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《拾遺》)【釋名】時珍曰:許慎云:骨者,肉之核也。《靈樞經》云:腎主骨。
(出自《本草拾遺》)【釋名】李時珍說:許慎說:骨,是肉的核。《靈樞經》說:腎主骨。
原文
有《骨度篇》,論骨之大小、長短、廣狹甚詳,見本書。
有《骨度篇》,論述骨的大小、長短、寬窄非常詳細,見於本書。
原文
【主治】骨病,接骨,臁瘡,並取焚棄者(藏器)。
【主治】骨病,接骨,小腿部的瘡疾,都取焚燒過拋棄的人骨(陳藏器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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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發明】時珍曰:古人以掩暴骨為仁德,每獲陰報;而方伎之流,心乎利慾,乃收人骨為藥餌,仁術固如此乎?且犬不食犬骨,而人食人骨可乎?父之白骨,惟親生子刺血瀝之即滲入。又《酉陽雜俎》云:荊州一軍人損脛。
【發明】李時珍說:古人以掩埋暴露的骨骸為仁德,往往獲得陰間的福報;而那些方技之輩,心存財物貪慾,竟然收入骨來作為藥物,仁術原本應當如此嗎?況且狗不吃狗骨,而人吃人骨可以嗎?父親的白骨,只有親生兒子刺血滴上就能滲入。又《酉陽雜俎》說:荊州有一個軍人小腿受傷。
原文
張七政飲以藥酒,破肉去碎骨一片,塗膏而愈。二年餘復痛。張曰:所取骨寒也。
張七政讓他飲用藥酒,剖開肌肉去除碎骨一片,塗上藥膏而癒。兩年多後又疼痛。張七政說:所取出的骨頭是寒性的。
原文
尋之尚在床下,以湯洗綿裹收之,其痛遂止。氣之相應如此,孰謂枯骨無知乎?仁者當悟矣。
尋找那骨頭還在床下,用熱水洗過用棉布包裹收起來,疼痛於是停止。氣的相應就是如此,誰說枯骨沒有知覺呢?仁德的人應當醒悟了。
原文
【附方】新四。代杖:燒過人骨為末,空心酒服三錢,受杖不腫不作瘡,久服皮亦厚也。
【附方】新四方。代替杖刑:用燒過的人骨研成末,空腹用酒送服三錢,受杖刑不會腫也不會生瘡,長期服用皮膚也會變厚。
原文
(《醫林集要》)接骨:燒過童子骨一兩,乳香二錢,喜紅絹一方,燒灰為末,熱酒調服。先以桐木片扎定,立效。
(《醫林集要》)接骨:燒過的童子骨一兩,乳香二錢,喜紅絹一方,燒成灰研成末,用熱酒調和服用。先用桐木片固定,立即見效。
原文
(《醫林集要》)臁瘡:燒過人骨(碎者)為末,摻之。
(《醫林集要》)臁瘡:用燒過的人骨(碎的就用)研成末,撒在瘡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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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壽域神方》)折傷:死童子骨煅過,香瓜子仁炒乾,為末。好酒下,止痛極速。(《扶壽精方》)
(《壽域神方》)折傷:用死去的童子骨煅燒過,香瓜子仁炒乾,研成末。用好酒送服,止痛極快。(《扶壽精方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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