛花一同服用,飲酒不會醉。這與《本經》治療酒病相符。陶弘景和蘇恭兩人的說法都不對。
原文
頌曰:海邊小樹、葛花、赤小豆花,三物皆有腐婢之名,名同物異也。
蘇頌說:海邊小樹、葛花、赤小豆花,這三種東西都有腐婢的名稱,名字相同但實物不同。
寇宗奭說:腐婢既然歸在穀部,那麼豆花是正確的,不必多辯。
原文
時珍曰:葛花已見本條。小豆能利小便,治熱中,下氣止渴,與腐婢主療相同,其為豆花無疑。但小豆有數種,甄氏《藥性論》獨指為赤小豆,今姑從之。
李時珍說:葛花已在本條中出現。小豆能利小便,治療熱中,下氣止渴,與腐婢的主治相同,它無疑是豆花。但小豆有幾種,甄權的《藥性論》單獨指為赤小豆,現在暫且依從此說。
原文
【主治】痎瘧,寒熱邪氣,泄痢,陰不起。止消渴。病酒頭痛(《本經》。《心鏡》云:上證,用花同豉汁五味,煮羹食之)。消酒毒,明目,下水氣,治小兒丹毒熱腫,散氣滿不能食,煮一頓食之(《藥性》)。治熱中積熱,痔瘻下血(時珍。《宣明》葛花丸中用之)。
【主治】瘧疾,寒熱邪氣,泄瀉痢疾,陰痿不起。止消渴。病酒頭痛(《本經》。《心鏡》說:上述症狀,用花同豆豉汁及五味,煮成羹食用)。消除酒毒,明目,通利水氣,治療小兒丹毒熱腫,消散氣滿不能進食,煮一頓食用(《藥性》)。治療熱中積熱,痔瘡瘻管下血(李時珍。《宣明》葛花丸中使用它)。
原文
飲酒不醉:小豆花、葉,陰乾百日為末,水服方寸匕。或加葛花等分。(《千金》)。
飲酒不醉:用小豆花和葉,陰乾一百天,研成末,用水送服方寸匕。或者加入等量的葛花。(出自《千金要方》)
疔瘡惡腫:用小豆花末,敷在患處。(出自《普濟方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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