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小兒之體最嫩,服藥分兩較大人當用藥一錢者,只可二三分,以次加減。如藥味過大,樹皮草根,船小何能重載?反損真氣。
小孩子的身體最嬌嫩,服藥的劑量與大人相比,如果大人該用一錢的藥,小孩只能用二三分,然後依此比例加減。如果藥味太過強烈,就像樹皮草根這些藥材,小船怎麼能承載重物呢?反而會損傷真氣。
至於老人和身體虛弱的人,即使藥物對症,也應該減少劑量。
原文
以其氣質本衰,無能抵禦藥力,宣達臟腑,充貫脈絡,易使氣壅胸塞,嘔惡神傷,未收本病之效,先發變端。
因為他們的體質本來就衰弱,無法承受藥力,藥物難以在臟腑中宣發通達、充滿貫通經脈,容易導致氣機阻塞胸悶、噁心嘔吐、精神受損,還沒見到治療本病的功效,就先引發了其他病變。
原文
合機之藥尚如此,不合病之大劑,其不至誤人,果誰信哉?故分兩不可不慎。且古之一兩,乃今時七分六釐,簡編久載。
對症的藥物尚且如此,不合病症的大劑量藥物,它不會耽誤病人,又有誰能相信呢?所以劑量不可不謹慎。況且古代的一兩,相當於現今的七分六釐,這在古籍中早已記載。
原文
古人稟賦強實,每用一藥,不過數分,每服一方尚分數次,而今運會日下,人身較於古時倍見孱弱,無如醫者漫喜大劑浪投,不辨症之虛實,不究分兩之重輕。
古人體質強壯結實,每次用一種藥,不過幾分,每服用一個方子還要分成數次;而如今時運日漸衰微,人的身體比起古代更加虛弱,無奈醫生卻隨意喜歡用大劑量胡亂投藥,不辨別病症的虛實,不講究劑量的輕重。
原文
任情率意,恬不自悔,病家昧於不知,罹其夭札者,不一而足,何啻暗中以刃殺人?
隨心所欲,安然自得而不後悔,病人因為不明白而受害,因此夭折早逝的人,比比皆是,這豈不是等同於在暗處用刀殺人嗎?
原文
惜未經人發明者,良足致慨,倘病陰寒,非大溫劑,不足以回其陽。大時熱,非大涼藥,不足以救其陰。驟脫症,非重用參耆,不足以接其元陽。
可惜沒有人將這個道理闡明出來,實在令人感慨。倘若患的是陰寒證,不用大溫熱的方劑,就不足以挽回他的陽氣;患的是大熱證,不用大寒涼的藥物,就不足以救治他的陰液;患的是突然虛脫的證候,不重用參、耆,就不足以接續他的元陽。
原文
與夫壯實之輩,非輕劑所能勝其病,又非可一例論也。
至於那些體格壯實的人,不是輕劑就能夠戰勝他們的疾病,這又不能一概而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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