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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不治(輕亦可治)

五不治(輕亦可治)

五不治(輕亦可治)1
原文
一皮死麻木不仁(易治)。二肉死刀剖不斷。(患處少亦可治)。三血死潰爛。膿水淋漓。(可治)。四筋死手足脫落。(不治)。五骨死鼻梁崩塌。(難治即治亦不能復原)。耳聾聲全啞者。(難治)。陽事不起者。(難治)。不斷房事者。(不必治)。正報者必不可治。又肝經受病。先損其目。不治。(曾以目疾各方治之亦無不愈)。
白話
第一,皮膚壞死,麻木不仁(容易治療)。第二,肌肉壞死,用刀剖開也不會斷裂(患處範圍小的也可以治療)。第三,血液壞死,潰爛,膿水淋漓(可以治療)。第四,筋腱壞死,手腳脫落(無法治癒)。第五,骨頭壞死,鼻梁崩塌(難以治療,即使治療也無法恢復原狀)。耳聾而且聲音完全嘶啞的(難以治療)。陽痿不舉的(難以治療)。不斷絕房事的人(不必治療)。屬於正報(業報)的必定無法醫治。另外,肝經受病,首先損害眼睛,無法治療(曾經用治療眼疾的各種藥方治療,也無不痊癒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