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菜之二

菜之二9
原文
(《拾遺》)【校正】自草部移入此。【釋名】垂水(《爾雅》)、野豌豆(《綱目》)、大巢菜。
白話
(出自《本草拾遺》)【校正】從草部移到此處。【釋名】垂水(《爾雅》記載)、野豌豆(《本草綱目》)、大巢菜。
原文
時珍曰:案:許慎《說文》云:薇,似藿。乃菜之微者也。王安石《字說》云:微賤所食,因謂之薇。故《詩》以「采薇賦戍役」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案:許慎《說文解字》說:薇,像豆葉。是蔬菜中極微小的。王安石《字說》說:因為是卑微之人所吃的,所以叫做薇。因此《詩經》用「采薇」來比喻戍守邊疆的士兵。
原文
孫炎注《爾雅》云:薇草生水旁而枝葉垂於水,故名垂水也。巢菜見翹搖下。
白話
孫炎注釋《爾雅》說:薇草生長在水邊,枝葉垂向水面,所以叫垂水。巢菜的說明見於翹搖條目下。
原文
【集解】藏器曰:薇生水旁,葉似萍,蒸食利人。《三秦記》云:夷齊食之三年,顏多不異。武王誡之,不食而死。李珣曰:薇生海、池、澤中,水菜也。
白話
【集解】陳藏器說:薇生長在水邊,葉子像浮萍,蒸熟食用對人有益。《三秦記》說:伯夷、叔齊吃了三年,相貌沒有什麼改變。周武王告誡他們,他們便不再吃而餓死了。李珣說:薇生長在海邊、池塘、湖泊中,是水生蔬菜。
原文
時珍曰:薇生麥田中,原澤亦有,故《詩》云:「山有蕨、薇」,非水草也。即今野豌豆,蜀入謂之巢菜。
白話
李時珍說:薇生長在麥田中,原野和沼澤地也有,所以《詩經》說:「山有蕨、薇」,不是水草。就是現在的野豌豆,四川人叫做巢菜。
原文
蔓生,莖葉氣味皆似豌豆,其藿作蔬、入羹皆宜。《詩》云:采薇采薇,薇亦柔止。《禮記》云:芼豕以薇。皆此物也。
白話
蔓生,莖葉的氣味都像豌豆,它的嫩葉作蔬菜、做羹湯都適宜。《詩經》說:采薇采薇,薇也很柔嫩。《禮記》說:用薇來配豬肉。都是指這個植物。
原文
《詩疏》以為迷蕨,鄭氏《通志》以為金櫻芽,皆謬矣。
白話
《詩疏》認為是迷蕨,鄭氏《通志》認為是金櫻芽,都是錯誤的。
原文
項氏云:巢菜有大、小二種:大者即薇,乃野豌豆之不實者,小者即蘇東坡所謂元修菜也。此說得之。【氣味】甘,寒,無毒。
白話
項氏說:巢菜有大、小兩種:大的就是薇,是野豌豆不結果實的,小的就是蘇東坡所說的元修菜。這種說法是正確的。【氣味】甘,性寒,無毒。
原文
【主治】久食不飢,調中,利大小腸(藏器)。利水道,下浮腫,潤大腸(珣)。
白話
【主治】長期食用不會飢餓,調理中焦,通利大小便(陳藏器)。通利水道,消除浮腫,滋潤大腸(李珣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