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木之二

蘇方木

木之二18
原文
(《唐本草》)【釋名】蘇木。時珍曰:海島有蘇方國,其地產此木,故名。今人省呼為蘇木爾。
白話
(出自《唐本草》)【釋名】蘇木。李時珍說:海島上有個蘇方國,當地出產這種木材,所以命名為「蘇方木」。現在的人則簡稱為「蘇木」。
原文
【集解】恭曰:蘇方木自南海、崑崙來,而交州、愛州亦有之。
白話
【集解】蘇恭說:蘇方木從南海、崑崙等地傳來,交州、愛州也有生長。
原文
樹似庵羅,葉若榆葉而無澀,抽條長丈許,花黃,子生青熟黑。其木,人用染絳色。珣曰:按:徐表《南州記》云:生海畔。葉似絳,木若女貞。
白話
樹形像庵羅樹,葉子像榆葉但沒有澀味,枝條可長到一丈多,花是黃色的,果實由青轉為成熟時的黑色。這種木材可用來染成深紅色。李珣說:根據徐表《南州記》記載:生長在海邊。葉子像構樹葉,木材質地像女貞。
原文
時珍曰:按:嵇含《南方草木狀》云:蘇方樹類槐,黃花黑子,出九真。煎汁忌鐵器,則色黯。其木蠹之糞名曰紫納,亦可用。暹羅國人賤用如薪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根據嵇含《南方草木狀》記載:蘇方樹像槐樹,開黃色的花,結黑色的果實,出產於九真。煎汁時忌諱使用鐵器,否則顏色會變暗。寄生在木材中的蟲糞叫做紫納,也可以使用。暹羅國的人把它當作柴火般廉價使用。
原文
【修治】斅曰:凡使去上粗皮並節。若得中心紋橫如紫角者,號曰木中尊,其力倍常百等。
白話
【修治】雷斅說:凡是使用時都要去掉外層粗皮和節疤。如果遇到中心紋理橫向如同紫色角度的,稱為「木中尊」,它的藥力比平常強上百倍。
原文
須細銼重搗,拌細梅樹枝蒸之,從巳至申,陰乾用。【氣味】甘、咸,平,無毒。杲曰:甘、咸,涼。可升可降,陽中陰也。好古曰:味甘而微酸、辛,其性平。
白話
需要切細後反覆搗碎,摻入細梅樹枝一同蒸煮,從巳時蒸到申時,放在陰涼處晾乾後使用。【氣味】味甘、咸,性平,無毒。李杲說:味甘、咸,性涼。可升可降,屬於陽中之陰。王好古說:味甘而微酸、微辛,性平和。
原文
【主治】破血。產後血脹悶欲死者,水煮五兩,取濃汁服(《唐本》)。
白話
【主治】活血破瘀。產後血氣脹悶、將近死亡的人,用水煮五兩,取濃汁服用(《唐本草》)。
原文
婦人血氣心腹痛,月候不准及蓐癆,排膿止痛,消癰腫撲損瘀血,女人失音血噤,赤白痢,並後分急痛(大明)。
白話
治療女性血氣心腹疼痛、月經失調及產褥虛弱,能排膿止疼、消腫散結、去除跌打損傷的瘀血,治療女性失音、血痢、赤白痢,以及各種急性疼痛(大明)。
原文
虛勞血癖氣壅滯,產後惡露不安,心腹攪痛,及經絡不通,男女中風,口噤不語。
白話
治療虛勞血瘀氣機阻滯、產後惡露不止、心腹絞痛,以及經絡不通,男女中風、口噤不語。
原文
並宜細研乳頭香末方寸匕,以酒煎蘇方木,調服,立吐惡物瘥(《海藥》)。
白話
適宜將乳頭香研成細末,取方寸匕,用酒煎煮蘇方木,調和服用,立刻嘔吐出穢物即可痊愈(《海藥本草》)。
原文
霍亂嘔逆,及人常嘔吐,用水煎服(藏器)。破瘡疡死血,產後敗血(李杲)。
白話
霍亂嘔吐,以及常人嘔吐,用水煎服(陳藏器)。破除瘡疡的死血、產後的敗血(李杲)。
原文
【發明】元素曰:蘇木性涼,味微辛。發散表裡風氣,宜與防風同用。又能破死血,產後血腫脹滿欲死者宜之。時珍曰:蘇方木乃三陰經血分藥。少用則和血,多用則破血。【附方】舊一,新五。
白話
【發明】劉元素說:蘇木性涼,味微辛。發散表裡風氣,適宜與防風一同使用。又能化解死血,產後血瘀腫脹滿悶將近死亡者適宜使用。李時珍說:蘇方木是三陰經的血分藥。少用則能和血,多用則能破血。【附方】原有方一首,新增五首。
原文
產後血暈:蘇方木三兩,水五升,煎取二升,分再服。(《肘後方》)。
白話
產後血暈:蘇方木三兩,水五升,煎煮取二升,分兩次服用。(《肘後方》)
原文
產後氣喘,面黑欲死,乃血入肺也:用蘇木二兩,水兩碗,煮一碗,入人參末一兩服。隨時加減,神效不可言。(胡氏方)。
白話
產後氣喘,面黑將近死亡,是血入肺的緣故:用蘇木二兩,水兩碗,煮取一碗,加入人參末一兩服用。隨時加減,神效不可言說。(胡氏方)
原文
破傷風病:蘇方木(為散)三錢,酒服立效。名獨聖散。(《普濟方》)。
白話
破傷風病:蘇方木(研為散末)三錢,用酒送服立刻見效。名叫獨聖散。(《普濟方》)
原文
腳氣腫痛:蘇方木、鷺鷥藤等分,細銼,入澱粉少許,水二斗,煎一斗五升,先熏後洗。(《普濟方》)。
白話
腳氣腫痛:蘇方木、鷺鷥藤各等分,切成細末,加入少許澱粉,水二斗,煎取一斗五升,先熏後洗。(《普濟方》)
原文
偏墜腫痛:蘇方木二兩,好酒一壺煮熟,頻飲立好。(《集簡方》)。
白話
偏墜腫痛:蘇方木二兩,用好酒一壺煮熟,頻頻飲用立刻見效。(《集簡方》)
原文
金瘡接指:凡指斷及刀斧傷。用真蘇木末敷之,外以蠶繭包縛完固,數日如故。(《攝生方》)
白話
金瘡接指:凡是手指斷裂及刀斧傷。用真正的蘇木末外敷,外用蠶繭包紮固定完好,幾天後就恢復如初。(《攝生方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