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一臍二心三到肘,四咽五口六在手,七脊八膝九在足,輪流順數忌針灸。白話提出修訂第一是肚臍,第二是心,第三到肘部,第四是咽喉,第五是口,第六在手,第七是脊椎,第八是膝蓋,第九在腳。依序輪流數算,這些部位應避免針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