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春得秋脈,夏得冬脈,長夏得春脈,秋得夏脈,冬得長夏脈,名曰陰出之陽,病善怒不治,是謂五邪,皆同,死不治。
春天出現秋天的脈象,夏天出現冬天的脈象,長夏出現春天的脈象,秋天出現夏天的脈象,冬天出現長夏的脈象,這叫做陰氣出現在陽位,病患者容易發怒且難以治療,這就是所謂的五邪,發病情況都相同,無法治療會死亡。
原文
春胃微弦曰平,弦多胃少曰肝病,但弦無胃曰死,胃而有毛曰秋病,毛甚曰今病,臟真散於肝,肝藏筋膜之氣也。
春季胃氣微現弦象稱為平和,弦多胃少稱為肝病,只弦而無胃稱為死脈,胃而有毛稱為秋天發生的病,毛甚則為現在的病,臟真散佈於肝,肝儲藏筋膜之氣。
原文
夏胃微鉤曰平,鉤多胃少曰心病,但鉤無胃曰死,胃而有石曰冬病,石甚曰今病,臟真通於心,心藏血脈之氣也。
夏季胃氣微現鉤象稱為平和,鉤多胃少稱為心病,只鉤而無胃稱為死脈,胃而有石稱為冬天發生的病,石甚則為現在的病,臟真通達於心,心儲藏血脈之氣。
原文
長夏,胃微軟弱曰平,胃少軟弱多曰脾病,但代無胃曰死,軟弱有石曰冬病,軟(《素》作弱)甚曰今病,臟真濡於脾,脾藏肌肉之氣也。
長夏時節,胃氣微現軟弱稱為平和,胃少軟弱多稱為脾病,只代而無胃稱為死脈,軟弱有石稱為冬天發生的病,軟弱甚則為現在的病,臟真滋潤於脾,脾儲藏肌肉之氣。
原文
秋胃微毛曰平,毛多胃少曰肺病,但毛無胃曰死,毛而有弦曰春病,弦甚曰今病,臟真高於肺,肺行營衛陰陽也。
秋季胃氣微現毛象稱為平和,毛多胃少稱為肺病,只毛而無胃稱為死脈,毛而有弦稱為春天發生的病,弦甚則為現在的病,臟真高升於肺,肺推動營衛陰陽之氣運行。
原文
冬胃微石曰平,胃少石多曰腎病,但石無胃曰死,石而有鉤曰夏病,鉤甚曰今病,臟真下於腎,腎藏骨髓之氣也。
冬季胃氣微現石象稱為平和,胃少石多稱為腎病,只石而無胃稱為死脈,石而有鉤稱為夏天發生的病,鉤甚則為現在的病,臟真下藏於腎,腎儲藏骨髓之氣。
原文
胃之大絡,名曰虛里,貫膈絡肺,出於左乳下,其動應手,脈之宗氣也。盛喘數絕者。則病在中,結而橫有積矣,絕不至曰死。診得胃脈則能食,虛則泄也。
胃的大絡脈,稱為虛里,穿過橫膈連絡肺,發源於左乳下方,其搏動可由手下感覺,是脈氣的根本。若搏動盛大急促而時有間斷,則病在胸腹;若搏動有結滯且橫向堅硬,則有積塊;若搏動完全消失則為死證。診察到胃脈則表示能進食,若胃氣虛弱則為泄瀉。
原文
心脈揣(《素問》作搏)堅而長,病舌卷不能言。其軟而散者,病消渴(《素》作煩)自已。
心脈搏動堅硬且長,病患者舌頭捲曲不能說話。若心脈柔軟且分散,病患者消渴自己能康復。
原文
肺脈揣(《素》作搏,下同)堅而長,病唾血。其軟而散者,病灌汗,至令不復散發。
肺脈搏動堅硬且長,病患者唾血。若肺脈柔軟且分散,病患者灌汗,致使身體不能復原散發。
原文
肝脈揣堅而長,色不青,病墜若搏,因血在脅下,令人喘逆。其軟而散,色澤者,病溢飲。
肝脈搏動堅硬且長,面色不發青,病患者墜落或被擊打,因瘀血積在脅下,使人氣喘呃逆。若肝脈柔軟且分散,面色有光澤,病患者溢飲。
溢飲這個病,口渴大量飲水,水液溢出浸潤到肌肉皮膚腸胃之外。
原文
胃脈揣堅而長,其色赤,病折髀。其軟而散者,病食痹痛髀。
胃脈搏動堅硬且長,面色發赤,病患者髀部疼痛如折。若胃脈柔軟且分散,病患者食痹髀部疼痛。
原文
脾脈揣堅而長,其色黃,病少氣。其軟而散,色不澤者,病足胻腫,若水狀。
脾脈搏動堅硬且長,面色發黃,病患者少氣乏力。若脾脈柔軟且分散,面色不潤澤,病患者足脛水腫,像水病的樣子。
原文
腎脈揣堅而長,其色黃而赤者,病折腰。其軟而散者,病少血,至令不復。
腎脈搏動堅硬且長,面色黃而帶赤,病患者腰部疼痛如折。若腎脈柔軟且分散,病患者少血,以致病不能恢復。
原文
夫脈者,血氣之府也。長則氣和,短則氣病,數則煩心,大則病進,上盛則氣高,下盛則氣脹,代則氣衰,細則氣少,澀則心痛,渾渾革革至如湧泉,病進而色,弊之綽綽(一本作綿綿)其去如弦絕者死。
脈是血氣的居所。脈長則氣平和,脈短則氣有病,脈數則心中煩躁,脈大則病情進展,脈上盛則氣上逆,脈下盛則氣腹脹,脈代則氣衰,脈細則氣少,脈澀則心心痛,脈來渾渾急促如湧泉,病情進展而面色不佳,脈去時綽綽延緩而去如琴弦突然斷絕的會死亡。
原文
寸口脈中手短者,曰頭痛;寸口脈中手長者,曰足脛痛;寸口脈沉而堅者,病在中;寸口脈浮而盛者,病在外;寸口脈中手促上數(《素問》作擊)者,曰肩背痛;寸口脈緊而橫堅(《素問》作沉而橫)者,曰脅下腹中有橫積痛;寸口脈浮而喘(《素問》作沉而喘)者,曰寒熱;寸口脈盛滑堅者,曰病在外;寸口脈小實而堅者,曰病在內。
寸口脈按之短,主頭痛;寸口脈按之長,主足脛痛;寸口脈沉而堅,主病在內;寸口脈浮而盛,主病在外;寸口脈按之急促向上的,主肩背痛;寸口脈緊而橫堅,主脅下腹中有橫積疼痛;寸口脈浮而喘,主寒熱;寸口脈盛滑而堅,主病在外;寸口脈小實而堅,主病在內。
原文
脈小弱以澀者,謂之久病;脈浮滑而實大(《素問》作滑浮而疾)者,謂之新病。
脈小弱而澀的,稱為久病;脈浮滑而實大的,稱為新病。
原文
病甚有胃氣而和者,曰病無他;脈急者,曰疝㿗少腹痛。
病情嚴重但有胃氣且平和的,稱為病無大礙;脈急的,稱為疝瘕少腹痛。
原文
脈滑曰風,脈澀曰痹,盛而緊曰脹,緩而滑曰熱中。
脈滑主風,脈澀主痹,脈盛而緊主脹,脈緩而滑主熱中。
原文
按寸口得四時之順曰病無他,反四時及不間臟曰死。
按寸口脈得四時之順稱為病無大礙,違反四時及臟腑相剋稱為死。
原文
太陽脈至,洪大以長。少陽脈至,乍數乍疏,乍短乍長。陽明脈至,浮大而短。
太陽脈來臨時,脈洪大而長。少陽脈來臨時,脈忽快忽慢,忽短忽長。陽明脈來臨時,脈浮大而短。
原文
厥陰有餘,病陰痹,不足病生熱痹,滑則病狐疝風,澀則病少腹積氣(一本作積厥)。
厥陰有餘,病患者陰痹,厥陰不足則生熱痹,脈滑則病狐疝風,脈澀則病少腹積氣。
原文
少陰有餘,病皮痹癮疹,不足病肺痹,滑則病肺風疝,澀則病積溲血。
少陰有餘,病患者皮痹癮疹,少陰不足則病肺痹,脈滑則病肺風疝,脈澀則病積尿血。
原文
太陰有餘,病肉痹寒中,不足病脾痹,滑則病脾風疝,澀則病積心腹時滿。
太陰有餘,病患者肉痹寒中,太陰不足則病脾痹,脈滑則病脾風疝,脈澀則病積心腹時常脹滿。
原文
陽明有餘,病脈痹身時熱,不足病心痹,滑則病心風疝,澀則病積時善驚。
陽明有餘,病患者脈痹身時發熱,陽明不足則病心痹,脈滑則病心風疝,脈澀則病積時常容易驚恐。
原文
太陽有餘,病骨痹身重,不足病腎痹,滑則病腎風疝,澀則病積時善癲疾。
太陽有餘,病患者骨痹身重,太陽不足則病腎痹,脈滑則病腎風疝,脈澀則病積時常容易癲癇。
原文
少陽有餘,病筋痹脅痛,不足病肝痹,滑則病肝風疝,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。太陰厥逆,胻急攣,心痛引腹,治主病者。少陰厥逆,虛滿嘔變,下泄清,治主病者。
少陽有餘,病患者筋痹脅痛,少陽不足則病肝痹,脈滑則病肝風疝,脈澀則病積時筋脈緊急目痛。太陰經脈厥逆,小腿緊急痙攣,心痛牵引腹部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少陰經脈厥逆,腹部虛滿嘔吐變化,泄瀉清冷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
厥陰經脈厥逆,痙攣,腰痛,腹部虛滿前陰閉塞胡言亂語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
原文
三陰俱逆,不得前後,使人手足寒,三日死。太陽厥逆,僵仆嘔血善衄,治主病者。
三陰都厥逆,大小便不通,使人手足寒冷,三天死亡。太陽經脈厥逆,身體僵硬倒下嘔血容易鼻出血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
原文
少陽厥逆,機關不利。機關不利者,腰不可以行,項不可以顧,發腸癰,不可治,驚者死。
少陽經脈厥逆,關節活動不利。關節活動不利表現為腰部不能行走,頸項不能轉動,若發為腸癰,不可治療,伴有驚恐的就會死亡。
原文
陽明厥逆,喘咳身熱,善驚,衄血嘔血,不可治,驚者死。
陽明經脈厥逆,氣喘咳嗽身體發熱,容易驚恐,鼻出血嘔血,不可治療,伴有驚恐的就會死亡。
手太陰經脈厥逆,腹部虛滿而咳嗽,容易嘔吐涎沫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
原文
手心主少陰厥逆,心痛引喉,身熱者死,不熱者可治。
手心主少陰經脈厥逆,心痛牵引喉嚨,身體發熱的會死亡,身體不發熱的可以治療。
原文
手太陽厥逆,耳聾泣出,項不可以顧,腰不可以俯仰,治主病者。
手太陽經脈厥逆,耳聾流淚,頸項不能轉動,腰不能俯仰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
手陽明少陽經脈厥逆,發為喉痹,咽部腫痛,治療當以治主病為主。
原文
來疾去徐,上實下虛,為厥癲疾;來徐去疾,上虛下實,為惡風也。故中惡風者,陽氣受也。
脈來快速去緩慢,上實下虛,會發為厥病癲癇;脈來緩慢去快速,上虛下實,會發為惡風。所以感受惡風的人,是因為陽氣受侵襲。
原文
有脈俱沉細數者,少陰厥也;沉細數散者,寒熱也;浮而散者,為眴(音順)僕。
所有脈象都沉細數的,是少陰厥;沉細數且散的,是寒熱;浮而散的,是眩暈仆倒。
原文
諸浮而不躁者,皆在陽,則為熱;其有躁者,在手。
各種浮而不躁的脈,都屬陽,就會發熱;若還有躁的,在手經。
原文
諸細而沉者,皆在陰,則為骨痛;其有靜者,在足。數動一代者,病在陽之脈也。其澀者,陽氣有餘也;滑者,陰氣有餘也。
各種細而沉的脈,都屬陰,就會骨痛;若還有靜止的,在足經。數動一代的,是病在陽脈。脈澀的,是陽氣有餘;脈滑的,是陰氣有餘。
原文
陽氣有餘則為身熱無汗,陰氣有餘則為多汗身寒,陰陽有餘則為無汗而寒。推而外之,內而不外者,有心腹積也。推而內之,外而不內者,中有熱也。推而上之,下而不上者,腰足清也。推而下之,上而不下者,頭項痛也。按之至骨,脈氣少者,腰脊痛而身有痹也。
陽氣有餘就會身熱無汗,陰氣有餘就會多汗身寒,陰陽有餘就會無汗而寒。推按向外,內而不外的,是有心腹積塊。推按向內,外而不內的,是中有熱。推按向上,下而不上的,是腰足冷。推按向下,上而不下的,是頭項痛。按至骨,脈氣少的,是腰脊痛而身有痹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