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《綱目》)【釋名】食錦蟲。【集解】時珍曰:按:陳藏器云:故錦灰療食錦蟲蠱毒。
(《本草綱目》)【釋名】又稱食錦蟲。【集解】李時珍說:按:陳藏器說:故錦灰可以治療食錦蟲蠱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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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云:蟲屈如指環,食故緋帛錦,如蠶之食葉也。今考之,此蟲即金蠶也。
注釋說:這種蟲子彎曲如指環,啃食陳舊的紅色絲帛和錦緞,就像蠶吃桑葉一樣。如今考證,這種蟲子就是金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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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絛《叢談》云:金蠶始於蜀中,近及湖、廣,閩、粵浸多。狀如蠶,金色,日食蜀錦四寸。
蔡絛的《叢談》記載:金蠶起源於蜀地,近來擴展到湖北、湖南、福建、廣東等地,日益增多。形狀像蠶,顏色金黃,每天吃四寸蜀地所產的錦緞。
原文
南人畜之,取其糞置飲食中以毒人,人即死也。蠶得所欲,日置他財,使人暴富。然遣之極難,水火兵刃所不能害。
南方人飼養它,取它的糞便放在食物中來毒害人,人吃了就會立刻死亡。蠶得到它想要的之後,每天會放置其他財物給主人,使人突然致富。然而要驅逐它極為困難,水、火、兵器都不能傷害它。
原文
必倍其所致金銀錦物,置蠶於中,投之路旁。人偶收之,蠶隨以往,謂之嫁金蠶。不然能入人腹。殘齧腸胃,完然而出,如屍蟲也。有人守福清,民讼金蠶毒,治求不得。
必須準備加倍的金銀錦緞等物,把蠶放在裡面,丟棄在路旁。如果有人偶然拾得,蠶就會跟隨前去,這叫做嫁金蠶。否則它能進入人的腹中,殘害咬噬腸胃,然後完整地出來,像屍蟲一樣。曾有人守衛福清時,民眾控告金蠶之毒,治療求索都無法獲得。
原文
或令取兩刺蝟,入其家捕之必獲,蝟果於榻下牆隙擒出。
有人教他取兩隻刺蝟,到那人家里捕捉必然能捕獲,刺蝟果然在床下牆縫中捉到了它。
那金蠶毒性很大,似乎有鬼神相助,而刺蝟能制服它,這是什麼原因呢?
原文
又《幕府燕閒錄》云:池州進士鄒閬家貧,一日啟戶,獲一小籠,內有銀器,持歸。
又《幕府燕閒錄》記載:池州進士鄒閬家中貧窮,一天開門,獲得一個小籠子,裡面有銀質器皿,便拿回家。
原文
覺股上有物,蠕蠕如蠶,金色爛然,遂撥去之,仍復在舊處。踐之斫之,投之水火,皆即如故。閬以問友人。友人曰:此金蠶也。備告其故。
他感覺大腿上有東西,像蠶一樣蠕動,金色光亮,於是撥去它,卻仍然在原處。用腳踩、用刀砍、扔到水裡火裡,都立刻恢復原樣。鄒閬拿這件事問朋友。朋友說:這是金蠶。詳細地告訴他緣故。
原文
閬歸告妻云:吾事之不可,送之家貧,何以生為?遂吞之。家人謂其必死。寂無所苦,竟以壽終。豈至誠之盛,妖不勝正耶?時珍竊謂:金蠶之蠱,為害甚大。
鄒閬回家告訴妻子說:供奉它不行,送走它我家這麼貧窮,用什麼維持生計呢?於是就把金蠶吞了。家人都認為他一定會死。卻安靜地沒有任何痛苦,最終得以壽終正寢。難道是至誠的盛大,妖不能勝過正義嗎?李時珍私下認為:金蠶這種蠱蟲,為害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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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備書二事,一見此蠱畏蝟,一見至誠勝邪也。《夷堅志》言:中此蠱者,吮白礬味甘。嚼黑豆不腥,以石榴根皮煎汁吐之。
所以詳細記載了這兩件事,一是見到這種蠱蟲害怕刺蝟,二是見到至誠勝過邪惡。《夷堅志》說:中了這種蠱的人,吸吮白礬味道是甜的。咀嚼黑豆不覺得腥,用石榴根皮煎汁讓他嘔吐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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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醫學正傳》用樟木屑煎汁吐之,亦一法也。愚意不若以蝟皮治之,為勝其天。
《醫學正傳》用樟木屑煎汁讓他嘔吐,也是一種方法。我認為不如用刺蝟皮來治療,因為它是勝過金蠶的天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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