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獸之二

獸之二2
原文
(音滑。《炮炙論》)【集解】斅曰:海中有獸名曰猾,其髓入油中,油即沾水,水中生火,不可救止,以酒噴之即滅。不可於屋下收。故曰水中生火,非猾髓而莫能。
白話
(音滑。《炮炙論》)【集解】斅說:海中有一种獸叫做猾,牠的骨髓放入油中,油就會沾住水,水中生火,無法撲救,用酒噴牠就會熄滅。不能在房屋下收藏。所以說水中生火,非猾髓而不能。
原文
時珍曰:此獸之髓,水中生火,與樟腦相同,其功亦當與樟腦相似也。第今無識之者。
白話
時珍說:這種獸的骨髓,能在水中生火,與樟腦相同,它的功效也應當與樟腦相似。只是現在沒有認識牠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