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脈經云。病人妄言錯亂。及不能語者。不治。熱病者可治。又曰屍臭者。不可治。愚謂妄言錯亂。神妄失守也。心脾腎三經之脈。皆循喉嚨夾舌本。不語者。三經之脈。不能上通於舌也。人將死必有一臟先壞腐。壞則穢惡之氣外泄。故屍臭也。人中盡滿兼唇青。三日須知命必傾。
《脈經》說:病人胡言亂語、精神錯亂,以及不能說話的,無法醫治。如果是熱病引起的則可以醫治。又說:身體發出屍臭的,無法醫治。我認為胡言亂語、精神錯亂,是精神渙散、失去固守的表現。心、脾、腎三條經脈都循行喉嚨、夾行舌根,不能說話,是因為這三條經脈不能向上通達於舌頭。人快要死的時候,必定有一個臟器先壞死腐敗,壞死就會讓污穢惡臭的氣向外洩出,所以產生屍臭。人中完全豐滿且嘴唇發青,三天之內就知道性命必定不保。
原文
愚按。人中及唇。乃脾胃之所主也。人中滿而唇青。則脾胃之土已壞。而厥陰之木乘之。以日數斷之。三乃木之主數。土得木而絕矣。按脈經云。病人唇青人中滿者死。兩頰顴赤人病久。
我按:人中與嘴唇,是脾胃所主管的部位。人中豐滿而嘴唇發青,表示脾胃(屬土)已經敗壞,而厥陰(屬木)來剋制它。以日數來判斷,三是木的主數,土遇到木就會斷絕。按《脈經》說:病人嘴唇發青、人中豐滿的,會死亡。兩頰與顴骨發紅,病人患病已久。
原文
靈樞五色篇云。赤色出兩顴。大如拇指者。病雖小愈。必卒死。魏氏曰。眼眶下高骨之中。名顴。顴下名臉。面外名頰。顴面頰臉。心火所屬。久病而赤。乃精神外泄。脈經云。病人耳目。及顴頰赤者。死在五日中。戴氏以兩頰為贅詞。而改為庭黑。何也。口張氣直命難存。
《靈樞·五色篇》說:紅色出現在兩顴,像拇指一樣大的,疾病雖然暫時好轉,必定會突然死亡。魏氏說:眼眶下面高起的骨頭中間,叫做顴;顴下面叫做臉;面部外側叫做頰。顴、面、頰、臉都屬於心火所管轄。久病而發紅,是精神向外洩漏的表現。《脈經》說:病人耳朵、眼睛以及顴骨、面頰發紅的,會在五天內死亡。戴氏認為「兩頰」是多餘的詞,而改為「庭黑」,為什麼呢?張開嘴巴、呼吸直而不回,性命難以保全。
原文
熊宗立曰。口乃脾之竅。脾絕口不能合。肺絕則氣出不能返。
熊宗立說:口是脾臟的孔竅。脾臟氣絕,口就不能合攏;肺臟氣絕,氣呼出後就不能返回。
原文
按脈經云。病人口張者。三日死。又曰。脈絕口張。足腫。五日死。足趺趾腫膝如斗。十日須知難保守。
按《脈經》說:病人張開嘴巴的,三天就會死。又說:脈搏停止、嘴巴張開、腳腫的,五天就會死。腳背、腳趾腫脹,膝蓋腫得像斗一樣大,十天之內就知道難以保全。
原文
張世賢曰。脾主四肢。足趺乃胃經所行之處。脾胃將絕。則有是證。脾胃屬土。十日者。土之成數也。故死不過十日也。
張世賢說:脾臟主管四肢。腳背是胃經循行的部位。脾胃將要氣絕時,就會出現這種證候。脾胃屬土,十天是土的成數,所以死亡不會超過十天。
原文
按脈經云。足趺腫。兩膝大如斗者十日死。又云。足趺腫。嘔吐頭重者死。項筋舒直定知殂。(他本直作展。)
按《脈經》說:腳背腫脹,兩膝腫大像斗一樣的,十天會死。又說:腳背腫脹,嘔吐、頭重的,會死。脖子上的筋舒展伸直,必定知道要死亡。(其他版本「直」作「展」。)
原文
張世賢曰。項筋舒展。因督脈已絕是也。熊宗立謂腎脈絕非也。掌內無紋也不久。
張世賢說:脖子上的筋舒展放鬆,是因為督脈已經斷絕,這是對的。熊宗立認為是腎脈斷絕,這是錯的。手掌內沒有紋路,也活不長久。
原文
張世賢曰。掌內無紋。心包絡脈絕也。脈經云。病人掌腫無紋者死。唇青體冷反遺尿。背面飲食四日期。
張世賢說:手掌內沒有紋路,是心包絡脈斷絕的表現。《脈經》說:病人手掌腫脹、沒有紋路的,會死。嘴唇發青、身體冰冷、反而遺尿,背對着食物飲食,四天期限。
原文
池氏曰。唇青體冷。乃真氣欲絕。遺尿不禁。乃膀胱不藏。背面飲食。乃神去不守。人之神氣生於肝。神不守。則肝絕不出金數而死也。池氏之說亦是。愚謂唇青體冷。則純陰而無陽。背面飲食。則畏陽而就陰。遺尿則腎氣已絕而無藏德。至四日而金寒水冷。魂魄不拘矣。不死何俟。
池氏說:嘴唇發青、身體冰冷,是真氣將要斷絕;遺尿不能控制,是膀胱不能收攝;背對着食物飲食,是神氣離去不能固守。人的神氣產生於肝,神不守舍,則肝氣斷絕,不出於金數就會死亡。池氏的說法也是對的。我認為嘴唇發青、身體冰冷,是純陰而無陽;背對着食物飲食,是畏懼陽氣而趨向陰寒;遺尿則是腎氣已經斷絕而沒有收藏的功能。到了第四天,金寒水冷,魂魄不能約束,不死還等什麼呢?
原文
按脈經云。脾病唇青。肝之色。甲乙日死。又曰。病唇青。人中。及三日死。手足爪甲皆青黑。能過八日定難醫。
按《脈經》說:脾臟有病而嘴唇發青,這是肝臟的顏色,甲乙日會死。又說:有病嘴唇發青、人中豐滿的,三天會死。手腳指甲都呈現青黑色,能夠超過八天也一定難以醫治。
原文
李晞範曰。肝之餘筋也。其榮爪。肝色青。腎色黑。腎水不能生肝。水木二臟俱敗。故泄其色於外。肝至木成數而死可知矣。李氏之言如此。與理不合何也。夫既曰肝色青。又兼黑色。則為腎水來生肝木。何為二臟俱敗也。況肝至八日。既遇木之成數。適當其旺。何云死也。據愚言之。當曰肝色青。內其主血。外其榮筋。爪者。筋之餘也。得血以養。故赤色華之。今肝臟已敗。則血先竭。而厥陰真藏之色。現於爪。厥陰者。陰之盡也。木死則如已燃之薪。故色兼黑然八日之內。尚有木之成數。故曰能過八日。至九日則為金之成數。木得金而折。故死也。
李晞範說:肝所餘的是筋,它的榮華表現在指甲。肝的顏色是青,腎的顏色是黑。腎水不能生肝木,水、木兩個臟器都敗壞,所以它們的顏色外洩。肝遇到木的成數就會死,由此可知。李氏的話是這樣說,但與道理不合,為什麼呢?既然說肝色青,又兼見黑色,那是腎水來生肝木,怎麼能說是兩臟俱敗呢?況且肝到了第八天,既然遇到木的成數,正當其旺盛之時,為什麼說會死呢?據我來說,應當說:肝色青,在內主管血液,在外榮養筋脈。指甲是筋的餘氣,得到血液的滋養,所以有紅色光澤。現在肝臟已經敗壞,則血液先枯竭,而厥陰真臟的顏色顯現在指甲上。厥陰是陰氣的最盡頭,木死就像已經燃燒過的柴薪,所以顏色兼見黑色。然而八天之內,還有木的成數,所以說能夠超過八天。到了第九天則是金的成數,木遇到金就會折斷,所以死亡。
原文
按脈經云。病人爪甲青者死。又云。病人手足爪甲下肉黑者。八日死。脊痛腰重反覆難。此是骨絕五日看。
按《脈經》說:病人指甲發青的會死。又說:病人手腳指甲下方的肉發黑的,八天會死。脊背疼痛、腰部沉重、翻身困難,這是骨氣斷絕,五天可以看出。
原文
腎主骨。腰者腎之府。腎水足則有髓。二道夾脊而上通於腦。今腎衰則精髓枯竭。故脊痛。脊痛腰重而至不可反側。則腎將憊。而骨已絕矣。五為土之生數。水見土則絕。體重溺赤時不止。肉絕六日便高拼。
腎臟主管骨骼。腰部是腎臟的府舍。腎水充足則有骨髓,兩條經脈夾着脊柱向上通於腦。現在腎氣衰弱,則精髓枯竭,所以脊背疼痛。脊背疼痛、腰部沉重到了不能翻身的程度,則腎臟將要疲憊,而骨氣已經斷絕了。五為土的生數,水遇到土就會斷絕。身體沉重、小便經常發紅不止,這是肌肉氣絕,六天就會高高堆起(指腫脹或死亡)。
原文
張世賢曰。體重肉絕。脾也。溺出不止。腎也。土勝水死期。故曰六日。六乃水成數也。張氏之言如此。夫既以體重肉絕為脾敗。則土已不能勝水矣。何以又云土勝水死。期在六日也。愚按華佗內照云。肉絕六日死。何以知之。舌腫溺血。大便赤然也。華佗之言如此。此為心火熾甚之疾。火炎則土燥。故肌肉消灼而體重也。心火甚。則移於小腸。故溺赤不止也。亢極則害。承乃制。故至水之成數之日而死也。戴起宗脈訣刊誤。不知華佗內照。而但曰中藏經元無謂脈訣自增。可恥甚矣。手足甲青呼罵多。筋色九日定難過。
張世賢說:身體沉重、肌肉氣絕,是脾臟的表現;小便流出不止,是腎臟的表現。土勝過水,死亡之期,所以說六天。六是水的成數。張氏的話是這樣說。既然認為體重肉絕是脾敗,那麼土已經不能勝水了,為什麼又說土勝水死,期在六日呢?我按《華佗內照》說:肌肉氣絕六天死。怎麼知道的?舌頭腫脹、尿血、大便也是紅色。華佗的話如此。這是心火亢盛所致的疾病。火勢旺盛則土乾燥,所以肌肉消灼而身體沉重。心火過盛,則移到小腸,所以小便經常發紅不止。亢極就會產生危害,承接的氣機能夠制約,所以到了水的成數之日就會死亡。戴起宗《脈訣刊誤》不知道《華佗內照》,只說《中藏經》原本沒有這些話,是《脈訣》自己增加的,太可恥了。手腳指甲發青、呼罵頻繁,這是筋的顏色敗壞,九日一定難以度過。
原文
李晞範曰。爪者。筋之餘。筋者。肝之餘。肝主怒。在聲為呼。今爪甲皆青。怒聲呼罵。乃肝氣太過。過則極。極則絕。肝屬木。至金成數。九日而死。
李晞範說:指甲是筋的餘氣,筋是肝的餘氣。肝主管怒氣,在聲音表現為呼叫。現在指甲都發青,發怒呼叫罵人,這是肝氣太過,太過就達到極點,極點就會斷絕。肝屬木,遇到金的成數,九天就會死。
原文
按經云。病人筋絕九日死。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。呼罵不休。又髮直如麻。甲青者死。髮直如麻半日死。
按經書說:病人筋氣斷絕九天會死。怎麼知道的?手腳指甲發青,呼叫罵人不停。又頭髮直挺像麻一樣,指甲發青的會死;頭髮直挺像麻一樣的,半天就會死。
原文
熊宗立釋髮直。乃心與小腸絕。謂發為血之餘。血敗則發枯硬直。其說亦是。但半日死未詳。疑誤不敢強釋。姑俟後考。張世賢又云。發如麻者。肺氣絕也。
熊宗立解釋頭髮直挺,是心與小腸氣絕。他說頭髮是血的餘氣,血敗壞則頭髮枯乾硬直。他的說法也是對的。但「半日死」不清楚,懷疑有誤,不敢勉強解釋,暫且等待後來考證。張世賢又說:頭髮像麻一樣的,是肺氣斷絕。
原文
按脈經云。病人髮直者。十五日死。又曰。發如干麻善怒者死。又曰。發與眉衝起者死。據中藏經曰。腸絕髮直。汗出不止。不得屈伸者。六日死。又曰。髮直者。十五日死。尋衣語死十知麼。
按《脈經》說:病人頭髮直挺的,十五天會死。又說:頭髮像乾枯的麻並且容易發怒的,會死。又說:頭髮與眉毛都豎起衝起的,會死。據《中藏經》說:腸氣斷絕、頭髮直挺、汗出不止、不能屈伸的,六天會死。又說:頭髮直挺的,十五天會死。循衣摸床、胡言亂語而死,你知道十種情況嗎?
原文
張世賢曰。尋衣語死。神不守舍也。愚謂若依死在十日。當是腎衰水涸。不能上榮於目。致目虛眩。視物不真。故循衣語死。至十日則為土之成數。水見土而絕矣。按脈經云。病人循衣縫讝語者。不可治。
張世賢說:循衣摸床、胡言亂語而死,是神不守舍的表現。我認為如果按照死在十天來說,應當是腎氣衰竭、水液枯竭,不能向上榮養眼睛,導致眼睛虛弱眩暈,看東西不真切,所以循衣摸床、胡言亂語而死。到了十天則是土的成數,水遇到土就會斷絕。按《脈經》說:病人循衣縫、胡言亂語的,無法醫治。
原文
又按丹溪心法。能合色脈。可以萬全論。欲知其內者。當以觀乎外。診於外者。斯以知其內。蓋有諸內者。形諸外。苟不以相參而斷其病邪之逆順。不可得也。為工者。深燭厥理。故望其五色。以青黃赤白黑。以合於五臟之脈。窮其應與不應。切其五脈急大緩澀沉。以合其五臟之色。順與不順。誠能察其精微之色。診其精妙之脈。內外相參而治之。則萬舉萬全之功。可坐而致矣。素問曰。能合色脈。可以萬全。其意如此。原夫道之一氣。判而為陰陽。散而為五行。而人之所稟。皆備焉。夫五脈者。天之真。行血氣。通陰陽。以榮於身。五色者。氣之華。應五行。合四時。以彰於面。唯其察色按脈。而不偏廢。然後察病之機。斷之以寒熱。歸之以臟腑。隨證而療之。而獲全濟之效者。本於能合色脈而已。假令肝色如翠羽之青。其脈微弦而急。所以為生。若浮澀而短。色見如草滋者。豈能生乎。心色如雞冠之赤。其脈當浮大而散。所以為順。若沉濡而滑。色見如衃血者。豈能順乎。脾色如蟹腹之黃。其脈當中緩而大。所以為從。若微弦而急。色見如枳實者。豈能從乎。肺色如豕膏之白。其脈當浮澀而短。所以為吉。若浮大而散。色見如枯骨者。豈能吉乎。以至腎色。見如烏羽之黑。其脈沉濡而滑。所以為生。或脈來緩而火色見如炲者死。死生之理。夫惟診視相參。既已如此。則藥證相對。厥疾弗瘳者。未之有也。抑嘗論之。容色所見。左右上下各有其部。脈息所動。寸關尺中。皆有其位。左頰者。肝之部。以合左手關位。肝膽之分。應於風木。為初之氣。顏為心之部。以合於左手寸口。心與小腸之分。應於君火為二之氣。鼻為脾之部。合於右手關脈。脾胃之分。應於濕土為四之氣。右頰肺之部。合於右手寸口。肺與大腸之分。應於燥金。為五之氣頭為腎之部。以合於左手尺中。腎與膀胱之分。應於寒水為終之氣。至於相火為三之氣。應於右手命門三焦之分也。若夫陰陽五行相生相勝之理。當以合之於色脈而推之也。是故脈要精微論曰。色合五行。脈合陰陽。十三難云。色之與脈。當參相應。然而治病萬全之功。苟非合於色脈。莫之能也。五臟生成篇云。心之合脈也。其榮色也。夫脈之大小滑澀沉浮。可以指別。五色微甚。可以目察。繼之以能合色脈。可以萬全。謂夫赤脈之至也。喘而堅。白脈之至也。喘而浮。青脈之至也。長而左右彈。黃脈之至也。大而虛。黑脈之至也。上堅而大。此先言五色。次言五脈。欲後之學者。望而切之以相合也。厥後扁鵲明乎此。述之曰。望而知之謂之神。切脈而知之謂之巧。深得內經之理也。下迨後世有立方者。目之曰神巧萬全。厥有旨哉。
又按《丹溪心法·能合色脈可以萬全論》:想要知道身體內部的情況,應當觀察外部表現;診斷外部表現,就可以了解內部情況。因為體內有什麼,就會在體表顯現出來。如果不互相參照來判斷病邪的逆順,是做不到的。做醫生的,要深刻明白這個道理。所以觀察病人的五色——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,來對應五臟的脈象,詳盡了解其相應或不相應;切按五臟的脈象——急、大、緩、澀、沉,來對應五臟的顏色,順或不順。如果能夠觀察精微的色澤,診察精妙的脈象,內外互相參照來治療,那麼萬舉萬全的功效,就可以坐著達到了。《素問》說:「能合色脈,可以萬全。」其意思就是這樣。原本大道之氣,分化為陰陽,散佈為五行,而人所稟受的都是完備的。五脈是天真的真氣,運行血氣,溝通陰陽,來榮養身體;五色是氣的光華,應合五行,配合四時,在面部顯現。只有察色按脈而不偏廢,然後才能明察疾病的關鍵,判斷其寒熱,歸屬於臟腑,隨證治療,而獲得完全治癒的效果,根本就在於能夠結合色脈罷了。假如肝的顏色像翠鳥羽毛那樣的青,脈象微弦而急,這是生機;如果脈象浮澀而短,顏色像枯草那樣的,怎能生存呢?心的顏色像雞冠那樣的紅,脈象應當浮大而散,這是順;如果脈象沉濡而滑,顏色像凝血那樣的,怎能順呢?脾的顏色像蟹腹那樣的黃,脈象應當中緩而大,這是從;如果脈象微弦而急,顏色像枳實那樣的,怎能從呢?肺的顏色像豬油那樣的白,脈象應當浮澀而短,這是吉;如果脈象浮大而散,顏色像枯骨那樣的,怎能吉呢?至於腎的顏色像烏鴉羽毛那樣的黑,脈象沉濡而滑,這是生;如果脈來緩而顏色像煙灰那樣的,就會死。死生的道理,只有診視相互參照,既然已經如此,那麼藥證相對,疾病不痊癒的情況是沒有的。又曾討論過:容色所顯現的部位,左右上下各有其分部;脈息的搏動,寸關尺中各有其位置。左頰是肝的部位,對應左手關脈,肝膽的分部,應於風木,為初之氣;額頭是心的部位,對應左手寸口,心與小腸的分部,應於君火,為二之氣;鼻是脾的部位,對應右手關脈,脾胃的分部,應於濕土,為四之氣;右頰是肺的部位,對應右手寸口,肺與大腸的分部,應於燥金,為五之氣;頭是腎的部位,對應左手尺中,腎與膀胱的分部,應於寒水,為終之氣。至於相火為三之氣,對應右手命門、三焦的分部。至於陰陽五行相生相勝的道理,應當結合色脈來推求。所以《脈要精微論》說:「色合五行,脈合陰陽。」《十三難》說:「色與脈應當相互參照相應。」然而治病萬全的功效,如果不是結合色脈,是做不到的。《五臟生成篇》說:「心之合脈也,其榮色也。」脈的大小滑澀沉浮,可以用手指區別;五色的微甚,可以用眼睛觀察。接著說「能合色脈,可以萬全」,是說赤脈到來時,喘而堅;白脈到來時,喘而浮;青脈到來時,長而左右彈;黃脈到來時,大而虛;黑脈到來時,上堅而大。這是先說五色,再說五脈,想要後世的學者,通過望診和切診來互相結合。此後扁鵲明白這一點,闡述說:「望而知之謂之神,切脈而知之謂之巧。」深得《內經》的道理。往下到後世有制定方劑的人,稱之為「神巧萬全」,確實有深意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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