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大成

卷七

治病要穴(《醫學入門》)

卷七/治病要穴(《醫學入門》)4
原文
針灸穴治大同,但頭面諸陽之會。胸膈二火之地,不宜多灸。
白話
針灸治療穴位的大致原則相同,但頭面部是各條陽經交會的地方,胸膈部位是兩條火經所過之地,所以不適宜多灸。
原文
背腹陰虛有火者,亦不宜灸,惟四肢穴最妙。
白話
背部、腹部屬於陰虛有火的情況,也不適宜灸,只有四肢的穴位最為合適。
原文
凡上體及當骨處,針入淺而灸宜少;凡下體及肉厚處,針可入深灸多無害。
白話
凡是上半身以及骨頭所在的地方,針刺要淺,灸的壯數宜少;凡是下半身以及肌肉厚實的地方,針可以刺得深,灸的壯數多也沒有妨礙。
原文
前經絡注《素問》未載針灸分寸者,以此推之。
白話
之前經絡注釋《素問》時沒有記載針灸深淺分寸的,可以根據這個原則來推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