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

草之四

漏蘆

草之四42
原文
(《本經》上品)【釋名】野蘭(《本經》)、莢蒿(蘇恭)、鬼油麻(《日華》)。
白話
名稱解釋:野蘭(本草經記載)、莢蒿(蘇恭命名)、鬼油麻(日華本草記載)。
原文
時珍曰:屋之西北黑處謂之漏;凡物黑色謂之蘆。此草秋後即黑,異於眾草,故有漏蘆之稱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房屋的西北方向陰暗處稱為「漏」;凡是黑色的東西稱為「蘆」。這種草在秋季過後就會變黑,與其他草不同,所以有漏蘆這個名稱。
原文
《唐韻》作𦸢,其莢如麻,故俗呼為鬼油麻云。
白話
《唐韻》一書中寫作「𦸢」,它的莢果像麻,因此俗稱為鬼油麻。
原文
【集解】《別錄》曰:漏蘆生喬山山谷。八月採根,陰乾。
白話
集解中記載,《名醫別錄》說:漏蘆生長在喬山的山谷中。八月採摘根部,陰乾。
原文
弘景曰:喬山應是黃帝所葬處,乃在上郡。今出近道。市人取苗用之。俗中取根名鹿驪根,苦酒摩以療瘡疥。
白話
陶弘景說:喬山應當是黃帝埋葬的地方,位於上郡境內。現今出產於靠近交通要道的地方。市場上的人採用它的幼苗。民間則取根部稱為「鹿驪根」,用苦酒研磨來治療瘡癤和皮膚病。
原文
恭曰:此藥俗名莢蒿,莖葉似白蒿,花黃,生莢,長似細麻之莢,大如箸許,有四五瓣,七、八月後皆黑,異於眾草,蒿之類也。常用其莖葉及子,未見用根。
白話
蘇恭說:這種藥物俗名為「莢蒿」,莖葉像白蒿,花黃色,生有莢果,長度像細麻的莢果,大小如筷子,有四五瓣,七、八月後都變黑,與其他草不同,屬於蒿類。平常使用它的莖葉和子實,沒見過使用根部。
原文
其鹿驪,山南謂之木藜蘆,有毒,非漏蘆也。今人以馬薊似苦芺者為漏蘆,亦非也。
白話
那所謂的「鹿驪」,山南稱之為「木藜蘆」,有毒,不是漏蘆。現在有人把像苦芺的馬薊當作漏蘆,也是不對的。
原文
志曰:別本注言漏蘆莖大如箸,高四五尺,子房似油麻房而小。江東人取其苗用,勝於根。江寧及上黨者佳。陶云鹿驪,蘇云木藜蘆,皆非也。漏蘆自別。
白話
馬志說:其他版本的注釋說漏蘆的莖粗如筷子,高四五尺,子房像油麻的果房但較小。江東人取它的幼苗使用,比根部好。江寧和上黨出產的品質最好。陶弘景說的鹿驪、蘇恭說的木藜蘆,都不對。漏蘆自有一套辨識方法。
原文
藏器曰:南人用苗,北土用根,乃樹生,如茱萸樹,高二三尺,有毒殺蠱,山人以洗瘡疥。
白話
陳藏器說:南方人用幼苗,北方人用根部。是樹生的,像茱萸樹,高二三尺,有毒能殺蟲,山裡的人用它來洗瘡癤和皮膚病。
原文
保升曰:葉似角蒿,今曹、兗州下濕處最多。六月、七月採莖,日乾,黑於眾草。
白話
馬保升說:葉子像角蒿,現在曹州、兗州低窪潮濕的地方最多。六月、七月採集莖部,太陽曬乾,比其他草更黑。
原文
大明曰:花苗並可用。形並氣味似干牛蒡,頭上有白花子。
白話
日華子說:花和幼苗都可以使用。形狀和氣味都像乾的牛蒡,頭上有白色的花子。
原文
頌曰:今汴東州郡及秦、海州皆有之。舊說莖葉似白蒿,花黃有莢,莖若箸大,房類油麻而小。
白話
蘇頌說:現在汴京以東的州郡以及秦州、海州都有生長。以前的說法是莖葉像白蒿,花黃色有莢果,莖粗如筷子,果房像油麻但較小。
原文
今諸郡所圖上,惟單州者差相類;沂州者花葉頗似牡丹;秦州者花似單葉寒菊,紫色,五、七枝同一干;海州者,花紫碧,如單葉蓮花,花萼下及根旁有白茸裹之,根如蔓荊而細,又類蔥本,黑色,淮甸人呼為老翁花。
白話
現在各郡上報的圖譜中,只有單州的比較相似;沂州的花葉很像牡丹;秦州的花像單葉寒菊,呈紫色,五至七枝共一株;海州的花呈紫碧色,像單葉蓮花,花萼下面和根旁有白茸毛包裹,根像蔓荊但較細,又像蔥本,呈黑色,淮甸人稱為老翁花。
原文
三州所生花雖別,而葉頗相類,但秦、海州者葉更作鋸齒狀。一物而殊類如此,醫家何所適從?當依舊說,以單州出者為勝。
白話
三個州所生的花雖然不同,但葉子大致相似,只是秦州、海州的葉子更呈鋸齒狀。一種東西竟然有這樣大的差異,醫家該依從哪一個?應當依照舊的說法,以單州出產的為最好。
原文
又本草飛廉一名漏蘆,云與苦芺相類,其根生則肉白皮黑,干則黑如玄參。七、八月採花,陰乾用。
白話
另外本草記載飛廉別名漏蘆,說與苦芺相似,它的根初生時肉白皮黑,乾燥後黑如玄參。七、八月採花,陰乾備用。
原文
所說與秦州、海州所圖漏蘆花、葉及根頗相近,然彼人但名漏蘆,不曰飛廉也。
白話
所說的與秦州、海州所圖示的漏蘆花、葉及根頗為相近,但當地人只稱為漏蘆,不稱為飛廉。
原文
斅曰:一種真似漏蘆,只是味苦、酸,誤服令人吐不止。
白話
雷斅說:有一種很像漏蘆,只是味道苦、酸,誤服會令人嘔吐不止。
原文
時珍曰:按沈存中《筆談》云:今方家所用漏蘆乃飛廉也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根據沈存中《夢溪筆談》說:現在方劑家所用的漏蘆其實是飛廉。
原文
飛廉一名漏蘆,苗似苦芺,根如牛蒡綿頭者是也。採時用根。
白話
飛廉別名漏蘆,幼苗像苦芺,根像牛蒡且頂端有白色絨毛的就是這個。採集時使用根部。
原文
今閩中所謂漏蘆,莖如油麻,高六七寸,秋深枯黑如漆,採時用苗,乃真漏蘆也。余見飛廉下。根苗
白話
現在福建一帶所說的漏蘆,莖像油麻,高六七寸,深秋時枯黑如漆,採集時使用幼苗,這才是真正的漏蘆。其餘見飛廉條下。根和苗
原文
【修治】斅曰:凡採得漏蘆,細銼,以生甘草相對拌蒸之,從巳至申,揀出曬乾用。
白話
炮製方法:雷斅說:凡是採得的漏蘆,切細,用生甘草相對拌勻後蒸煮,從巳時到申時,揀出來曬乾使用。
原文
【氣味】苦、咸,寒,無毒。《別錄》曰:大寒。藏器曰:有毒。杲曰:無毒。足陽明本經藥也。大明曰:連翹為之使。
白話
性味:苦、鹹,性寒,無毒。《名醫別錄》說:大寒。陳藏器說:有毒。李杲說:無毒。是足陽明經的本經藥物。日華子說:連翹作為它的輔助藥物。
原文
【主治】皮膚熱毒,惡瘡疽痔,濕痹,下乳汁。
白話
主治:皮膚熱毒,惡瘡疽痔,濕痹,下乳汁。
原文
久服輕身益氣,耳目聰明,不老延年(《本經》)。
白話
長期服用能輕身益氣,耳聰目明,延年益壽。
原文
止遺溺,熱氣瘡癢如麻豆,可作浴湯(《別錄》)。
白話
止遺尿,熱氣瘡癢如麻豆,可作沐浴湯劑。
原文
通小腸,泄精尿血,腸風,風赤眼,小兒壯熱,撲損,續筋骨,乳癰、瘰癧、金瘡,止血排膿,補血長肉,通經脈(大明)。
白話
通小腸,治遺精尿血,腸風,風赤眼,小兒高熱,跌打損傷,接筋續骨,乳癰、瘰癧、金瘡,止血排膿,補血生肌,通經脈。
原文
【發明】弘景曰:此藥久服甚益人,而服食方罕見用之。近道出者,惟療瘻疥耳,市人皆取苗用。
白話
發明:陶弘景說:這種藥物久服很益於人,但服食方中很少見到使用。近處出產的,只用來治療瘻瘡疥癩,市場上的人都取幼苗使用。
原文
時珍曰:漏蘆下乳汁,消熱毒,排膿止血,生肌殺蟲。
白話
李時珍說:漏蘆能下乳汁,消熱毒,排膿止血,生肌殺蟲。
原文
故東垣以為手足陽明藥,而古方治癰疽發背,以漏蘆湯為首稱也。
白話
所以李東垣認為是手足陽明經的藥物,而古方中治療癰疽發背,以漏蘆湯為首選方劑。
原文
龐安常《傷寒論》治癰疽及預解時行痘疹熱,用漏蘆葉,云無則以山梔子代之。
白話
龐安常《傷寒論》治療癰疽及預解時行痘疹熱,用漏蘆葉,說沒有時就用山梔子代替。
原文
亦取其寒能解熱,蓋不知其能入陽明之故也。【附方】舊二,新六。
白話
也是取其寒能解熱的功效,大概是不知它能入陽明的緣故吧。附方:舊方二個,新方六個。
原文
腹中蛔蟲:漏蘆為末,以餅臛和方寸匕,服之。
白話
腹中蛔蟲:漏蘆研成末,用餅羹調和方寸匕服用。
原文
(《外臺秘要》)小兒無辜疳病肚脹,或時泄痢,冷熱不育:以漏蘆一兩,杵為散。
白話
小兒無辜疳病肚脹,或有時腹瀉痢疾,冷熱不育:用漏蘆一兩,搗成散。
原文
每服一錢,以豬肝一兩,入鹽少許,以水同煮熟,空心頓食之。
白話
每次服用一錢,用豬肝一兩加入少許鹽,用水一同煮熟,空腹一次吃完。
原文
(《聖惠方》)冷勞泄痢:漏蘆一兩,艾葉(炒)四兩。
白話
冷勞泄痢:漏蘆一兩,艾葉(炒)四兩。
原文
為末,米醋三升,入藥末一半,同熬成膏,入後末和丸梧子大,每溫水下三十丸。(《聖濟總錄》)產後帶下:方同上。
白話
研成末,用米醋三升,放入一半藥末,一起熬成膏,再與剩下的藥末混合做成梧子大的丸,每次溫水送服三十丸。產後帶下:方子同上。
原文
乳汁不下,乃氣脈壅塞也,又治經絡凝滯,乳內脹痛,邪畜成癰,服之自然內消:漏二兩半,蛇蛻十條(炙焦),栝蔞十個(燒存性)。為末。
白話
乳汁不下,是氣脈壅塞不通,又治療經絡凝滯,乳內脹痛,邪氣積聚成癰,服用後自然能內消:漏蘆二兩半,蛇蛻十條(炙烤至焦),栝蔞十個(燒存性)。研成末。
原文
每服二錢,溫酒調下,良久以熱羹湯投之,以通為度。
白話
每次服用二錢,用溫酒調和服下,過一段時間後用熱羹湯送服,以通為度。
原文
(《和劑方》)歷節風痛,筋脈拘攣:古聖散:用漏蘆(麩炒)半兩,地龍(去土炒)半兩,為末。
白話
歷節風痛,筋脈拘攣:古聖散:用漏蘆(麩炒)半兩,地龍(去土炒)半兩,研成末。
原文
生薑二兩取汁,入蜜三兩,同煎三五沸,入好酒五合,盛之。每以三杯,調末一錢,溫服。(《聖濟總錄》)
白話
生薑二兩取汁,加入蜂蜜三兩,一起煎煮三五沸,再加入好酒五合,存放。每次取三杯,調和藥末一錢,溫服。
原文
一切癰疽發背,初發二日,但有熱證,便宜服漏蘆湯,退毒下膿,乃是宣熱拔毒之劑,熱退即住服:漏蘆(用有白茸者)、連翹、生黃耆、沉香各一兩,生粉草半兩,大黃(微炒)一兩,為細末。每服二錢,薑棗湯調下。(李迅《癰疽集驗方》)
白話
一切癰疽發背,初發二日,只要有熱證,便適宜服用漏蘆湯,退毒下膿,是宣熱拔毒的方劑,熱退即停止服用:漏蘆(用有白茸的)、連翹、生黃耆、沉香各一兩,生粉草半兩,大黃(微炒)一兩,研成細末。每次服用二錢,用薑棗湯調和服下。
原文
白禿頭瘡:五月收漏蘆草,燒灰,豬膏和塗之。(《聖濟總錄》)
白話
白禿頭瘡:五月收取漏蘆草,燒成灰,用豬膏調和塗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