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李杲曰:夫治病者,當知標本。以身論之,外為標,內為本;陽為標,陰為本。
李杲說:治病的人,應當知道標本。以身體來說,外部是標,內部是本;陽是標,陰是本。
原文
故六腑屬陽為標,五臟屬陰為本;臟腑在內為本,十二經絡在外為標。而臟腑、陰陽、氣血、經絡,又各有標本焉。以病論之,先受為本,後傳為標。故百病必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否則邪氣滋甚,其病益蓄。縱先生輕病,後生重病,亦先治其輕,後治其重,則邪氣乃伏。有中滿及病大小便不利,則無問先後標本,必先治滿及大小便,為其急也。
所以六腑屬陽是標,五臟屬陰是本;臟腑在體內是本,十二經絡在體表是標。而臟腑、陰陽、氣血、經絡,又各自有標本。以疾病來說,先受的病邪是本,後傳的病變是標。所以各種疾病必定先治療其本,後治療其標。否則邪氣會更加嚴重,疾病會更加積聚。即使先發生輕病,後發生重病,也先治療輕病,後治療重病,那麼邪氣就會被制服。如果出現中滿(腹部脹滿)以及大小便不利的情況,則不論先後標本,必定先治療脹滿及大小便,因為這是急迫的症狀。
原文
故曰:緩則治其本,急則治其標。又從前來者,為實邪;後來者,為虛邪。實則瀉其子,虛則補其母。假如肝受心火,為前來實邪,當於肝經刺榮穴以瀉心火,為先治其本;於心經刺榮穴以瀉心火,為後治其標。用藥則入肝之藥為引,用瀉心之藥為君。《經》云:本而標之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是也。
所以說:病情緩慢的就治療其本,病情急迫的就治療其標。再者,從前面傳來的(母病及子)是實邪;從後面傳來的(子病及母)是虛邪。實證就瀉其子,虛證就補其母。假如肝臟感受心火,這是從前面傳來的實邪,應當在肝經刺榮穴來瀉心火,這是先治其本;在心經刺榮穴來瀉心火,這是後治其標。用藥則以入肝經的藥為引藥,以瀉心火的藥為君藥。《內經》說:本而標之,就是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
原文
又如肝受腎水為虛邪,當於腎經刺井穴以補肝木,為先治其標;後於肝經刺合穴以瀉腎水,為後治其本。用藥則入腎之藥為引,補肝之藥為君。《經》云: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是也。
又如肝臟感受腎水(水不生木)是虛邪,應當在腎經刺井穴來補肝木,這是先治其標;後在肝經刺合穴來瀉腎水,這是後治其本。用藥則以入腎經的藥為引藥,以補肝的藥為君藥。《內經》說:標而本之,就是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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