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逢源

卷一

靈樞終始篇(1)

卷一/靈樞經文21
原文
凡刺之道。氣調而止。補陰瀉陽。音氣益彰耳目聰明。
白話
大凡針刺的道理,以調和氣機為目的,直到氣血調和為止。補其陰分之虛,瀉其陽分之盛,如此則聲音、氣色必然充沛,而耳目也會聰明起來。
原文
(此陰陽以表裡言。正氣在中。故當補陰。邪自外入。故當瀉陽。陽邪去而真氣復。故音氣益彰。耳目聰明也。)反此者。血氣不行所謂氣至而有效者。瀉則益虛。虛者脈大如其故。而不堅也。
白話
(此處陰陽是就表裡而言。正氣存於體內,所以應當補陰分。邪氣從外侵入,所以應當瀉陽分。陽分之邪被去除後,真氣便能恢復,因此聲音氣色更加充沛,耳目也更加聰明。)如果違反這個原則,就會使血氣運行不暢。所謂針刺「氣至」就能產生效果的道理是:用瀉法會使虛證更加虛弱。虛證患者,脈象雖然大小如前,但卻不堅實有力。
原文
(瀉者欲其虛也。既瀉之後。雖其脈大如舊。但得和軟不堅。即其效也。)堅如其故者。適雖言故。病未去也。
白話
(用瀉法是為了使邪氣虛衰。瀉過之後,雖然脈象大小依舊,但若變得柔和軟弱而不堅實,就是有效的表現。)如果脈象仍然和以前一樣堅實有力,雖然口中說病情恢復了,但病邪實際上並未去除。
原文
(脈堅如舊。雖言病去復舊。而病實未除也。)補則益實。實者脈大如其故。而益堅也。
白話
(脈象仍然堅實如前,雖然口中說病已去除恢復如初,但病邪實際上並未消除。)用補法會使實證更加充實。實證患者,脈象雖然大小如前,卻更加堅實有力。
原文
(補者欲其實實則脈堅。)夫如其故而不堅者。適雖言快。病未去也。
白話
(用補法是為了使正氣充實,正氣充實則脈象就會堅實。)如果脈象大小如前卻不堅實有力,雖然口中說身體舒暢,但病邪實際上並未去除。
原文
(既補之後。而脈之大小如舊。雖言身體已快。病未除也。二節云大者。概指脈體進退而言也。)故補則實。瀉則虛。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。
白話
(用補法之後,脈象大小依舊,雖然口中說身體已經舒暢,但病邪實際上並未去除。前文所說的「大」,是泛指脈象的進退變化。)所以說補法能使虛證變為充實,瀉法能使實證變為空虛。即使疼痛沒有隨著出針立即消失,病邪也必定會逐漸消退。
原文
(補則脈堅。瀉則脈不堅者。若或有痛。雖未隨針即愈。亦必以漸而去矣。)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。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。
白話
(用補法後脈象堅實,用瀉法後脈象不堅實。如果有疼痛,虽然没有随针立即痊愈,也必定会逐渐消除。)必須先通曉十二經脈所發生的病證,然後才能夠領會「終始」的義理。
原文
(必治其病所從生。而後可得終始之義。終始。即本末之謂。)故陰陽不相移。虛實不相傾。取之其經。
白話
(必須治療疾病產生的根源,而後才能理解終始的意義。終始,就是指事物的本末。)所以說,陰證和陽證不能相互轉移,虛證和實證不能相互混淆,治療時只取其相應的經脈即可。
原文
(或陰或陽。無所改易。不相移也。虛者自虛。實者自實。亦不相傷。此則無所從生。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經而取之。)凡刺之屬。三刺至穀氣。(義如下文)邪辟妄合。陰陽易居。逆順相反沉浮異處。四時不得。稽留淫泆。
白話
(或陰或陽,沒有改變,不相轉移。虛證自是虛證,實證自是實證,也不會相互損傷。這是無從產生的,只是各自表現為相應的病證,只需找出相應的經脈加以針治即可。)凡是針刺所屬的病症,要用「三刺」法直至產生穀氣。(意義如下文)病邪妄行與正氣相合,陰陽表裡顛倒,逆順失常,沉浮部位混亂,與四時氣候不相呼應,邪氣稽留體內而泛濫成災。
原文
(六句言病變也。凡此者。皆須用針。治以三刺之法。則諸病可去也。)故一刺則陽邪出。
白話
(以上六句說的是病變。凡是這些病變,都必須用針刺治療,用三刺的方法,就能去除各種病邪。)所以第一刺可去除陽分之邪。
原文
(初刺之在於淺近。故可出陽分之邪。)再刺則陰邪出。
白話
(第一次針刺作用於淺表部位,所以可以驅出陽分的病邪。)第二次針刺可去除陰分之邪。
原文
(再刺之在於深遠故可出陰分之邪。)三刺則穀氣至。穀氣至而止。所為穀氣至者。已補而實。已瀉而虛。故以知穀氣至也。
白話
(第二次針刺作用於深層部位,所以可以驅出陰分的病邪。)第三次針刺則使穀氣到來。穀氣到來後就停止出針。所謂穀氣到來的標誌是:用補法後正氣已經充實,用瀉法後邪氣已經虛損。因此可以知道穀氣已經到來。
原文
(三刺之在侯穀氣。即元氣也。止。出針也。蓋邪氣來也緊而疾。穀氣來也。徐而和。必邪氣去而後穀氣至。故已補而實。則虛者堅已瀉而虛。則堅者軟是以知穀氣之至也。)邪氣獨去者。陰與陽未能調。而病知愈也。故曰補則實。瀉則虛。痛雖不隨針。病必衰去矣。
白話
(第三刺是為了等候穀氣。穀氣就是元氣。止,就是出針。因為邪氣來時緊急而迅疾,穀氣來時徐緩而柔和。必須等邪氣去除後穀氣才會到來。所以用補法使正氣充實後,原本虛弱的脈象就會變得堅實;用瀉法使邪氣虛損後,原本堅實的脈象就會變得軟弱,由此可以知道穀氣已經到來。)如果病邪已經去除,即使陰陽之氣尚未完全調和,病情也可以判定為痊愈。所以說補法能使虛證變實,瀉法能使實證變虛,疼痛雖然沒有隨著出針立即消失,病邪也必定會逐漸衰退而去除。
原文
(穀氣。至者。知邪氣之去也。雖陰陽經氣未見即調而病則已愈故上文曰補則實寫則虛病必衰去。)
白話
(穀氣到來,就是知道病邪已經去除的標誌。雖然陰陽經氣尚未立即調和,但病已經痊愈,所以上文說補法使虛證變實、瀉法使實證變虛,病邪必定會衰退去除。)
原文
陰盛而陽虛。(脈口盛也。)先補其陽。後瀉其陰而和之。陰虛而陽盛。(人迎盛也。)先補其陰。後瀉其陽而和之。
白話
陰氣旺盛而陽氣虛弱的(這是脈口表現旺盛的病證),應當先補其陽氣,然後再瀉其陰氣,使其調和。陰氣虛弱而陽氣旺盛的(這是人迎表現旺盛的病證),應當先補其陰氣,然後再瀉其陽氣,使其調和。
原文
(治病皆宜先顧正氣。後治邪氣) 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。
白話
(治病都應當先顧護正氣,然後再祛除邪氣。)足部有三條脈跳動於大趾之間。
原文
(三脈謂陽明經屬兌至衝陽。厥陰經大敦至太衝。少陰經自湧泉以上太谿。三者皆在足大指之後也。)必審其實虛。虛而瀉之。是為重虛。重虛病益甚。凡刺此者。以指按之。脈動而實且疾者。疾瀉之。虛而徐者。則補之。反此者。病益甚。其動也。陽明在上。(在足跗上也。)厥陰在內。(在足跗內也。)少陰在下。(湧泉穴起於足心在足跗下也)
白話
(三脈是指陽明經從兌穴到衝陽穴,厥陰經從大敦穴到太衝穴,少陰經從湧泉穴到太谿穴。這三條經脈都在足大趾的後面。)必須詳審疾病的虛實,對虛證用瀉法,這叫做「重虛」,會使病情更加嚴重。凡是針刺這些穴位時,應當用手指按觸脈象,脈跳動有力且快速的當迅速用瀉法,脈虛弱且遲緩的則用補法。違反這個原則的話,病情會更加嚴重。這三條脈的位置是:陽明脈在上方(在足背上),厥陰脈在內側(在足背內側),少陰脈在下方(湧泉穴位於足心,在足背的下方)。
原文
補(當作刺)須一方實。深取之。稀按其痏。以極出其邪氣。
白話
針刺(應當作「刺」)時必須在一方充實的時候,深刺入穴位,出針時要緩慢按壓針孔,以盡量驅出其中的邪氣。
原文
(刺法惟二。則補瀉而已。一者因其方實。故深刺勿按其痏。以出其邪氣。此瀉法也。)一方虛。淺刺之。以養其脈。疾按其痏。無使邪氣得入。
白話
(針刺方法只有兩種,就是補法和瀉法。第一種是因為病邪正當充實,所以要深刺且不要按壓針孔,以驅出邪氣。這是瀉法。)第二種是針對一方空虛的,要淺刺,用以調養脈氣,迅速按壓針孔,不讓邪氣重新侵入。
原文
(一者。因其方虛。故淺刺以養血脈。疾按其穴。以拒邪氣此補法也。)邪氣來也緊而疾。穀氣來也徐而和。
白話
(第二種是因為正氣空虛,所以要淺刺以調養血脈,迅速按壓穴位,以抵禦邪氣。這是補法。)病邪到來時緊急而迅疾,穀氣到來時則徐緩而柔和。
原文
(此雖言針下之氣。然脈氣之至亦如此。)脈實者。深刺之。以泄其氣。脈虛者。淺刺之。使精氣無得出。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。刺諸痛者。其脈皆實。
白話
(這裡雖然是說針下的氣感,然而脈氣到來時也是如此。)脈象充實的,要深刺,以泄出邪氣。脈象虛弱的,要淺刺,使精氣不外泄,只驅出其中的邪氣而調養脈氣。凡是針刺各種疼痛病症時,脈象都是充實有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