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火點雪

卷三

痰火脈

卷三/痰火脈7
原文
按:痰火之脈,以浮而芤濡虛緩,遲大無力,沉而遲澀,結代無力,皆虛而不足,外證自汗短氣喘促,或肢厥者,皆屬脾肺腎三臟俱虛,脈合其證,此受補者也。
白話
按:痰火病的脈象,如果呈現浮而芤、濡、虛、緩,遲大無力,沉而遲澀,結代無力等,這些都是虛弱不足的脈象。外在症狀表現為自汗、氣短、喘促,或者四肢厥冷,都屬於脾、肺、腎三臟俱虛。脈象與證候相符,這是可以接受補益治療的。
原文
若脈來弦長緊實,外證痰實氣壅喘咳,或煩或熱,或咽痛,或復見諸血,此為陰虛火動,脈不合證,此不受補者也。
白話
如果脈象來得弦、長、緊、實,外在症狀表現為痰實、氣機壅滯、喘咳,或心煩、發熱,或咽喉疼痛,或又出現各種出血,這是陰虛火旺,脈象與證候不相符,這是不能接受補益治療的。
原文
又按:《脈經》曰:骨蒸發熱,脈數而虛,熱而澀小,必殞其軀。
白話
又按:《脈經》說:骨蒸發熱,脈象數而虛弱,發熱而脈象澀小,必定會死亡。
原文
又曰:勞極諸虛,浮濡微弱,土敗雙弦,火炎急數。
白話
又說:勞損過度導致的各種虛證,脈象浮濡微弱;如果脾土衰敗而出現雙弦脈,或火氣上炎而出現急數脈,都是危險的。
原文
又曰:諸病失血,脈必見芤,緩小可喜,數大可憂。
白話
又說:各種疾病導致失血,脈象必定出現芤脈。如果脈象緩小而有力,這是可以治癒的徵兆;如果脈象數大,則是令人擔憂的。
原文
又曰:病熱有火,洪數可醫,沉微無火,無根難醫,此皆言脈證之宜忌也。
白話
又說:疾病發熱而有火邪,脈象洪數的可以醫治;如果脈象沉微,表示沒有火邪,屬於無根之火,難以醫治。這些都是在論述脈象與證候的適宜與禁忌。
原文
凡有干於痰火癆瘵之脈,悉詳附之於後,惟不切於此證者,乃摘之。
白話
凡是與痰火、癆瘵病相關的脈象,都詳細附在後面,只有那些與此證不相關的脈象,才予以摘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