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熱病始手臂者,先取手陽明、太陰而汗出。始頭首者,先取項太陽而汗出。始足脛者,先取足陽明而汗出。
熱病起始於手臂的,先取手陽明、太陰而使其出汗。起始於頭部的,先取項部太陽而使其出汗。起始於足脛的,先取足陽明而使其出汗。
原文
臂太陰,(《靈樞》作陽)可出汗,足陽明可出汗。
取陰經而汗出過多的,應止之於陽經;取陽經而汗出過多的,應止之於陰經。
發冷戰慄,鼓動下頷卻無法出汗,腹部脹滿煩悶,取手太陰經。
原文
熱病三日,氣口靜,人迎躁者,取之諸陽五十九刺,以瀉其熱,而出其汗,實其陰,以補其不足。身熱甚,陰陽皆靜者,勿刺之。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則泄。所謂勿刺,皆有死徵也。
熱病三日,氣口脈象平靜,人迎脈象躁動的,應取諸陽經的五十九刺,以瀉其熱,而出其汗,充實其陰,以補其不足。身體發熱很重,陰脈陽脈都平靜的,不要刺灸。那些可以刺的,要趕快取穴,不出汗就會泄熱。所謂不要刺的,都是有死亡徵兆的。
原文
熱病七日八日,脈口動喘而眩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淺刺手大指間。
熱病七八天,脈口脈動、氣喘而眩暈的,趕快刺之,汗會自然流出,淺刺手大指之間。
原文
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而死,脈代者一日死。
熱病七八天,脈象微小,病人尿血,口中乾燥,一天半就會死亡;脈象代脈的,一天就會死亡。
原文
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(一本作盛),喘且復熱,勿庸(一本作膚)刺,喘盛者必死。
熱病已經出汗而脈象仍然躁動(一本作盛),氣喘且又發熱,不要刺灸(一本作膚刺),氣喘嚴重的必死。
原文
熱病七日、八日,脈不躁,不散數,後三日中有汗,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汗勿庸刺。
熱病七八天,脈象不躁動,不散不數,之後三天內會有汗,如果三天不出汗,第四天死亡。未出汗前不要刺灸。
原文
熱病先膚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針五十九刺。
熱病先有皮膚疼痛,鼻塞、面部浮腫,應取之於皮,用第一針行五十九刺。
原文
苛鼻乾(《靈樞》作診鼻乾)索於皮肺,不得索之於火,火者心也。
鼻部乾燥(《靈樞》作診鼻乾)應求之於皮與肺,不可求之於火,火對應心。
原文
熱病先身澀煩而熱,煩悶唇嗌乾,取之皮,以第一針五十九刺。
熱病先有身體乾澀煩躁而發熱,煩悶、嘴唇咽喉乾燥,取之於皮,用第一針行五十九刺。
原文
熱病膚脹,口乾,寒,汗出,索脈於心,不得索之於水。水者腎也。
熱病皮膚脹滿,口乾,怕冷,出汗,應求之於脈與心,不可求之於水。水對應腎。
原文
熱病嗌乾,多飲善驚,臥不能安,取之膚肉,以第六針五十九刺。
熱病咽喉乾燥,多飲水、容易驚恐,臥床不能安寧,取之於膚肉,用第六針行五十九刺。
原文
目眥赤(《靈樞》作青),索肉於脾,不得索之於木,木者肝也。
眼角發赤(《靈樞》作青),應求之於肉與脾,不可求之於木,木對應肝。
原文
熱病而胸脅痛(《靈樞》作面青胸痛),手足躁,取之筋間,以第四針,針於四逆。
熱病而胸脅疼痛(《靈樞》作面青胸痛),手足躁動,取之於筋間,用第四針,針刺四肢逆冷處。
筋脈弛緩、目流淚,應求之於筋與肝,不可求之於金,金對應肺。
原文
熱病數驚,瘛瘲而狂,取之脈,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。
熱病多次驚恐,抽搐而發狂,取之於脈,用第四針急瀉其有餘之邪。
原文
癲疾毛髮去,索血於心,不得索之於腎,腎者,水也。
癲疾毛髮脫落,應求之於血與心,不可求之於腎,腎對應水。
原文
熱病身重骨痛,耳聾好瞑,取之骨,以第四針五十九刺。
熱病身體沉重、骨節疼痛,耳聾、喜好閉目,取之於骨,用第四針行五十九刺。
原文
骨病不食,齧齒耳青赤,索骨於腎,不得索之於土,土者,脾也。
骨病不能進食,咬牙、耳部青赤,應求之於骨與腎,不可求之於土,土對應脾。
原文
熱病不知所病,耳聾,不能自收,口乾,陽熱甚,陰頗有寒者,熱在髓也,死不治。
熱病不知病在何處,耳聾,身體不能自如活動,口乾,陽熱很盛,陰分卻有寒象的,這是熱在骨髓,屬於死證無法醫治。
原文
熱病頭痛顳顬,目脈緊(一本作瘈),善衄,厥熱病也。取之以第三針,視有餘不足。寒熱痔(一作痛)。
熱病頭痛在顳顬部,目脈緊(一本作瘈),容易鼻衄,這是厥熱病。用第三針刺之,根據有餘不足來施治。寒熱痔(一作痛)。
原文
熱病體重,腸中熱,取之以第四針於其俞及下諸指間,索氣於胃絡得氣也。
熱病身體沉重,腸中熱,用第四針刺其俞穴及足下諸指間,在胃絡求氣而得到氣感。
原文
熱病俠臍急痛,胸脅滿,取之湧泉與陰陵泉,以第四針針嗌裡。
熱病臍旁急痛,胸脅滿悶,取湧泉與陰陵泉,用第四針刺咽喉裡面。
原文
熱病而汗且出,及脈順可汗者,取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,瀉之則熱去,補之則汗出。汗出太甚,取內踝上橫脈以止之。
熱病而汗將要出來,並且脈象順應可以發汗的,取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,瀉之則熱去,補之則汗出。汗出太厲害,取內踝上橫脈來止汗。
原文
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者,此陰脈之極也死;其得汗而脈靜者生。
熱病已經出汗而脈象仍然躁動盛大的,這是陰脈到了極點,會死亡;那些出汗後脈象平靜的,可以存活。
原文
熱病脈常躁盛而不得汗者,此陽脈之極也死;其脈躁盛得汗而脈靜者生。
熱病脈象常常躁動盛大卻不出汗的,這是陽脈到了極點,會死亡;那些脈象躁動盛大但出汗後脈象平靜的,可以存活。
原文
厥,俠脊而痛,主頭項𠘧𠘧,目䀮䀮然,腰脊強,取足太陽膕中血絡。
厥證,夾脊疼痛,主症頭項強直,目視不明,腰脊強硬,取足太陽經膕中的血絡。
原文
嗌乾口熱如膠,取足少陽(此條出《素問》刺腰痛篇,宜在後刺腰痛內)。
咽喉乾燥、口中發熱如膠黏,取足少陽經(此條出自《素問》刺腰痛篇,宜放在後面刺腰痛內容中)。
原文
熱病死候有九:一曰汗不出,大顴發赤者死(《太素》云:汗不出,大顴發赤者,必不反而死)。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。三曰目不明,熱不已者死。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。
熱病死亡徵候有九種:第一種,汗不出,顴骨發紅的會死(《太素》說:汗不出,顴骨發紅的,必定不能復原而死)。第二種,泄瀉而腹部脹滿嚴重的會死。第三種,眼睛看不清,熱不退的會死。第四種,老人嬰兒發熱而腹部脹滿的會死。
原文
五曰汗不出嘔血(《靈樞》作嘔下血)者死。六曰舌本爛,熱不已者死。七曰咳而衄,汗出,出不至足者死。八曰髓熱者死。九曰熱而痓者死。熱而痓者,腰反折瘛瘲,齒噤齘也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
第五種,汗不出而嘔血(《靈樞》作嘔下血)的會死。第六種,舌根糜爛,熱不退的會死。第七種,咳嗽而鼻衄,出汗但汗出不達足部的會死。第八種,骨髓發熱的會死。第九種,發熱而痙攣的會死。發熱而痙攣的表現是:腰向後反折、抽搐、牙關緊閉、咬齒。凡是這九種情況,不可刺灸。
原文
所謂五十九刺者,兩手內外側各三,凡十二痏;五指間各一,凡八痏;足亦如是;頭入髮際一寸傍三分(《靈樞》無分字)各三,凡六痏;更入髮際三寸邊五,凡十痏;耳前後口下(《靈樞》作以下)者各一,項中一,凡六痏;顛上一,囟會一,髮際一,廉泉一,風池二,天柱二(《甲乙經》原缺囟會至天柱諸穴,今按《靈樞》經文補之)。
所謂五十九刺,是指:兩手內外側各三處,共十二處;五指間各一處,共八處;足部也是這樣;頭部入髮際一寸旁開三分(《靈樞》無分字)各三處,共六處;再入髮際三寸邊五處,共十處;耳前後口下(《靈樞》作以下)各一處,項中一處,共六處;頭頂上一處,囟會一處,髮際一處,廉泉一處,風池二處,天柱二處(《甲乙經》原本缺囟會至天柱各穴,現按《靈樞》經文補上)。
原文
素問曰:五十九者,頭上五行行五者,以越諸陽之熱逆也。
《素問》說:五十九穴,是指頭部五行每行五穴,用來發越諸陽經上逆的熱。
原文
大杼、膺俞、缺盆、背椎,此八者,以瀉胸中之熱(一作陽)。
大杼、膺俞、缺盆、背椎,這八個穴,用來瀉胸中的熱(一作陽)。
原文
氣衝、三里、巨虛、上下廉,此八者,以瀉胃中之熱。
氣衝、三里、巨虛、上下廉,這八個穴,用來瀉胃中的熱。
原文
雲門、髃骨、委中、髓空,此八者,以瀉四肢之熱。五臟俞傍五,此十者,以瀉五臟之熱。凡此五十九者,皆熱之左右也。(按二經雖不同,皆瀉熱之要穴也)
雲門、髃骨、委中、髓空,這八個穴,用來瀉四肢的熱。五臟俞旁各五穴,這十個穴,用來瀉五臟的熱。凡是這五十九穴,都是治療熱病的重要穴位。(按:兩經雖不同,都是瀉熱的要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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