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經大成

增易景岳補、和、攻、散、寒、熱、固、因八陣小引

增易景岳補、和、攻、散、寒、熱、固、因八陣小引(2)

增易景岳補、和、攻、散、寒、熱、固、因八陣小引22
原文
攻方之制,攻其實也。凡攻氣者攻其聚,攻血者攻其瘀,攻積者攻其堅,攻痰者攻其急。火邪正盛,攻之未及,可以再進。攻之果當,不必雜補,蓋雜補便相牽制。再進則火勢乃衰。
白話
攻方的制訂,是為了攻除實證。凡是攻氣的是攻其聚積,攻血的是攻其瘀滯,攻積的是攻其堅硬,攻痰的是攻其急迫。火邪正盛,攻的還不夠,可以再進攻。攻的如果恰當,就不必摻雜補益,因為摻雜補益便會相互牽制。再進攻則火勢就會衰退。
原文
若病在陽攻陰,在陰攻陽,在表攻裡,在腑攻臟,虛則實攻,真作假攻,此自撤藩屏,引賊入寇,謂之妄攻。妄攻者必先脫元,元脫不悟,死無日矣。
白話
如果病在陽分卻攻陰分,在陰分卻攻陽分,在表卻攻裡,在腑卻攻臟,虛證卻用攻實,的真假虛實不分,這是自己撤除屏障,引賊入室,叫做妄攻。妄攻的一定先使元氣脫失,元氣脫失還不醒悟,死亡的日子就不遠了。
原文
是故攻之一字,仁人所深忌,正恐其成之難,而敗之易耳。
白話
所以攻這個字,仁德的人深深忌諱,正是擔心成功很難,而失敗太容易罷了。
原文
至如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此又當酌其權宜,不在攻上則古。
白話
至於像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這又應當酌情權衡變通,不在於攻法就一定不好。
原文
散方之制,散表邪也。如麻黃、羌活,峻散者也。菊花、紫蘇,平散者也。細辛、桂枝、生薑,溫散者也。防風、荊芥、薄荷,涼散者也。蒼朮、獨活能走經,去濕而散。橘紅、前胡能清氣化痰而散。
白話
散方的制訂,是為了散除表邪。例如麻黃、羌活,是峻烈的散藥。菊花、紫蘇,是平和的散藥。細辛、桂枝、生薑,是溫性的散藥。防風、荊芥、薄荷,是涼性的散藥。蒼朮、獨活能通行經脈,祛濕而散。橘紅、前胡能清氣化痰而散。
原文
凡邪淺者忌峻,熱多者忌溫,氣弱寒怯者忌涼平。
白話
凡是邪氣輕淺的忌用峻猛,熱多的忌用溫熱,氣弱寒怯的忌用涼平。
原文
熱渴煩躁,寒熱往來,喜柴胡、甘葛,而嘔吐泄瀉者忌。
白話
發熱口渴煩躁,寒熱往來的,適宜柴胡、甘葛,而嘔吐泄瀉的忌用。
原文
寒邪在上,宜附子、芎藭,而內熱炎升者忌。
白話
寒邪在上的,適宜附子、芎藭,而內熱炎盛的忌用。
原文
如此之類,進退無常,要在運用者轉變入彀耳。
白話
像這類的情況,進退無常,關鍵在於運用的人靈活掌握罷了。
原文
若夫以平兼清,自成溫散,以平兼暖,亦可溫經。
白話
至於用平和兼清熱,自然成為溫散;用平和兼溫暖,也可以溫經。
原文
宜溫者散之以熱,宜涼者散之以寒,當於各陣求之,不可刻舟於此。
白話
適宜溫熱的用熱藥來散,適宜涼爽的用寒藥來散,應當在各個陣法中尋求,不能在這裡刻舟求劍。
原文
固方之制,固其泄也。如久咳為喘,氣泄於上者,宜固肺。久遺成淋,精脫於下者,宜固腎。小水不禁固其膀胱,大便不禁固其腸胃。
白話
固方的制訂,是為了固攝泄脫。例如久咳變成喘證,氣泄於上的,適宜固肺。久遺變成淋證,精脫於下的,適宜固腎。小便失禁的要固攝膀胱,大便失禁的要固攝腸胃。
原文
汗泄不止於皮毛固之,血泄不住於榮衛固之。淚流須固乙癸,眵流須固土金。因寒而泄者以熱固,因熱而泄者以寒固。
白話
汗泄不止的要固攝皮毛,血泄不住的要固攝榮衛。流淚的須固攝肝腎,眼屎流出的須固攝脾胃肺金。因寒而泄的用熱藥來固攝,因熱而泄的用寒藥來固攝。
原文
然虛者可固,實者不可固,久者可固,暴者不可固。
白話
然而虛的可以固攝,實的不可以固攝;久的可以固攝,暴發的不可以固攝。
原文
當固不固,溪流有時而涸,不當固而固,曲突終始然薪也。故錄固方,以固不固。
白話
應當固攝而不固攝,溪流有時會乾涸;不應當固攝而固攝,就像煙囪彎曲一開始就點火一樣。因此記錄固方,用來固攝那些不應當泄脫的。
原文
因方之制,因其相因為病,而可因藥而治也。如疔疽之毒可拔也,獨不可施之瘡痍。蛇口之患可解也,一定可愈其蜂尾。湯火糜爛肌膚,瘢可沒也,刀槍仍效。木石損傷肌骨,斷可續也,跌打無分。
白話
因方的制訂,是因為有些病是相互因果而發生的,可以根據因果關係用藥來治療。例如疔瘡癰疽的毒可以拔除,難道就不能用在一般瘡傷上嗎?蛇咬的禍患可以解除,蜜蜂螫傷一定也能治好。湯火燙傷糜爛肌膚,疤痕可以消除,刀槍傷仍然有效。木頭石頭損傷肌骨,骨折可以接續,跌打損傷同樣適用。
原文
陽明之升麻,未有不走太陽、少陽,少陽之柴胡,未有不入太陽、陽明,觀仲景麻黃湯可得其意。
白話
陽明經的升麻,未有不走太陽、少陽的;少陽經的柴胡,未有不入太陽、陽明的,看張仲景的麻黃湯就可以得到其中的意旨。
原文
夫麻黃性極峻利,太陽經陰邪在表,寒毒既深,非此不達,設與之治,陽明、少陽亦寒無不散。
白話
麻黃性極峻利,太陽經的陰邪在表,寒毒既深,非它不能到達,假使與之相治,陽明、少陽的寒也無不散去。
原文
第恐性力太過,反傷元氣,又不若升麻、柴胡,故復有二方之制。非謂某經必須某藥,萬不可移易者也。
白話
只是擔心麻黃性力太過,反而損傷元氣,又不如升麻、柴胡,所以又有升麻、柴胡二方的制訂。不是說某經必須某藥,萬萬不可更換的意思。
原文
由此推之,凡病之相因者皆可相因為藥,此陣之不必有也。
白話
由此推論,凡是病相互因果的都可以相互因果用藥,這個陣法不一定需要。
原文
而曰方以立法,法以制宜,無因那得有悟,此陣之不可無也。
白話
而且說方是用來立法的,法的制訂要適宜病情,沒有因哪有悟,這個陣法不可以沒有。
原文
以不無之方,備必宜有之陣,而治因其所因之病,是病為因,藥宜為因也。因固可自為政殿於八陣,允服輿情。
白話
用不是沒有的方,備用必定應有的陣法,用來治療因為那個原因的病,這個病是因,藥物也適宜是因。因方本來可以自行作為八陣之後的殿軍,讓人心悅誠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