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鳩尾,一名尾翳,一名𩩲骭,在臆前,蔽骨下五分,任脈之別,不可灸刺。
鳩尾,又名尾翳,又名𩩲骭,在胸口前方,蔽骨下方五分之處,是任脈的別絡,不可施灸或針刺。
原文
(鳩尾蓋心上,人無蔽骨者,當從上岐骨度下行一寸半。氣府論注云:一寸為鳩尾處。若不為鳩尾處,則針巨闕者中心。人有鳩尾短者少饒,今強一寸。)
(鳩尾位於心上方,沒有蔽骨的人,應當從上方岐骨向下量取一寸半。氣府論注說:一寸是鳩尾的位置。如果不是鳩尾的位置,則針刺巨闕穴位時以心臟中心為準。有的人鳩尾較短則稍微放寬,現今強制加一寸。)
原文
巨闕,心募也,在鳩尾下一寸,任脈氣所發,刺入六分,(氣府論注云:刺入一寸二分,)留七呼,灸五壯。
巨闕,是心之募穴,在鳩尾下方一寸,是任脈之氣所發出,針刺六分,(氣府論注說:針刺一寸二分,)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,施灸五壯。
原文
上脘,在巨闕下一寸五分,去蔽骨三寸,任脈、足陽明、手太陽之會,刺入八寸,灸五壯。
上脘,在巨闕下方一寸五分,距離蔽骨三寸,是任脈、足陽明、手太陽的會合之處,針刺八分,施灸五壯。
原文
中脘,一名太倉,胃募也,在上脘下一寸,居心蔽骨與臍之中,手太陽少陽、足陽明所生,任脈之會,刺入三分,灸七壯。
中脘,又名太倉,是胃之募穴,在上脘下方一寸,位於心蔽骨與肚臍的中間,是手太陽、少陽、足陽明脈氣所生之處,任脈的會合之處,針刺三分,施灸七壯。
原文
(《九卷》云:𩩲骬至臍八寸,太倉居其中為臍上四寸。昌廣撰募腧經云:太倉在臍上三寸,非也。)
(《九卷》記載:從𩩲骬到肚臍共八寸,太倉位居其中為臍上四寸。昌廣撰寫的募腧經說:太倉在臍上三寸,這是錯誤的。)
原文
建里,在中脘下一寸,刺入五分,留十呼,灸五壯。(氣府論注云:刺入六分留七呼。)
建里,在中脘下方一寸,針刺五分,留針十次呼吸的時間,施灸五壯。(氣府論注說:針刺六分,留針七次呼吸。)
原文
下脘,在建里下一寸,足太陰、任脈之會,刺入一寸,灸五壯。
下脘,在建里下方一寸,是足太陰、任脈的會合之處,針刺一寸,施灸五壯。
原文
水分,在下脘下一寸,臍上一寸,任脈氣所發,刺入一寸,灸五壯。
水分,在下脘下方一寸,肚臍上方一寸,是任脈之氣所發出之處,針刺一寸,施灸五壯。
肚臍中央,禁止針刺,針刺後會使人產生惡性瘡疡,若遺留矢行者則無法治療。
原文
陰交,一名少關,一名橫戶,在臍下一寸,任脈、氣衝之會,刺入八分,灸五壯。
陰交,又名少關,又名橫戶,在肚臍下方一寸,是任脈、氣衝的會合之處,針刺八分,施灸五壯。
原文
氣海,一名脖胦,一名下肓,在臍下一寸五分,任脈氣所發,刺入一寸三分,灸五壯。
氣海,又名脖胦,又名下肓,在肚臍下方一寸五分,是任脈之氣所發出之處,針刺一寸三分,施灸五壯。
原文
石門,三焦募也,一名利機,一名精露,一名丹田,一名命門,在臍下二寸,任脈氣所發,刺入五分,留十呼,灸三壯(氣府論注云:刺入六分,留七呼,灸五壯),女子禁不可刺,灸中央,不幸使人絕子。
石門,是三焦之募穴,又名利機,又名精露,又名丹田,又名命門,在肚臍下方二寸,是任脈之氣所發出,針刺五分,留針十次呼吸的時間,施灸三壯(氣府論注說:針刺六分,留針七次呼吸,施灸五壯),女子禁止針刺,若灸刺中央,會使人斷絕子嗣。
原文
關元,小腸募也,一名次門,在臍下三寸,足三陰、任脈之會,刺入二寸(氣府論注云:刺入一寸二分,)留七呼,灸七壯。
關元,是小腸之募穴,又名次門,在肚臍下方三寸,是足三陰、任脈的會合之處,針刺二寸(氣府論注說:針刺一寸二分,)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,施灸七壯。
原文
中極,膀胱募也,一名氣原,一名玉泉,在臍下四寸,足三陰、任脈之會,刺入二寸(氣府論注云:刺入一寸二分),留七呼,灸三壯。
中極,是膀胱之募穴,又名氣原,又名玉泉,在肚臍下方四寸,是足三陰、任脈的會合之處,針刺二寸(氣府論注說:針刺一寸二分),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,施灸三壯。
原文
曲骨,在橫骨上、中極下一寸,毛際陷者中,動脈應手,任脈、足厥陰之會,刺入一寸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曲骨,在橫骨上方、中極下方一寸,毛際凹陷之處,動脈搏動應手,是任脈、足厥陰的會合之處,針刺一寸五分,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,施灸三壯。
原文
(氣府論注云:自鳩尾至曲骨十四穴,並任脈氣所發。)
(氣府論注說:從鳩尾到曲骨共十四穴,都是任脈之氣所發出。)
原文
會陰,一名屏翳,在大便前、小便後,兩陰之間,任脈別絡,俠督脈衝脈之會,刺入二寸,留三呼(氣府論注云:留七呼),灸三壯。
會陰,又名屏翳,在大便之前、小便之後,兩陰之間,是任脈的別絡,俠督脈、衝脈的會合之處,針刺二寸,留針三次呼吸的時間(氣府論注說:留針七次呼吸),施灸三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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