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黃帝曰:『灸不三分,是謂徒冤,炷務大也。小弱乃小作之。』又曰:『小兒七日以上,周年以還,炷如雀糞。』
黃帝說:『艾灸時艾炷的底部直徑若不到三分,這就叫做白白受苦,艾炷務必要大。對於身體瘦小虛弱的人,則可將艾炷做小一些。』又說:『嬰兒出生七天以上,到滿週歲以內,艾炷的大小要像麻雀的糞便一樣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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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堂下經》云:『凡灸欲炷下廣三分,若不三分,則火氣不達,病未能愈,則是灸炷欲其大,惟頭與四肢欲小耳。』《明堂上經》乃曰:『艾炷依小箸頭作,其病脈粗細,狀如細線,但令當脈灸之。雀糞大炷,亦能愈疾。又有一途,如腹脹、疝瘕、痃癖、伏梁氣等,須大艾炷。故《小品》曰:「腹背爛燒,四肢但去風邪而已,不宜大炷。如巨如巨闕、鳩尾,灸之不過四五壯。炷依竹箸頭大,但令正當脈上灸之,艾炷若大,復灸多,其人永無心力。如頭上灸多,令人失精神;背腳灸多,令人血脈枯竭,四肢細而無力,既失精神,又加細節,令人短壽。」』王節齋云:『面上灸炷須小,手足上猶可粗。』
《明堂下經》說:『凡是艾灸,希望艾炷底部寬度達到三分,如果不到三分,那麼火氣就無法到達病所,疾病也不能痊癒,所以艾炷是希望它大一些,只有頭部和四肢的艾炷想要小一些罷了。』《明堂上經》則說:『艾炷依照小筷子頭來製作,病人的脈象粗細,形狀像細線一樣,只要讓艾炷對著脈搏來灸。像麻雀糞便那麼大的艾炷,也能治好疾病。又有一種情況,比如腹脹、疝瘕、痃癖、伏梁氣等病症,必須用大的艾炷。所以《小品》說:「腹部和背部可以灸到皮膚灼傷潰爛,四肢只是為了祛除風邪罷了,不適合用大艾炷。比如巨闕穴、鳩尾穴,灸的時候不超過四五壯。艾炷依照竹筷子頭的大小,只要讓它正好對著脈搏上灸。艾炷如果太大,又灸得太多,這個人就會永遠沒有心力。如果在頭上灸得太多,會讓人喪失精神;在背部、腳上灸得太多,會讓人血脈枯竭,四肢細瘦而無力。既喪失了精神,又加上四肢細瘦,會讓人壽命縮短。」』王節齋說:『臉上的艾炷必須小,手腳上的艾炷還可以粗一些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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