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孕婦病忌熱藥,須應用方中入清熱順胎,步步保護。若熱甚陰傷,胎已墜下,多分不救。白話提出修訂孕婦生病忌用熱藥,必須在應用的方劑中加入清熱順胎的藥,步步保護。如果熱邪太甚陰液受傷,胎兒已經墜下,多半無法救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