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放膿拔刀用響銅打成,臨時以右手大指與食指,掐住刀口,向上臥刺,方不傷好肉,要膿口順下流勢之處,淺深量意。口欲大則刀斜出,口欲小則刀直出。膿深放淺,則內膿不出,反泄好血。膿淺放深,則內膿雖出,好肉已傷。輕捺病處,便痛皮熱,重者膿淺而稠。重按方痛,皮稍熱者,膿深而稀。
排放膿液時使用的拔刀是用響銅打製而成,使用時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刀口,向上平刺,這樣才不會傷到好肉,要讓膿口順著向下流動的位置,深淺根據情況酌量。開口想要大時刀就斜出,開口想要小時刀就直出。膿深卻切得淺,則內部的膿排不出來,反而洩漏好血。膿淺卻切得深,則內部的膿雖然排出,但好肉已經受傷。輕輕按壓患處,就痛且皮膚發熱,這是膿淺而稠;重按才痛,皮膚稍微發熱,這是膿深而稀。
原文
遍捺患上,有一點軟陷不起者,或皆硬不痛者,膿未熟,或瘀血,若放早,必傷氣血,而膿難成。
遍按患處,有一點軟陷不能彈起的,或者全部硬而不痛的,是膿未成熟,或有瘀血,如果過早切開,必定損傷氣血,導致膿難以形成。
原文
捺之軟而即起者,或皆軟不痛者,膿己熟,或濕水,若不放,則腐爛深,而瘡難斂。腫高而軟者,發於肌肉,放宜淺。腫低而硬者,發於筋脈,放宜深。腫平皮色不變者,毒著於骨,當火針烙之。體虛者,先補而後放。有起一二日,皮色照常,已有膿者。或十數日,皮色紫黑,尚無膿者。有數月之久,仍須刀放者。亦有不待放而死者。故用刀針宜審。
按之軟而立即彈起的,或者全部軟而不痛的,是膿已成熟,或有濕水,如果不切開,則腐爛加深,瘡口難以收斂。腫高而軟的,發於肌肉,切開宜淺。腫低而硬的,發於筋脈,切開宜深。腫平皮色不變的,毒附於骨,應當用火針烙之。體虛的人,先補養再切開。有發病一二日,皮色正常,已經有膿的。或者十幾日,皮色紫黑,還沒有膿的。有數月之久,仍然需要刀切開的。也有不等待切開就死亡的。所以用刀針應當謹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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