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禽之四

禽之四7
原文
(《綱目》)【釋名】魚鷹(《禽經》)、雕雞(《詩疏》)、睢鳩(《周南》)、王睢(音疽)、沸波(《淮南子》)、下窟烏。
白話
出自《本草綱目》【釋名】魚鷹(《禽經》記載)、雕雞(《詩疏》記載)、睢鳩(《周南》記載)、王睢(音疽)、沸波(《淮南子》記載)、下窟烏。
原文
時珍曰:鶚狀可愕,故謂之鶚。其視睢健,故謂之睢。能入穴取食,故謂之下窟烏。翱翔水上,扇魚令出,故曰沸波。《禽經》云:王睢,魚鷹也。尾上白者名白鷢。
白話
李時珍說:鶚的形狀令人驚訝,所以稱為鶚。它的目光銳利強健,所以稱為睢。能進入洞穴取食,所以稱為下窟烏。在水面上翱翔,扇動翅膀使魚浮出水面,所以稱為沸波。《禽經》說:王睢,就是魚鷹。尾部為白色的稱為白鷢。
原文
【集解】時珍曰:鶚,雕類也。似鷹而土黃色,深目好峙。
白話
【集解】李時珍說:鶚,屬於雕類。像鷹但毛色土黃,眼睛深陷,性子喜歡棲息在高處。
原文
雄雌相得,鷙而有別,交則雙翔,別則異處。能翱翔水上捕魚食,江表人呼為食魚鷹。亦啖蛇。《詩》云:關關睢鳩,在河之洲。即此。其肉腥惡,不可食。
白話
雄鳥與雌鳥相互匹配,性情兇猛但各有分工,交配時雙雙飛翔,分離時則各處一方。能在水面上翱翔捕捉魚類食用,長江以南的人稱牠為食魚鷹。也吃蛇。《詩經》說:關關和鳴的睢鳩,在黃河中的沙洲上。就是指這種鳥。牠的肉腥臭,不能食用。
原文
陸璣以為鷲,揚雄以為白鷢,黃氏以為杜鵑,皆誤矣。《禽經》云:鳩生三子,一為鶚鳩。尸鳩也。杜預以王睢為尸鳩,或以此也。骨【主治】接骨(時珍)。【附方】新一。
白話
陸璣認為是鷲,揚雄認為是白鷢,黃氏認為是杜鵑,都不對。《禽經》說:斑鳩生三個孩子,其中一個是鶚鳩。就是尸鳩。杜預把王睢當作尸鳩,或許是因為這個緣故。骨【主治】接骨(李時珍)。【附方】新增一方。
原文
接骨:用下窟烏(即鶚也),取骨燒存性,以古銅錢一個,煅紅醋淬七次,為末等分。酒服一錢,不可過多。病在下空心,在上食後服,極有效驗。須先夾縛定,乃服此。(唐·藺道人方)嘴
白話
接骨:使用下窟烏(就是鶚),取其骨頭燒成灰,用古銅錢一個,煅燒至紅後用醋淬七次,研成粉末等量混合。用酒服用一錢,不可過多。病在身體下半部應空腹服用,在上半部應飯後服用,療效非常顯著。必須先夾板固定好,才能服用此藥。(唐代·藺道人方)
原文
【主治】蛇咬。燒存性研末,一半酒服,一半塗之(時珍)。
白話
【主治】蛇咬傷。燒成灰研成粉末,一半用酒服用,一半塗抹患處(李時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