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(《拾遺》)【氣味】無毒。【主治】誤吞竹木入咽,燒故鋸令赤,漬酒熱飲(藏器)。白話提出修訂(出自《拾遺》)【氣味】無毒。【主治】誤吞竹子或木頭進入喉嚨時,將舊鋸子燒成通紅,用酒浸泡後熱服(陳藏器所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