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灸心法要訣

卷一

十二經相傳次序歌

卷一/十二經相傳次序歌3
原文
肺大胃脾心小腸,膀腎包焦膽肝續,手陰臟手陽手頭,足陰足腹陽頭足。
白話
肺經、大腸經、胃經、脾經、心經、小腸經,膀胱經、腎經、心包經、三焦經、膽經、肝經依次相續。手三陰經從內臟走向手,手三陽經從手走向頭,足三陰經從足走向腹,足三陽經從頭走向足。
原文
【注】 人身正脈十有二經,每於平旦寅時,營氣始於中焦,上注於手太陰肺經,自胸中而出於中府,至於少商,以次行於手陽明大腸等十二經,終於足厥陰肝經,而復始於太陰肺經也。
白話
【注】人身的正脈有十二條經脈,每當清晨寅時,營氣開始於中焦,向上注入手太陰肺經,從胸中而出於中府穴,到達少商穴,依次行於手陽明大腸等十二經,最後終止於足厥陰肝經,然後又從太陰肺經開始循環。
原文
凡手之三陰,從臟走手;手之三陽,從手走頭;足之三陰,從足走腹;足之三陽,從頭走足。周流不息,循環無端也。
白話
凡是手的三條陰經,從臟腑走向手;手的三條陽經,從手走向頭;足的三條陰經,從足走向腹部;足的三條陽經,從頭走向足。周流不停,循環沒有終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