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甲乙經

卷三

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

卷三/諸穴5
原文
五處,在督脈傍,去上星一寸五分,足太陽脈氣所發,刺入三分,不可灸(《素問》水熱穴注云灸三壯)。
白話
五處穴,位於督脈旁開,距離上星穴一寸五分處,是足太陽膀胱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針刺深度三分,不可施行灸法(《素問·水熱穴論》注文說可灸三壯)。
原文
承光,在五處後二寸,足太陽脈氣所發,刺入三分,禁不可灸。
白話
承光穴,位於五處穴後方二寸處,是足太陽膀胱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針刺深度三分,禁止施行灸法。
原文
通天,一名天臼,在承光後一寸五分,足太陽脈氣所發,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白話
通天穴,又名天臼,位於承光穴後方一寸五分處,是足太陽膀胱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針刺深度三分,留針時間為七次呼吸之久,可灸三壯。
原文
絡卻,一名強陽,一名腦蓋,在通天後一寸三分,足太陽脈氣所發,刺入三分,留五呼,灸三壯。
白話
絡卻穴,又名強陽,又名腦蓋,位於通天穴後方一寸三分處,是足太陽膀胱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針刺深度三分,留針時間為五次呼吸之久,可灸三壯。
原文
玉枕,在絡卻後七分,俠腦戶傍一寸三分,起肉枕骨,入髮際三寸,足太陽脈氣所發,刺入三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
白話
玉枕穴,位於絡卻穴後方七分處,夾腦戶穴旁開一寸三分,在隆起肌肉與枕骨之間,入髮際三寸處,是足太陽膀胱經脈氣所發出的地方。針刺深度三分,留針時間為三次呼吸之久,可灸三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