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大成

卷四

火針

卷四/素問九針論6
原文
火針即淬針,頻以麻油蘸其針,燈上燒令通紅,用方有功。若不紅,不能去病,反損於人。
白話
火針就是淬針,頻繁地用麻油蘸濕針,在燈火上燒到通紅,使用才有功效。如果不燒紅,不能去除疾病,反而會損害人體。
原文
燒時令針頭低下,恐油熱傷手,先令他人燒針,醫者臨時用之,以免手熱。先以墨點記穴道,使針時無差。火針甚難,須有臨陣之將心,方可行針。
白話
燒針時要讓針頭朝下,擔心熱油燙傷手,先請別人燒針,醫師在臨用時才取用,以避免手熱。先用墨點標記穴位,使下針時沒有差錯。火針非常困難,必須有臨陣將領般的決心,才能施行針刺。
原文
先以左手按穴,右手用針,切忌太深,恐傷經絡,太淺不能去病,惟消息取中耳。
白話
先用左手按壓穴位,右手持針,切忌刺得太深,恐怕損傷經絡;刺得太淺又不能去除疾病,只能斟酌輕重深淺,取其中道罷了。
原文
凡行火針,必先安慰病人,令勿驚懼,較之與灸一般,灸則疼久,針則所疼不久,一針之後,速便出針,不可久留,即以左手速按針孔,則能止疼。人身諸處皆可行火針,惟面上忌之。
白話
凡是施行火針,必須先安慰病人,讓他不要驚慌恐懼,比照艾灸一樣;艾灸疼痛較久,火針則疼痛不久。一針之後,迅速拔出針,不可久留,隨即用左手快速按壓針孔,就能止痛。人體各處都可以施行火針,只有面部禁忌使用。
原文
火針不宜針腳氣,反加腫痛,宜破癰疽發背,潰膿在內,外面皮無頭者,但按毒上軟處以潰膿,其闊大者,按頭尾及中以墨點記,宜下三針,決破出膿,一針腫上,不可按之,即以手指從兩旁捺之。
白話
火針不宜用於治療腳氣,反而會加重腫痛;適合用來破開癰疽、發背,內部已經化膿,但外面皮膚沒有膿頭的情況。只要按壓毒瘡上柔軟的地方來使膿潰出;如果瘡瘍範圍寬大,就按壓頭尾及中間,用墨點標記,應該下三針,決破瘡口排出膿液。一針刺在腫處,不可按壓,隨即用手指從兩旁按捺。
原文
令膿隨手而出,或腫大膿多,針時須側身回避,恐膿射出污身也。
白話
讓膿液順著手勢流出;如果腫大膿多,下針時必須側身避開,擔心膿液噴出弄髒身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