瘋門全書

麻瘋二十一論

麻瘋二十一論(1)

麻瘋二十一論8
原文
麻瘋者。古人呼為癘風。又名惡疾。廣東呼為大麻瘋。又名疙瘩。外省或呼為大皮瘋。又曰癩皮瘋。染是疾者。夫妻兄弟子女離散。戚友避之。行道叱之。顛連無告。至此極矣。醫者不知受病之源。或言傳染。或言風水。雖非無因。然未必皆此之故也。蓋東南地卑近水之處。此疾尤甚。天氣較炎。地氣卑濕。濕熱相搏。乘人之虛。入於營衛。衛氣受之。則上身證多。營血受之。則下身證多。營衛俱受。上下俱多。此其大概也。究之無論上下。必氣虛。邪始乘之而入。血虛。邪始乘之而凝。結於筋絡。積於肌肉腠理之間。郁久生熱。故此病血熱居多。又或臥於濕地。受其熏蒸。或汗出後浴洗冷水。或濕衣沾身。或房勞後浴冷臥濕。皆能受病。初則血滯不行。漸生麻痹。日久漸大。不知痛癢。針之不痛。今年發手。明年發足。或如癬形。或如瘡癩。或似蟲行。或筋痛肉跳。久則傷形變貌。面生紅堆。耳或長大。時如蟬鳴。臉如酒醉。又如油塗。手拳腳跛。口喎眼斜。鼻塌唇翻。不早治。成廢疾矣。
白話
麻瘋這個病,古人稱之為癘風,又叫惡疾。廣東人稱為大麻瘋,又叫疙瘩。外省有的稱為大皮瘋,又叫癩皮瘋。染上這種疾病的人,夫妻、兄弟、子女都會離散,親戚朋友都躲避他,路上的行人也會責罵他,處境悲慘無依,達到了最悲慘的地步。醫生不知道發病的根源,有人說是傳染,有人說是風水,雖然不是沒有原因,但未必都是這個緣故。東南一帶地勢低窪接近水源的地方,這種疾病特別嚴重。天氣比較炎熱,地氣潮濕低窪,濕氣與熱氣相互搏結,趁著人正氣虛弱的時候,侵入營衛之中。衛氣受到侵襲,那麼上身的症狀就多;營血受到侵襲,那麼下身的症狀就多;營衛都受到侵襲,那麼上下身的症狀都多,這是大致的情況。推究起來無論是上身還是下身,必定是氣虛,邪氣才會乘虛而入;血虛,邪氣才會乘虛而凝滯,凝結在筋絡之中,積聚在肌肉腠理之間。鬱積久了就會生熱,所以這種病以血熱的情況居多。又或者睡臥在潮濕的地方,受到濕氣的熏蒸;或者出汗之後洗冷水浴;或者濕衣服貼在身上;或者房事過後用冷水洗澡睡在潮濕的地方,都能夠致病。最初是血液運行不暢,漸漸產生麻木感,日子久了就漸漸變大,不知道疼痛和發癢。用針扎也不痛。今年發作在手,明年發作在腳,有的像癬的形狀,有的像瘡癩的樣子,有的像蟲在爬行的感覺,有的筋骨疼痛肌肉跳動。時間久了就會損傷形體改變容貌,臉上生出紅色的腫塊,耳朵有的會變大,時常像蟬在鳴叫,臉色像喝醉了酒,又像被油涂抹過一樣。手指卷曲腳跛行,口眼歪斜,鼻子塌陷嘴唇翻出,不及早治療,就會成為殘疾了。
原文
癘風古無法治。丹溪止用醉仙散。再造散二方。但服輕粉。多生輕粉毒。恐一疾未愈。又添一疾。又有大黃皂刺牽牛之類。然惟實者可用。氣血虛者。反耗元氣。東垣海藏。各有數方。亦兼他病而治之。至耆婆所列各方。藥多難制。外此方書所載。亦殊寥寥。若薜新甫癘癘機要。詳於變證類證。而略於正治。要之濕熱相搏。邪氣乘虛而入。總以涼血和血為主。驅風驅濕為佐。審元氣之虛實。按六經以分治。斯治癘之要道也。病之輕者。背腰手足之間。形如疥癬。不痛不癢。頭面或似蟲行。或手足骨節間。撞之如刺痛。或時作熱。拭之又無。病之重者。手足生瘡。肉中結核。臉紅耳腫。口喎眼斜。至年久病深。壞形變貌。鼻塌肉崩。手指脫落。足底爛穿。則難治矣。又身有麻木。數月即發外。雖重易治。丹溪謂麻木乃癘疾之本是也。又手有痹肉。則虎口肉珠必焦。左手痹則左虎口肉焦。右手痹則右虎口肉焦。輕則肉珠瘦小。重則肉珠消陷。若兩手俱無痹肉。則虎口肉珠俱全。此法止可看手之輕重。面背腿足之疾。不驗之於此。面帶紫色。常如醉人。且如油塗。俱有微浮。或黑而枯瘦。或黃而有浮光。其人身上。必有麻木。或數月即發。或數年或數十年始大發。近發易愈。遠發難治。原於初起不信之故耳。
白話
癘風古代沒有好的治療方法。丹溪先生只用醉仙散、再造散兩個方子。但是服用輕粉,大多會產生輕粉的毒性,恐怕一種疾病還沒治好,又添了另一種疾病。又有大黃、皂角刺、牽牛之類的藥物,然而只有實證的人才能使用,氣血虛弱的人反而會損耗元氣。李東垣、王好古各有好幾個方子,也是兼顧其他病症來治療的。至於耆婆所列的各個方子,藥物難以炮製。此外方書所記載的,也特別稀少。像薛新甫的《癘癘機要》,詳細論述變證和類證,卻簡略了正治的方法。總之濕熱相互搏結,邪氣乘虛而入,總是以涼血和血為主要治法,驅風驅濕作為輔助。審查元氣的虛實,依照六經來分別治療,這才是治療癘風的要道。病情輕微的人,背部腰部手腳之間,形狀像疥癬,不痛也不癢。頭部和面部有的像蟲在爬行,或者手腳骨節之間,碰觸它像針刺般疼痛,有的時常發熱,擦拭它又沒有。病情嚴重的人,手腳生瘡,肌肉當中結核,臉紅耳朵腫,口眼歪斜。到了年久病深的地步,就會壞形變貌,鼻子塌陷肌肉崩壞,手指脫落,腳底爛穿,那就難以治療了。又有一種,身上有麻木感,幾個月就發作一次的,即使症狀嚴重也容易治療。丹溪先生說麻木是癘疾的根本,就是這個道理。又如果手上有痹肉,那麼虎口的肉珠必定會焦枯。左手有痹那麼左虎口的肉就焦枯,右手有痹那麼右虎口的肉就焦枯。輕微的話肉珠瘦小,嚴重的話肉珠消瘦塌陷。如果兩只手都沒有痹肉,那麼虎口的肉珠就全都完好。這個方法只能用來觀察手的輕重程度,臉、背、腿、腳的疾病,不能用這個來檢驗。面部帶有紫色,常常像喝醉了酒的人,而且像被油涂抹過一樣,都有輕微的浮腫。有的臉色黑而枯瘦,有的黃而有浮光。這種人身上必定有麻木感,有的幾個月就發作,有的幾年甚至幾十年才大發作。近處發作的容易康復,遠處發作的難以治療。都是由於發病初期不相信這個病的緣故罷了。
原文
南人謂藥治不過三五年。後必復發。俗云。此病只好治邪。不能除根。皆不通之論也。大凡染病者多貧。藥餌難繼。或半痊而囊空。或痊後不戒食物。不守禁忌。或治之未盡。有一二點痹肉未活。或痹肉活而皮色未復原。以致復作。此疾最忌房事。蓋精乃骨髓。精泄則毒氣乘虛而入。若不斷此。必不能治。愈後不再戒。一年必復發。
白話
南方人說藥物治療不超過三五年,以後必定復發。俗話說,這個病只能治表面的邪氣,不能除根。這些都是不通曉事理的說法。大凡染上這個病的人大多數都貧窮,藥物難以持續服用。有的是治療到一半錢囊就空了,有的是康復之後不戒口、不遵守禁忌,有的是治療沒有完全結束,有一兩處痹肉還沒有恢復活性,有的是痹肉康復了但皮膚顏色還沒有恢復原樣,以至於復發。這個病最忌諱房事。因為精液是骨髓所化生,精液泄漏那麼毒氣就會乘虛而入。如果不斷絕房事,必定不能治好。康復之後如果不再戒除,一年之內必定復發。
原文
輕者腳未吊。手未拳。鼻未塌。肉未崩。證本可治。而服藥無效。或氣虛未補其氣。血虛未補其血。又或兼有別證。當詳審之。
白話
病情輕微的人,腳還沒有跛,手還沒有卷曲,鼻子還沒有塌陷,肌肉還沒有崩壞,症狀本來可以治好。但如果服藥沒有效果,可能是氣虛沒有補益他的氣,血虛沒有補益他的血。又或者兼有其他的證候,應當詳細審察。
原文
病在外而浮者易愈。在內而沉者難痊。氣血盛者易治。衰者難治。在外而浮者。麻木不久尚淺。重扭則痛。毒發在外。或癬或紅堆。即遍身濕爛。亦可速愈。在內而沉者。痹肉沉內。稍稍緣開面上。手足背腿。各處紅紫之色。浸入肉內。不但現於皮膚。重扭不疼。針刺不知。治之必須一二年方可全愈。
白話
病在外表而浮淺的容易康復,在內裡而沉深的難以治好。氣血旺盛的容易治療,衰弱的難以治療。在外表浮淺的,麻木時間不長程度尚淺,用力扭轉就會疼痛。毒氣發作在外表,有的像癬有的像紅色腫塊,即使遍身糜爛,也可以很快康復。在內裡沉深的,痹肉深陷在內,稍微沿著蔓延到面部,手腳背部腿部,各處紅紫的顏色,浸潤到肌肉裡面,不只是表現在皮膚上,用力扭轉也不疼痛,針刺也感覺不到。治療這種病必須一兩年才能完全康復。
原文
死肉紅堆。刺淺即覺痛者。不必爛。刺深不知痛。刀割不知疼。鼠咬不覺。宜用藥爛去。然後用膏藥貼之。用生肌藥敷之。即易平復。未見疾而有臭氣逼人。此種一發必甚。亦易傳染。蟲乃肝經風熱所生。肝不受病則無蟲。謂瘋病無蟲固非。謂瘋病有蟲亦謬。損筋者。手拳足痿。手拳不硬。以手按之即直。治之得法。手可復伸。硬者難伸。腳吊痿者。不焦可復舊。焦者難復。手焦亦然。折骨者手足脫落。四肢如冰。骨節挺露。形如枯樹。名為濕墜。
白話
死肉和紅堆,如果刺得淺就能感覺疼痛的,不必用腐爛的方法。刺得深也不知道疼痛的,刀割也不知道疼,老鼠咬也不知道,這種就適宜用藥物使其腐爛去除。然後用膏藥貼上,用生肌的藥物敷上,就容易康復平整。還沒有見到疾病症狀而有臭氣逼人的,這種一旦發作必定很嚴重,也容易傳染。蟲是由肝經的風熱所生的,肝不生病就沒有蟲。說瘋病沒有蟲固然不對,說瘋病有蟲也是錯誤的。損傷筋骨的,手指卷曲腳痿弱無力,手指卷曲而不僵硬,用手下按就能伸直,治療得法的話,手可以恢復伸直。僵硬的就難以伸直。腳吊而痿弱的,如果還沒有焦枯就可以恢復原樣,焦枯了就難以恢復。手焦枯了也是一樣。折骨的就是手足脫落,四肢冰冷,骨節突出露在外面,形狀像枯樹一樣,名叫做濕墜。
原文
濕閉久而生熱。熱鬱久而生痰。輕則鼻塞。重則聲啞。法宜清利肺經。痰自息。塞自通。啞自開。肺主氣。肝藏血。氣行則血行。血凝因氣滯。肺主皮毛。肝主經絡。肝盛而脾胃亦病。故現於面。面屬陽明胃也。發於四肢。四肢脾也。筋弛皮癢。肝之本證。聲啞鼻塞。肺之本證。折骨則腎病也。其初必由肝肺而致。又肝木能自生風生蟲。肺失治節。故眉落筋弛。治瘋者。當以肝肺二經為主。
白話
濕氣閉塞久了就會生熱,熱氣鬱結久了就會生痰。輕的話就鼻塞,重的話就聲音嘶啞。治療方法適宜清利肺經,痰自然會平息,阻塞自然會通暢,嘶啞自然會恢復。肺主管氣,肝藏血,氣運行那麼血就運行,血凝結是因為氣滯。肺主管皮毛,肝主管經絡。肝氣盛那麼脾胃也會生病,所以表現在面部。面部屬於陽明胃經。發作在四肢,四肢屬脾。筋骨弛緩皮膚發癢,是肝的根本證候。聲音嘶啞鼻子堵塞,是肺的根本證候。折骨就是腎的病。這個病起初必定是由肝肺兩臟導致的。又因為肝木能自己生風生蟲,肺失去了治節的功能,所以眉毛脫落筋骨弛緩。治療瘋病的人,應當以肝肺兩條經脈為主。
原文
大小便不同器。人皆知之。外此。病人吃煙。亦宜避之。不病人吃煙。見病人亦宜避之。病人之尿。不可淋菸草。淋則吃者必生瘋病。此則人所不知。或謂人之氣血。各歸其經。豈能傳染他人。不知疥癬尚有傳染。何況瘋乎。父精母血。交媾成形。而所生男女。或染或否。何也。病在內者無不傳。病在外者間有不傳。未病而先生子。能禁忌者不傳。至云瘋病無及子女者。則非也。精血交媾。夫妻豈有不傳。男傳女者少。女傳男者多。何則。女人因月水下而能泄其毒。故瘋病者少。或言妇人賣瘋之說。理亦可信。又言地土所產。室女亦必賣瘋。則終身不患此病。而所買之人則生瘋。若果有此。當於室女經水初至時。即用藥治之。以去血熱為主。以平祛肝經自生之風為佐。但得一次現面則毒出矣。切不可用瘋門套藥。用之反致成瘋。存此以質高明。
白話
大小便不在同一個器具裡,這是人人皆知的。除此之外,生病的人吸菸,也應當避免。沒有生病的人吸菸,見到生病的人也應當避免。病人的尿,不能澆淋菸草,澆淋了的話吸菸的人必定會生瘋病。這一點是一般人不知道的。有人說人的氣血各歸各的經脈,怎麼能傳染給別人呢?不知道疥癬尚且有傳染,何況是瘋病呢。父親的精母親的血,交合形成胚胎,然而所生的子女,有的傳染有的不傳染,這是為什麼呢?病在內在臟腑的沒有不傳染的,病在外在體表的間或有傳染。還沒有發病就先生了孩子,能夠節制禁忌的就不會傳染。至於說瘋病不會傳染給子女的,那就錯誤了。精血交合,父母豈有傳染給子女的。男傳給女的少,女傳給男的多。為什麼呢?因為女人因為月經的存在能夠泄去其中的毒氣,所以生瘋病的人少。有人說女人賣瘋的說法,道理上也是可以相信的。又有的說當地所出產的東西,處女也一定會買來吃,卻終身不患這個病,而所買東西吃的人卻生瘋病。如果確實有這種情況,應當在處女月經初來的時候,就用藥物治療,以去除血熱為主,以平肝祛除肝經自己所生的風為輔助。只要有一次症狀表現出來那麼毒就出去了。千萬不可用治瘋門套用的藥物,用了反而會導致成瘋。提出這個問題來請教高明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