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蟲之四

溪鬼蟲

蟲之四29
原文
(《拾遺》)【釋名】射工(《拾遺》)、射影(《詩疏》)、水弩(同)、抱槍(《雜俎》)、含沙(《詩注》)、短狐(《廣雅》)、水狐(《玄中記》)、蜮(音或)。
白話
(出自《本草拾遺》)【別名】射工(出自《本草拾遺》)、射影(出自《詩經義疏》)、水弩(義同)、抱槍(出自《酉陽雜俎》)、含沙(出自《詩經》注)、短狐(出自《廣雅》)、水狐(出自《玄中記》)、蜮(音或)。
原文
時珍曰:此蟲足角如弩,以氣為矢,因水勢含沙以射人影成病,故有射弩諸名。《酉陽雜俎》謂之抱槍。
白話
李時珍說:這種蟲的腳上有角像弓弩,用氣息作為箭,順著水勢含著沙射向人的影子而使人致病,所以有射弩等各種名稱。《酉陽雜俎》稱它為抱槍。
原文
云:形如蛣蜣,稍大,腹下有刺似槍,螫人有毒也。《玄中記》云:水狐者,視其形,蟲也。見其氣,鬼也。其頭、喙,如狐也。
白話
書中說:形狀像蛣蜣,稍微大一些,腹部下面有刺像槍,蟄咬人有毒。《玄中記》說:水狐,看它的形體是蟲,觀察它的氣息則像鬼。它的頭、嘴,像狐狸。
原文
《五行傳》云:南方淫惑之氣所生,故謂之蜮。《詩》云:為鬼為蜮,則不可得。即此物也。
白話
《五行傳》說:是南方淫惑之氣所生成的,所以叫它蜮。《詩經》說:作為鬼作為蜮,卻不可得見。指的就是這個東西。
原文
【集解】藏器曰:射工出南方有溪毒處山林間。
白話
【集解】陳藏器說:射工出現在南方有溪毒的山林地帶。
原文
大如雞子,形似蛣蜣,頭有一角長寸余,角上有四岐,黑甲下有翅能飛。六、七月取之。沙氣多,短狐則生。鸀、鳿、鸂、鷘之屬治之。
白話
大小如雞蛋,形狀像蛣蜣,頭上有一個一寸多長的角,角上有四個分叉,黑色甲殼下有翅膀能飛行。在六、七月捕捉。沙氣多的地方,短狐就會生長。鸀、鳿、鸂、鷘之類的鳥能制服它。
原文
慎微曰:《玄中記》云:水狐蟲長三、四寸,其色黑,廣寸許,背上有甲,厚三分。
白話
掌禹錫謹慎地說:《玄中記》記載:水狐蟲長三、四寸,顏色是黑的,寬度約一寸,背上有甲殼,厚三分。
原文
其口有角,向前如弩,以氣射人,去二、三步即中人,十死六、七也。
白話
它的口部有角,向前像弓弩,用氣息射人,在二、三步遠的地方就能射中人,十個人中會有六、七個死亡。
原文
《博物志》云:射工,江南山溪水中甲蟲也。
白話
《博物志》記載:射工是江南山溪水中的甲蟲。
原文
長一、二寸,口中有弩形,以氣射人影,令人發瘡,不治殺人。
白話
長一、二寸,口中有弩的形狀,用氣息射人的影子,使人發瘡,不治療就會死亡。
原文
《周禮》:壺涿氏掌除水蟲,以炮土之鼓驅之,以焚石投之。即此物也。
白話
《周禮》記載:壺涿氏負責清除水蟲,用炮土製的鼓來驅趕它們,用焚燒的石頭投擲它們。就是指這個東西。
原文
時珍曰:射工長二、三寸,廣寸許,形扁,前闊後狹,頗似蟬狀,故《抱朴子》言其狀如鳴蜩也。
白話
李時珍說:射工長二、三寸,寬約一寸,形狀扁平,前面寬後面窄,很像蟬的形狀,所以《抱朴子》說它的形狀像鳴蟬。
原文
腹軟背硬,如鱉負甲,黑色,故陸璣言其形如鱉也。六、七月甲下有翅能飛,作鉍鉍聲。闊頭尖喙,有二骨眼。
白話
腹部柔軟背部堅硬,像鱉背著甲殼,是黑色的,所以陸璣說它的形狀像鱉。六、七月時甲殼下有翅膀能飛行,發出鉍鉍的聲音。頭部寬闊嘴巴尖銳,有兩個骨質的眼睛。
原文
其頭目醜黑如狐如鬼,喙頭有尖角如爪,長一、二分。有六足如蟹足:二足在喙下,大而一爪。四足在腹下,小而歧爪。
白話
它的頭部眼睛醜陋漆黑像狐狸像鬼,嘴部前端有像爪子一樣的尖角,長一、二分。有六隻腳像螃蟹的腳:兩隻腳在嘴巴下面,大而且有一爪。四隻腳在腹部下面,小而且有分叉的爪子。
原文
或時雙屈前足,抱拱其喙,正如橫弩上矢之狀。
白話
有時會兩隻前腳彎曲,抱著拱起它的嘴巴,就像弩上橫著箭的形狀。
原文
冬則蟄於谷間,所居之處,大雪不積,氣起如蒸。掘下一尺可得,陰乾留用。蟾蜍、鴛鴦能食之,鵝、鴨能闢之。故《禽經》云:鵝飛則蜮沉。
白話
冬天就蟄伏在山谷之間,它居住的地方,大雪不會堆積,熱氣升起像蒸煮一樣。挖下一尺深就可以找到,陰乾後留著備用。蟾蜍、鴛鴦能吃它,鵝、鴨能驅逐它。所以《禽經》說:鵝飛過時蜮就會沉下去。
原文
又有水虎,亦水狐之類;有鬼彈,乃溪毒之類。
白話
又有水虎,也是水狐一類的;有鬼彈,是溪毒一類的。
原文
葛洪所謂「溪毒似射工而無物」者,皆此屬也。並附之。【附錄】水虎
白話
葛洪所說的「溪毒像射工但沒有實體」,都是這一類的。一併附在這裡。【附錄】水虎
原文
時珍曰:《襄沔記》云:中廬縣有涑水,注沔。
白話
李時珍說:《襄沔記》記載:中廬縣有一條涑水,流入沔水。
原文
中有物,如三、四歲小兒,甲如鯪鯉,射不能入。
白話
水中有生物,像三、四歲的小孩,甲殼像穿山甲,箭射不穿。
原文
秋曝沙上,膝頭似虎,掌爪常沒水,出膝示人。小兒弄之,便咬人。人生得者,摘其鼻,可小小使之。名曰水虎。
白話
秋天在沙灘上曝曬時,膝蓋像老虎,掌爪常淹沒在水裡,露出膝蓋給人看。小孩子去玩弄它,就被咬人。活捉到的人可以摘下它的鼻子,能讓它小小的聽使喚。叫做水虎。
原文
鬼彈 又按:《南中志》云:永昌郡有禁水,惟十一、二月可渡,余月則殺人。
白話
鬼彈 又考查:《南中志》記載:永昌郡有一條禁水,只在十一、十二月可以渡過,其他月份就會殺人。
原文
其氣有惡物作聲,不見其形,中人則青爛,名曰鬼彈。角
白話
那股氣中有邪惡的東西發出聲音,看不見它的形體,擊中人就會腐爛發青,叫做鬼彈。
原文
【主治】帶之闢溪毒(藏器)。陰乾為末佩之,亦闢射工毒(時珍。出《抱朴子》)。【發明】
白話
【主治】隨身攜帶可以驅除溪毒(出自陳藏器)。陰乾磨成粉末隨身佩帶,也可以驅避射工的毒性(出自李時珍,引用《抱朴子》)。【發明】
原文
時珍曰:按:葛洪《肘後方》云:溪毒中人,一名中水,一名中溪,一名水病,似射工而無物。春月多病之,頭痛惡寒,狀如傷寒。
白話
李時珍說:考查葛洪《肘後方》記載:溪毒侵入人體,一名中水,一名中溪,一名水病,像射工但沒有實體。春季多發這種病,頭痛怕冷,症狀像傷寒。
原文
二、三日則腹中生蟲,食人下部,漸蝕五臟,注下不禁,雖良醫不能療也。
白話
二、三天後腹中就會生蟲,侵蝕人的下部,逐漸腐蝕五臟,拉肚子止不住,即使是良醫也不能治療。
原文
初得則下部若有瘡,正赤如截肉,為陽毒,最急;若瘡如蟲齧,為陰毒,小緩。皆殺人,不過二十日。方家用藥,與傷寒、溫病相似。或以小蒜煮湯浴之,及諸藥方。又云:江南射工毒蟲,在山澗水中。人行或浴,則此蟲含沙射人形影則病。
白話
剛感染時下部像有瘡,顏色鮮紅像切的肉,是陽毒,最為緊急;如果瘡像蟲咬過的,是陰毒,稍微緩一些。都會殺人,不超過二十天。方家的用藥,與傷寒、溫病相似。有人用小蒜煮湯洗澡,以及其他各種藥方。又說:江南射工毒蟲,在山澗的水中。人行走或洗澡時,這種蟲就含沙射人的形影使人發病。
原文
有四種,初得皆如傷寒,或似中惡:一種遍身有黑黶子,四邊悉赤,犯之如刺;一種作瘡,久即穿陷;一種突起如石;一種如火灼熛瘡也。療之並有方法。
白話
有四種情況,剛感染時都像傷寒,或像中邪:一種全身有黑痣,四周都是紅色,碰到它像被刺;一種會生瘡,久了就會穿孔凹陷;一種會突起像石頭;一種像被火灼燒的爛瘡。治療的方法都有記載。
原文
王充《論衡》云:短狐含太陽毒氣而生,故有弓矢射人,中人如火灼也。
白話
王充《論衡》說:短狐含著太陽毒氣而生,所以能用弓射人,擊中人像被火灼燒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