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大成

卷四

中指取寸

卷四/中指取寸13
原文
◎頭部:前髮際至後髮際,折作十二節,為一尺二寸。前髮際不明者,取眉心直上行三寸。後髮際不明者,取大椎上行三寸。前後俱不明者,折作一尺八寸。頭部直寸,並依此法取。
白話
頭部:從前髮際到後髮際,分成十二節,共一尺二寸。如果前髮際不明顯,就從眉心往上量三寸。如果後髮際不明顯,就從大椎往上量三寸。如果前後都不明顯,就以一尺八寸計算。頭部的直寸,都依照這個方法來取。
原文
眼內眥角至外眥角為一寸,頭部橫穴,並依此穴寸法取。
白話
從眼內眼角到眼外眼角為一寸,頭部橫向的穴位,都依照這個穴道的尺寸來取。
原文
神庭穴至曲差穴、曲差穴至本神穴、本神穴至頭維穴各一寸半,自神庭至頭維共四寸半。◎背部:
白話
從神庭穴到曲差穴、曲差穴到本神穴、本神穴到頭維穴各一寸半,從神庭到頭維共四寸半。背部:
原文
大椎穴至尾骶骨穴,共計二十一椎,通作三尺,故謂人為三尺之軀者,此也。
白話
從大椎穴到尾骶骨穴,共二十一椎,總長三尺,所以稱人為三尺之軀,就是這個緣故。
原文
上七椎,每椎一寸四分一厘,共九寸八分七厘。
白話
上七椎,每一椎一寸四分一厘,共九寸八分七厘。
原文
中七椎,每椎一寸六分一厘,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。
白話
中七椎,每一椎一寸六分一厘,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。
原文
下七椎,每椎一寸二分六厘,共八寸八分二厘。
白話
下七椎,每一椎一寸二分六厘,共八寸八分二厘。
原文
第二行,俠脊各一寸半,除脊一寸,共折作四寸,分兩旁。
白話
第二行,夾脊兩側各一寸半,扣除脊背的一寸,共折合四寸,分兩旁取穴。
原文
第三行,俠脊各三寸,除脊一寸,共折作七寸,分兩旁。◎腹部:
白話
第三行,夾脊兩側各三寸,扣除脊背的一寸,共折合七寸,分兩旁取穴。腹部:
原文
膺部腹部橫寸,並用對乳間橫折作八寸。膺腹橫寸取穴,悉依上法。
白話
胸部腹部橫寸,都用兩乳之間橫向折作八寸。胸腹橫寸取穴,完全依照上述方法。
原文
直寸取穴,依中行心蔽骨下至臍,共折八寸。
白話
直寸取穴,依身體正中線從心蔽骨下到臍部,共折合八寸。
原文
人無蔽骨者,取歧骨下至臍心,共折九寸取之。臍下至毛際橫骨,折作五寸。
白話
沒有蔽骨的人,從歧骨下到臍心,共折合九寸取穴。臍下到陰部毛際的橫骨,折合五寸。
原文
天突至膻中,折作八寸,下行一寸六分為中庭,上取天突,下至中庭,共折九寸六分。手足部、並背部橫寸,並用中指寸取之。
白話
天突到膻中,折合八寸,向下行走一寸六分處是中庭,從上面的天突到下面的中庭,共折合九寸六分。手足部以及背部的橫寸,都用中指寸來取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