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谷之三

腐婢

谷之三16
原文
(《本經》下品)【集解】《別錄》曰:腐婢生漢中,小豆花也。七月採之,陰乾四十日。
白話
出自《神農本草經》下品。集解:《名醫別錄》說:腐婢生長在漢中,是小豆的花。七月採收,陰乾四十天。
原文
弘景曰:花與實異用,故不同品。方家不用。未解何故有腐婢之名?
白話
陶弘景說:花與果實功效不同,所以不屬於同類。醫家不使用。不知道為什麼會有腐婢這個名稱?
原文
《本經》不言是小豆花,《別錄》乃云,未審是否?
白話
《神農本草經》沒有說是小豆花,《名醫別錄》卻這樣說,不知道是否正確?
原文
今海邊有小樹,狀如梔子,莖條多曲,氣似腐臭。土人呼為腐婢,療瘧有效。以酒漬皮服,療心腹疾。此當是真,此條應入木部也。
白話
現在海邊有一種小樹,形狀像梔子,莖條彎曲,氣味腐臭。當地人稱它為腐婢,治療瘧疾有效。用酒浸泡樹皮服用,治療心腹疾病。這應當才是真正的腐婢,這一條應當歸入木部。
原文
恭曰:腐婢,相承以為葛花。葛花消酒大勝,而小豆全無此效,當以葛花為真。
白話
蘇恭說:腐婢,一直被認為是葛花。葛花解酒的效果最好,而小豆完全沒有這種功效,應當以葛花為正品。
原文
禹錫曰:按:《別本》云:小豆花亦有腐氣。與葛花同服,飲酒不醉。與《本經》治酒病相合。陶、蘇二說並非。甄權曰:腐婢即赤小豆花也。
白話
掌禹錫說:考查其他版本記載:小豆花也有腐臭氣味。與葛花一起服用,可以使喝酒不醉。這與《神農本草經》治療酒病的記載相符。陶弘景、蘇恭二人的說法都不對。甄權說:腐婢就是赤小豆的花。
原文
頌曰:海邊小樹、葛花、赤小豆花,三物皆有腐婢之名,名同物異也。
白話
蘇頌說:海邊的小樹、葛花、赤小豆花,這三種東西都有腐婢的名稱,名稱相同但實物各異。
原文
宗奭曰:腐婢既在谷部,豆花為是,不必多辯。
白話
寇宗奭說:腐婢既然歸在谷部,就應當是小豆花,不必再多爭辯。
原文
時珍曰:葛花已見本條。小豆能利小便,治熱中,下氣止渴,與腐婢主療相同,其為豆花無疑。
白話
李時珍說:葛花已經見於前面的條目。小豆能夠通利小便,治療內熱,調暢氣機、止渴,與腐婢的主要功效相同,它是小豆花這一點沒有疑問。
原文
但小豆有數種,甄氏《藥性論》獨指為赤小豆,今姑從之。【氣味】辛,平,無毒。
白話
但小豆有幾個品種,甄權的《藥性論》特別指出是赤小豆,現在姑且依從這個說法。【氣味】味辛,性平,無毒。
原文
【主治】痎瘧,寒熱邪氣,泄痢,陰不起。止消渴。
白話
【功效】治療痎瘧,消除寒熱邪氣,治療泄瀉痢疾,治療陰痿。止渴。
原文
病酒頭痛(《本經》。《心鏡》云:上證,用花同豉汁五味,煮羹食之)。
白話
治療酒病引起的頭痛(《神農本草經》。《心鏡》說:上述症狀,用花與豆豉汁及五味一起煮成羹湯食用)。
原文
消酒毒,明目,下水氣,治小兒丹毒熱腫,散氣滿不能食,煮一頓食之(《藥性》)。
白話
消除酒毒,使眼睛明亮,消除水氣,治療小兒丹毒發熱紅腫,散除氣機滿悶不能飲食,煮一次食用(《藥性論》)。
原文
治熱中積熱,痔瘻下血(時珍。《宣明》葛花丸中用之)。【附方】新二。
白話
治療內熱積聚,痔瘻出血(李時珍。《宣明論》的葛花丸中使用它)。【附方】新增二首。
原文
飲酒不醉:小豆花、葉,陰乾百日為末,水服方寸匕。或加葛花等分。(《千金》)。
白話
喝酒不醉:小豆花、葉,陰乾百日後研成末,用水送服方寸匕。或者加入等量的葛花。(《千金要方》)
原文
疔瘡惡腫:小豆花末,敷之。(《普濟方》)
白話
疔瘡惡性腫毒:小豆花研成末,外敷。(《普濟方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