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鱗之二

鱗蛇

鱗之二4
原文
(《綱目》)【集解】時珍曰:按:《方輿勝覽》云:鱗蛇出安南、雲南·鎮康州、臨安、沅江、孟養諸處,巨蟒也。
白話
(《綱目》)【集解】李時珍說:根據《方輿勝覽》記載:鱗蛇產於安南、雲南的鎮康州、臨安、沅江、孟養等地,是一種巨大的蟒蛇。
原文
長丈餘,有四足,有黃鱗、黑鱗二色,能食麋鹿。春冬居山,夏秋居水,能傷人。
白話
長度有一丈多,有四隻腳,有黃色鱗片和黑色鱗片兩種顏色,能夠吃麋鹿。春冬兩季居住在山中,夏秋兩季居住在水裡,能夠傷害人。
原文
土人殺而食之,取膽治疾,以黃鱗者為上,甚貴重之。珍按:此亦蚺蛇之類,但多足耳。陶氏注蚺蛇分真假,其亦此類歟?膽【氣味】苦,寒,有小毒。
白話
當地人殺死牠來食用,取出膽來治療疾病,以黃色鱗片的為上品,非常珍貴。李時珍按:這也是蚺蛇一類,只是腳比較多罷了。陶弘景註解蚺蛇時分辨真假,大概也是這一類吧?膽【氣味】味苦,性寒,有小毒。
原文
【主治】解藥毒,治惡瘡及牙疼(時珍。出《勝覽》及《一統志》)。
白話
【主治】解除藥毒,治療惡瘡以及牙痛(李時珍。出自《勝覽》及《一統志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