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諺云:燈火有推山之力,此等陰虛難治之症,非內服藥而外用燈火,固難圖功。
俗話說:燈火有推山的力量,像這種陰虛難治的病症,只靠內服藥物而外用燈火,確實難以見效。
原文
然人身有禁用燈火之處,若誤犯之,須臾不救而死,不得不特為標誌,使學者隨處留心。
但是人體有些部位是禁止使用燈火的,如果不小心觸犯,片刻之間就會無法救治而死,所以必須特別標示,讓學習者隨處留心注意。
原文
如咽喉脅眼心窩腰眼少腹臍中等處,不可誤用燈火。
例如咽喉、脅部的凹陷處、心窩、腰部的凹陷處、小腹、肚臍中央等部位,都不可以錯誤使用燈火。
原文
然有生於下齶之外皮膚間者,名墊舌痰,鐵門拴在喉兩旁,此於咽喉大有妨礙。
然而有一種生長在下齶外面皮膚之間的,名叫墊舌痰,長在喉嚨兩旁,這對於咽喉有很大的妨礙。
原文
夾脅痰生脅眼中,纏腰痰發於腰眼,下部貼骨痰,多生於鼠鼷穴,此於脅眼腰眼少腹,亦有妨礙也。
夾脅痰生長在脅部的凹陷處,纏腰痰發作於腰部的凹陷處,下部貼骨的痰,大多生長在鼠鼷穴,這些對於脅部凹陷處、腰部凹陷處和小腹,也有妨礙。
原文
但此等氣門關係緊要處,只宜在覈頂上燃燒一二點,而環核外無定燒點處,仍宜禁用火攻,寸步留心,不可稍忽,詎得以生人而反殺人乎。
但是這些氣門都是關係緊要的地方,只適宜在核的頂端燃燒一二點,而環繞核外沒有固定燃燒點的地方,仍然應當禁止使用火攻,每一步都要留心,不能稍微疏忽,豈能因為要救人而反而殺人呢。
原文
又用燈火,須七日一次,手續取七日來復之意,不可過急過遲,遲速則無益而反損,以核消盡為度。
另外使用燈火,必須七日一次,手續取七日來復的意思,不能過急或過遲,過快過慢都沒有益處反而會受損,以核消盡為標準。
原文
當視患症之重輕,定愈期之遲速,予每治瘰癧,患者多不能持久耐勞,中途偶易他醫,用藥複雜,欲速反劇,卒多不治,誠可惜也。
應當看症狀的輕重,來決定康復期限的快慢,我每次治療瘰癧,患者大多不能持久耐勞,中途偶然更換其他醫生,用藥複雜,想要快速反而更加嚴重,最終大多無法治好,實在令人可惜。
原文
不知此病,輕者數日可愈,重者非數月不能為力,是在病者當依期外用火攻,內服湯丸,不可求愈過急也。
不了解這個病,輕微的數日可以治好,嚴重的非數月不能見效,這就在於病人應當按時外用火攻,內服湯藥丸劑,不可要求康復過於急切。
另外使用火攻之後,一切膏藥敷貼,都可以不必使用,為什麼呢?
原文
以用過燈火,設燈草上麻油未曾淨盡,燒點皮膚起泡。
因為使用過燈火,如果燈草上的麻油沒有完全清除乾淨,燃燒時會使皮膚起泡。
原文
若貼膏藥於上,恐皮面易潰,且穴道不易審辨,是既用燈火,則膏藥反無補而有害。
如果在上面貼膏藥,恐怕皮面容易潰爛,而且穴位也不容易辨別,這樣既然使用了燈火,膏藥反而沒有幫助而有害。
原文
若潰口不易收斂,亦只以燈火於潰處輕微燒之,或用珍珠砂敷隔於潰處,而後用燈火,自無不驗之理。
如果潰口不容易收斂,也只用在潰處輕微燃燒燈火,或者用珍珠砂敷在潰處隔開,然後再用燈火,自然沒有不見效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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