脈訣乳海

卷五

雜病生死歌(2-2)

卷五/雜病生死歌2
原文
熊宗立將此訣連屬上文。非也。上四句言中蠱毒。此四句言中飲食藥餌之毒。其意蓋曰。凡中毒者。其脈若洪大。則本人之元氣。尚能勝毒。故曰生脈。若沉細。則本人之元氣。不能勝毒。故曰危也。若吐血不止。則不論脈之洪大沉細。即當以死斷之。何也。心為君。其主血脈。毒雖中而未見血。則毒在腸胃。其毒尚緩。或吐或下而解矣。若吐血不止。則毒直犯心君。則其死必矣。戴氏謂他證失血。皆以沉細為生。惟中毒吐血。以洪大為生。其誤甚矣。
白話
熊宗立把這個訣連接到上文,這是錯的。上面四句是說中蠱毒,這四句是說中飲食藥餌的毒。它的意思大概是說:凡是中毒的人,他的脈象如果洪大,那麼本人的元氣還能勝過毒,所以說生脈;如果沉細,那麼本人的元氣不能勝過毒,所以說危險。如果吐血不止,那麼不論脈象是洪大還是沉細,就應當以死亡來判斷。為什麼呢?心是君主,它主管血脈,毒雖然中了但還沒有見血,那麼毒在腸胃,毒勢還比較緩和,或者吐出來或者拉出來就可以解了。如果吐血不止,那麼毒直接侵犯心君,那麼他必死無疑。戴氏說其他證狀的失血,都以沉細為生,唯獨中毒吐血以洪大為生,這個錯誤很嚴重。
原文
(按經云。人為百藥所中傷。脈浮澀而疾者生。微細者死。洪大而遲者生。)
白話
(按經書說:人被各種藥物所傷害,脈象浮澀而快的可以活,微細的會死,洪大而遲的可以活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