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蒙筌

七方

七方

七方32
原文
大;君一、臣二、佐九,制之大也。其用有二:一則病有兼證,邪氣不專,不可以一二味治之,宜此大方之類是也。
白話
大:君藥一份、臣藥二份、佐藥九份,這是大方的配製原則。它的作用有兩個:一是疾病有兼夾證候,邪氣不專一,不能用一二味藥來治療,適宜用這種大方的類別。
原文
二則治腎、肝在下而遠者,宜分兩多而頓服之是也。
白話
二是治療腎、肝在下部且距離較遠的病證,適宜用劑量多並一次性服用的方法。
原文
小:君一、臣二、佐四,制之小也。其用有二:一則病無兼證,邪氣專一,不可以多味治之,宜此小方之類是也。
白話
小:君藥一份、臣藥二份、佐藥四份,這是小方的配製原則。它的作用有兩個:一是疾病沒有兼夾證候,邪氣專一,不能用多味藥來治療,適宜用這種小方的類別。
原文
二則治心、肺在上而近者,宜分兩少而頻服之是也。
白話
二是治療心、肺在上部且距離較近的病證,適宜用劑量少並多次服用。
原文
緩:治主當緩,補上治上,制以緩。凡表裡汗下,皆有所當緩。緩則氣味薄,薄者則頻而少服也。
白話
緩:治療主病應當用緩方,補上治上,用緩劑來配製。凡是表裡汗下,都有所當緩。緩則氣味淡薄,薄的就要多次少量服用。
原文
其用有五:有甘以緩之為緩方者,蓋糖、蜜、棗、葵、甘草之類,取其戀膈故也。
白話
它的作用有五種:有以甘味來達到緩作用的緩方,因為糖、蜜、棗、葵、甘草之類,取它能留戀胸膈的緣故。
原文
有丸以緩之為緩方者,蓋丸比湯、散藥力行遲故也。
白話
有以丸劑來達到緩作用的緩方,因為丸劑比湯劑、散劑藥力運行遲緩的緣故。
原文
有品味群眾之緩方者,蓋藥味眾多,各不能騁其性也。
白話
有藥味眾多而達到緩作用的緩方,因為藥味眾多,各味藥不能充分發揮其藥性。
原文
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者,蓋藥無毒,則攻自緩也。
白話
有以無毒藥物治病的緩方,因為藥物無毒,則攻邪自然遲緩。
原文
有氣味薄之緩方者,蓋氣藥味薄,則常補上;比至其下,藥力已衰。此補上治上之法也。
白話
有氣味淡薄的緩方,因為氣味淡薄的藥物,則常常補益上部;等到到達下部時,藥力已經衰減。這是補上治上的方法。
原文
急:治客當急,補下治下,制以急。凡表裡汗下,皆有所當急,急則氣味厚,厚者則頓而多服也。
白話
急:治療客邪應當用急方,補下治下,用急劑來配製。凡是表裡汗下,都有所當急,急則氣味厚重,厚的就要一次性大量服用。
原文
其用有四:有熱盛攻下之急方者,謂熱燥、前後閉結、譫忘狂越,宜急攻下之類是也。
白話
它的作用有四種:有熱盛攻下的急方,是指熱燥、前後閉結、譫語健忘狂躁越證,適宜急下之類的方劑。
原文
有風淫疏滌之急方者,謂中風口噤不省人事,宜急疏滌之類是也。
白話
有風淫疏滌的急方,是指中風口噤不省人事,適宜急於疏通滌除之類的方劑。
原文
有藥毒治病之急方者,蓋藥有毒,攻擊自速,服後上湧下瀉,奪其病之大勢者是也。
白話
有以藥毒治病的急方,因為藥物有毒,攻擊自然迅速,服後上吐下瀉,祛除病勢大的部分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有氣味厚之急方者,蓋藥氣味厚,則直趨下而力不衰。此補下治下之法也。
白話
有氣味厚重的急方,因為藥物氣味厚重,則直接趨向下部而力量不衰。這是補下治下的方法。
原文
奇:君一、臣二,奇之制也。近者奇之,下者奇之。凡陽分者,皆為之奇也。
白話
奇:君藥一份、臣藥二份,是奇方的配製原則。病位近的用奇方,病位下的用奇方。凡是陽分的病證,都用奇方。
原文
其用有二:有藥味單行之奇方者,謂獨參湯之類是也。
白話
它的作用有兩個:有藥味單行的奇方,是指獨參湯之類的方劑。
原文
有病近宜用奇方者,謂君一、臣二,君二、臣三。數合於陽也,故宜下之,不宜汗也。
白話
有病位近適宜用奇方的,是指君一、臣二,君二、臣三。數目合於陽數,所以適宜下法,不適宜汗法。
原文
(王安導曰:奇方力寡而微,凡下宜奇者,謂下本易行,故宜之。偶則藥毒,內攻太過也。)
白話
(王安導說:奇方藥力寡少而微弱,凡下法適宜用奇方的,是指下法本來容易實行,所以適宜用奇方。用偶方的話藥毒會向內攻伐太過。)
原文
偶:君二、臣四,偶之制也。遠者偶之,汗者偶之。凡在陰分者,皆為之偶也。
白話
偶:君藥二份、臣藥四份,是偶方的配製原則。病位遠的用偶方,需要汗法的用偶方。凡是在陰分的病證,都用偶方。
原文
其用有三:有兩味相配之偶方者,謂沉附湯之類是也。有兩方相合之偶方者,謂胃苓湯之類是也。
白話
它的作用有三個:有兩味藥相配的偶方,是指沉附湯之類的方劑。有兩個方劑相合的偶方,是指胃苓湯之類的方劑。
原文
有病遠而宜用偶方者,謂君二、臣四,君四、臣六。數合於陰也,故宜汗之,不宜下也。
白話
有病位遠適宜用偶方的,是指君二、臣四,君四、臣六。數目合於陰數,所以適宜汗法,不適宜下法。
原文
(王安導曰:偶方力齊而大,凡汗宜偶者,謂汗或難出,故宜之。奇則藥氣外發,不足也。)
白話
(王安導說:偶方藥力整齊而強大,凡汗法適宜用偶方的,是指汗法有時難以發出,所以適宜用偶方。用奇方的話藥氣向外發散,不足以達到效果。)
原文
奇與偶有味之奇偶,有數之奇偶,並當察之,則不失其寒溫矣。
白話
奇與偶有藥味的奇偶,有數目的奇偶,都應當明察,這樣就不會失去其寒溫的原則了。
原文
天之陽分為奇,假令升麻湯,升而不降也,亦謂之奇,以其在天之分也。
白話
天的陽分為奇,例如升麻湯,升而不降,也稱為奇方,因為它的作用部位在天之分。
原文
汗從九地之下,假令自地而昇天,非苦無以至地,非溫無以至天,故用苦溫之劑,從九地之下,發至九天之上,故為之偶。
白話
汗從九地之下發出,如果要從地上升到天,沒有苦味就不能到地,沒有溫性就不能到天,所以用苦溫的方劑,從九地之下,發散到九天之上,因此稱為偶方。
原文
地之陰分為偶,假令調胃承氣湯,降而不升也,亦謂之偶,以其在地之分也。
白話
地的陰分為偶,例如調胃承氣湯,降而不升,也稱為偶方,因為它的作用部位在地之分。
原文
下從九天之上,假令自天而降地,非辛無以至天,非涼無以至地,故用辛涼之劑,從九天之上,引至地之下,故為之奇。
白話
下法從九天之上出發,如果要從天下降到地,沒有辛味就不能到天,沒有涼性就不能到地,所以用辛涼的方劑,從九天之上,引導到地之下,因此稱為奇方。
原文
復:奇之不去,復以偶;偶之不去,復以奇,故曰復。復者,再也,重也。潔
白話
復:奇方治療不去,再用偶方;偶方治療不去,再用奇方,所以稱為復。復,就是再次、重複的意思。
原文
古云:十補一瀉,數瀉一補,所以使不失通塞之道也。
白話
古語說:十份補益配合一份瀉下,數份瀉下配合一份補益,用來使人不失去通塞的道理。
原文
其用有二:有二、三方相合之為複方者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之類是也。
白話
它的作用有兩個:有兩三個方劑相合而成為複方的,例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之類的方劑。
原文
有分兩勻同之為複方者,如胃風湯,各等分之類是也。又曰重複之復,二三方相合而用也。反復之復,謂奇之不去,則偶之是也。
白話
有分兩均勻相同而成為複方的,例如胃風湯,各等分之類的方劑。又有所謂重複的復,是兩三個方劑相合而使用。反覆的復,是指奇方治療不去,就用偶方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