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令患人平身垂手,正立於平正木石之上,目無斜視,身無偏屈,去上衣服,用勁直杖子,從地比至臍中央,截斷,卻回杖子於背上,當脊骨中杖盡處,即是十四柱命門穴也。白話提出修訂讓病人身體放平、兩手自然下垂,端正地站在平整的木頭或石頭上,眼睛不斜視,身體不歪斜彎曲,脫去上衣,用一根筆直堅硬的棍子,從地面量到肚臍中央,截斷,然後將棍子移到背上,在脊椎骨中棍子末端的位置,就是第十四椎的命門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