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治癆症,嘔血、吐血、咯血、嗽血、先用此藥止之。
治療癆症引起的嘔血、吐血、咯血、嗽血,先用此藥來止住出血。
原文
大薊 小薊 荷葉 扁柏葉 茅根 茜草根 山梔 大黃 牡丹皮 棕櫚皮(各等分)
大薊、小薊、荷葉、扁柏葉、茅根、茜草根、山梔、大黃、牡丹皮、棕櫚皮(各等分)。
原文
上各燒灰存性,研極細末,用紙包,碗蓋於地上一夕,出火毒。
將以上各藥燒成灰,保存其本性,研磨成極細粉末,用紙包裹,用碗覆蓋,放在地上過一夜,以去除火毒。
原文
用時先將白藕搗汁,或蘿蔔汁磨京墨半碗,調服五錢,食後服下,如病勢輕,用此立止,如血出成升斗者,用後藥止之。
使用的時候,先將白藕搗成汁,或用蘿蔔汁研磨京墨半碗,調入五錢藥粉,在飯後服用。如果病情輕微,服用此藥就能立刻止血;如果出血量大得像一升一斗的,就用後面的藥物來止血。
原文
十灰大小薊大黃,梔子茅根茜草根,側柏葉同荷葉等,棕櫚皮並牡丹嘗。
十灰散包含大薊、小薊、大黃,梔子、茅根、茜草根,側柏葉與荷葉同等分量,再加上棕櫚皮和牡丹皮。
原文
陳修園按:前散自注云:燒灰存性,今藥肆中止知燒灰,則色變為黑,而不知存性二字,大有深義。
陳修園按語:《前散》自註說:燒灰存性,但現在藥鋪只知道燒灰,則顏色變黑,卻不明白「存性」二字,有很深的義理。
原文
蓋各藥有各藥之性,若燒之太過,則藥成死灰無用之物矣。
因為各藥有各藥的性味功效,如果燒得太過,那麼藥就變成死灰,成為無用之物了。
原文
唯燒之初燃,即速放於地上,以碗覆之,令滅其火,俾各藥一經火煉,色雖變易,而本來之真性俱存,所以用之有效,人以為放地為出火氣,猶其淺焉者也。
只有在剛燃燒時,就立刻放在地上,用碗覆蓋,熄滅其火,使各藥經過火煉之後,顏色雖然改變,但原來的真實本性都還保存著,所以使用起來有效,人們以為放在地上是為了散發火氣,這種認識還是比較淺薄的。
原文
然余治證四十餘年,習見時醫喜用此藥,效者固多,而未效者亦復不少,推原其故,蓋因制不如法,亦因輕藥不能當此重任,必須深一步論治。
然而我治病四十多年,常見時下的醫生喜歡用這個藥,有效的固然很多,沒有效的也不在少數,推究其中的原因,大概是因為炮製不如法,也因為輕率的用藥不能擔當這個重任,必須深入一步來論治。
原文
審其脈洪面赤,傷於酗醉惱怒者,為火載血而上行症,余制有惜紅丸,日夜三四服,但須以麻沸湯泡服,不可煮服為囑。
如果診察到脈象洪大、面色發赤,是因為酗酒惱怒所傷,這是火挾血上行的病症,我製有惜紅丸,日夜服用三四次,但必須用麻沸湯浸泡服用,不可煮服,這是要特別囑咐的。
原文
審其素能保養,脈沉而細,面赤淡白,血來時外有寒冷之狀者,為陽虛陰必走症,余制有惜紅散加鮮竹茹,日夜服三劑,其藥之配合,散見於拙刻各種中,茲因集隘,不能備登。
如果診察到向來能保養身體,脈象沉而細,面色淡白帶赤,出血的時候外部有寒冷的症狀,這是陽虛陰必定外散的病症,我製有惜紅散加鮮竹茹,日夜服用三劑,這些藥物的配合,散見於我拙作各種醫書之中,因為此集篇幅有限,不能全部登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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