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草部第十三卷

黃芩(2)

草部第十三卷8
原文
元素曰:黃芩之用有九:瀉肺熱,一也;上焦皮膚風熱風濕,二也;去諸熱,三也;利胸中氣,四也;消痰膈,五也;除脾經諸濕,六也;夏月須用,七也;婦人產後養陰退陽,八也;安胎,九也。酒炒上行,主上部積血,非此不能除。下痢膿血,腹痛後重,身熱久不能止者,與芍藥、甘草同用之。
白話
元素說:黃芩的功用有九種:瀉肺熱,是第一;上焦皮膚風熱風濕,是第二;去除各種熱證,是第三;通利胸中氣機,是第四;消除痰膈,是第五;去除脾經的各種濕邪,是第六;夏天必須使用,是第七;婦人產後養陰退陽,是第八;安胎,是第九。用酒炒過後上行,主治上部的積血,沒有它不能去除。下痢膿血,腹痛後重,身體發熱長久不能停止的,與芍藥、甘草一同使用。
原文
凡諸瘡痛不可忍者,宜芩、連苦寒之藥,詳上下,分身、梢及引經藥用之。
白話
凡是各種瘡瘍疼痛難以忍受的,適宜用黃芩、黃連等苦寒的藥物,根據上下部位,分為身、梢以及引經藥來使用。
原文
震亨曰:黃芩降痰,假其降火也。凡去上焦濕熱,須以酒洗過用。片芩瀉肺火,須用桑白皮佐之。若肺虛者,多用則傷肺,必先以天門冬保定肺氣而後用之。黃芩、白朮乃安胎聖藥,俗以黃芩為寒而不敢用,蓋不知胎孕宜清熱涼血,血不妄行,乃能養胎。黃芩乃上、中二焦藥,能降火下行,白朮能補脾也。
白話
震亨說:黃芩降痰,是藉助它的降火作用。凡是去除上焦濕熱,必須用酒洗過後使用。片芩瀉肺火,必須用桑白皮輔助它。如果肺虛的人,多用就會傷肺,必須先用天門冬穩固肺氣然後再用。黃芩、白朮是安胎的聖藥,世俗認為黃芩性寒而不敢使用,大概不知道胎孕適宜清熱涼血,血不妄行,才能養胎。黃芩是上、中二焦的藥,能降火下行,白朮能補脾。
原文
羅天益曰:肺主氣,熱傷氣,故身體麻木。又五臭入肺為腥,故黃芩之苦寒,能瀉火、補氣而利肺,治喉中腥臭。頌曰:張仲景治傷寒心下痞滿,瀉心湯。凡四方皆用黃芩,以其主諸熱、利小腸故也。又太陽病下之利不止,喘而汗出者,有葛根黃芩黃連湯,及主妊娠安胎散,亦多用之。
白話
羅天益說:肺主氣,熱邪會損傷氣,所以身體麻木。又五種氣味入肺則為腥臭,所以黃芩的苦寒,能瀉火、補氣而利肺,治療喉中腥臭。蘇頌說:張仲景治療傷寒心下痞滿,用瀉心湯。總共四個方劑都用黃芩,因為它主治各種熱證、通利小腸的緣故。又太陽病誤下後利不止,氣喘而汗出的,有葛根黃芩黃連湯,以及主治妊娠的安胎散,也多用它。
原文
時珍曰:潔古張氏言:黃芩瀉肺火,治脾濕;東垣李氏言:片芩治肺火,條芩治大腸火;丹溪朱氏言:黃芩治上中二焦火;而張仲景治少陽證小柴胡湯,太陽少陽合病下利黃芩湯,少陽證下後心下滿而不痛瀉心湯,並用之;成無己言黃芩苦而入心,泄痞熱。是黃芩能入手少陰陽明、手足太陰少陽六經矣。
白話
時珍說:潔古張氏說:黃芩瀉肺火,治脾濕;東垣李氏說:片芩治肺火,條芩治大腸火;丹溪朱氏說:黃芩治上中二焦火;而張仲景治療少陽證用小柴胡湯,太陽少陽合病下利用黃芩湯,少陽證下後心下滿而不痛用瀉心湯,都使用它;成無己說黃芩味苦而入心,泄痞熱。這樣黃芩能入手少陰、陽明、手足太陰、少陽六經了。
原文
蓋黃芩氣寒味苦,色黃帶綠,苦入心,寒勝熱,瀉心火,治脾之濕熱,一則金不受刑,一則胃火不流入肺,即所以救肺也。肺虛不宜者,苦寒傷脾胃,損其母也。少陽之證,寒熱胸脅痞滿,默默不欲飲食,心煩嘔,或渴或痞,或小便不利。雖曰病在半表半裡,而胸脅痞滿,實兼心肺上焦之邪。
白話
因為黃芩氣寒味苦,色黃帶綠,苦味入心,寒性能勝熱,瀉心火,治療脾的濕熱,一方面使肺金不受刑克,一方面使胃火不流入肺,這就是用來救肺的原因。肺虛不宜使用的人,是因為苦寒傷脾胃,損傷了肺的母臟(脾)。少陽證,寒熱往來、胸脅痞滿,沉默不願飲食,心煩作嘔,或口渴或痞塞,或小便不利。雖說病在半表半裡,但胸脅痞滿,實際兼有心肺上焦的邪氣。
原文
心煩喜嘔,默默不欲飲食,又兼脾胃中焦之證。故用黃芩以治手足少陽相火,黃芩亦少陽本經藥也。成無己《注傷寒論》,但云柴胡、黃芩之苦,以發傳邪之熱;芍藥、黃芩之苦,以堅斂腸胃之氣,殊昧其治火之妙。楊士瀛《直指方》云:柴胡退熱,不及黃芩。蓋亦不知柴胡之退熱,乃苦以發之,散火之標也;黃芩之退熱,乃寒能勝熱,折火之本也。
白話
心煩喜嘔,沉默不願飲食,又兼有脾胃中焦的證候。所以用黃芩來治療手足少陽的相火,黃芩也是少陽本經的藥。成無己《注傷寒論》,只說柴胡、黃芩的苦味,用來發散傳變邪氣的熱;芍藥、黃芩的苦味,用來堅斂腸胃之氣,完全忽略了它們治療火邪的妙處。楊士瀛《直指方》說:柴胡退熱,不如黃芩。大概也不知道柴胡的退熱,是苦味來發散,散火之標;黃芩的退熱,是寒能勝熱,折火之本。
原文
仲景又云:少陽證腹中痛者,去黃芩,加芍藥。心下悸,小便不利者,去黃芩,加茯苓。似與《別錄》治少腹絞痛、利小腸之文不合。成氏言黃芩寒中,苦能堅腎,故去之,蓋亦不然。至此當以意逆之,辨以脈證可也。若因飲寒受寒,腹中痛,及飲水心下悸,小便不利,而脈不數者,是里無熱證,則黃芩不可用也。若熱厥腹痛,肺熱而小便不利者,黃芩其可不用乎?故善觀書者,先求之理,毋徒泥其文。
白話
仲景又說:少陽證腹中疼痛的,去掉黃芩,加芍藥。心下悸動,小便不利的,去掉黃芩,加茯苓。似乎與《別錄》治療少腹絞痛、通利小腸的記載不合。成氏說黃芩寒中,苦能堅腎,所以去掉,大概也不對。到這裡應當以意逆推,用脈證來辨別就可以了。如果因為飲冷受寒,腹中疼痛,以及飲水後心下悸動,小便不利,而脈不數的,這是裡無熱證,那麼黃芩不可用。如果熱厥腹痛,肺熱而小便不利的,黃芩難道可以不用嗎?所以善於讀書的人,先探求其中的道理,不要只拘泥於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