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灸聚英

卷三

炷火先後

卷三/炷火先後1
原文
資生云。千金方言。凡灸當先陽後陰。言從頭向左而漸下。次從頭向右而漸下。先上後下。明堂云。先灸上。後灸下。先灸少。後灸多。皆宜審之。王節齋曰。灸火須自上而下。不可先灸下後灸上。
白話
《資生經》說:《千金方》說,凡是灸法應當先灸陽經後灸陰經,意思是從頭部向左逐漸往下,再從頭部向右逐漸往下,先上後下。《明堂》說:先灸上部,後灸下部;先灸少量,後灸多量。都應當仔細審察。王節齋說:灸火必須從上往下,不可以先灸下部再灸上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