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甲乙經

卷三

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

卷三/諸穴9
原文
氣戶,在巨骨下,輸府兩傍各二寸陷者中,足陽明脈氣所發,仰而取之,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
白話
氣戶穴,位於鎖骨(巨骨)下方,與輸府穴旁開各兩寸的凹陷中,是足陽明胃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取穴時需仰臥,針刺深度為四分,艾灸五壯。
原文
(氣府論注云:去膺窗上四寸八分,灸三壯。)
白話
(《氣府論》注釋說:此穴位於膺窗穴上方四寸八分處,艾灸三壯。)
原文
庫房,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者中,足陽明脈氣所發,仰而取之,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(氣府論注云:灸三壯。)
白話
庫房穴,位於氣戶穴下方一寸六分的凹陷中,是足陽明胃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取穴時需仰臥,針刺深度為四分,艾灸五壯。(《氣府論》注釋說:艾灸三壯。)
原文
屋翳,在庫房下一寸六分,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
白話
屋翳穴,位於庫房穴下方一寸六分處,針刺深度為四分,艾灸五壯。
原文
(氣府論注云:在氣戶下三寸二分,灸三壯。)
白話
(《氣府論》注釋說:此穴位於氣戶穴下方三寸二分處,艾灸三壯。)
原文
膺窗,在屋翳下一寸六分,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
白話
膺窗穴,位於屋翳穴下方一寸六分處,針刺深度為四分,艾灸五壯。
原文
(氣府論注云:在胸兩傍俠中行各四寸,巨骨下四寸八分陷者中,足陽明脈氣所發,仰而取之。)
白話
(《氣府論》注釋說:此穴位於胸部兩側,距前正中線各四寸,在鎖骨(巨骨)下方四寸八分的凹陷中,是足陽明胃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取穴時需仰臥。)
原文
乳中,禁不可刺灸,灸刺之,不幸生蝕瘡,瘡中有膿血清汁者可治,瘡中有息肉若蝕瘡者死。
白話
乳中穴,禁止針刺與艾灸。如果誤灸或誤刺,不幸會產生蝕瘡。瘡中有膿血或清稀分泌物的還可以治療;如果瘡中長出息肉,或者像蝕瘡那樣潰爛的,就會導致死亡。
原文
乳根,在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,足陽明脈氣所發,仰而取之,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(氣府論注云:灸三壯。)
白話
乳根穴,位於乳頭下方一寸六分的凹陷中,是足陽明胃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取穴時需仰臥,針刺深度為四分,艾灸五壯。(《氣府論》注釋說:艾灸三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