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嘗醫新病,或痢或雜病,初時有邪,脈浮數。用按脈病藥數劑,數脈即退,病亦向安。
我曾醫治新病,或是痢疾或是雜病,初起時有邪氣,脈象浮數。用按脈辨證的藥幾劑後,數脈即消退,病情也趨向安穩。
原文
再數劑,即倦,脈反覺浮數,此時不可謂尚有邪也。
再用幾劑,病人就感到疲倦,脈象反而感覺浮數,此時不可以說還有邪氣。
因為邪氣退去而神氣剛剛轉復,所以脈浮,只適合用保元湯來保養元氣。
原文
浮數之脈,得微汗而退,此乃陽氣升,元神足,而邪自退之法也。倘不識此,仍以祛邪之藥治之。精神日損,肌肉日消,久之變為虛勞矣。
浮數的脈象,得到微汗而退,這是陽氣上升、元神充足,邪氣自然退去的方法。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,仍用祛邪的藥來治療,精神日益耗損,肌肉日益消瘦,時間久了就變成虛勞了。
原文
凡病遇時節則變換不定,或又加者,蓋遇時節,則天地之氣或升或降,而人身之氣亦應之,病者精氣尚充,猶能與時令相應。
凡是疾病遇到季節時令就變換不定,或者又加重,是因為遇到時令,天地之氣或上升或下降,而人體之氣也與之相應,病人精氣尚且充實,還能與時令相應。
原文
若元氣久虛之人,無以助升降之氣,上升則頭眩、嘔噦,下降則足熱、身寒,反為氣候所牽,而身不能為之主矣。
如果元氣長久虛弱的人,沒有能力輔助升降之氣,上升就會頭暈、嘔吐呃逆,下降就會腳熱、身寒,反而被氣候所牽引,而身體不能自主了。
原文
(病隨節氣而動者,氣敗也;隨月之盈虧而動者,血敗也。故重病朔望有加即不治。本文是專指升降太過,更有當升不得升,當降不得降,身氣與天地參差者,其實亦是一般機括。)
(疾病隨著節氣而變動的,是氣敗;隨著月亮的盈虧而變動的,是血敗。所以重病在初一、十五加重就不治了。本文是專門指升降太過,還有應當升不能升、應當降不能降,身體之氣與天地之氣參差不齊的,其實也是同樣的機理。)
原文
脾胃病,十分虛,死於初春,亦有望春而死者;八分虛,死於孟春;五、六分虛,死仲春。
脾胃病,十分虛弱,死於初春,也有望著春天就死的;八分虛弱,死於孟春;五、六分虛弱,死於仲春。
原文
及醫之不得其當者,雖原無死道,而業已醫壞,至季春不能挨矣。清明前後二、三日,尤為不爽。
至於醫治不得當的,雖然原本沒有致死的道理,但已經被醫壞,到了季春就撐不過了。清明前後二、三天,尤其不會有差錯。
原文
肺腎病,起於春,十分虛,死於初夏,亦有望夏而死者;八分虛,死於仲夏,六分虛,死於季夏。
肺腎病,起於春天,十分虛弱,死於初夏,也有望著夏天就死的;八分虛弱,死於仲夏,六分虛弱,死於季夏。
原文
凡久病,服藥後六脈俱和,偶一日診之,或細加數,或虛弱,或變怪異常,即當細問起居之故,或有一晚不睡而變者,或因勞碌惱怒,或感冒風寒,各隨其感而治之。治之而脈終不和,此為難治。
凡是久病,服藥後六脈都平和,偶然有一天診脈,或細而兼數,或虛弱,或出現怪異異常的脈象,就應當仔細詢問生活起居的原因,或許有一晚沒睡而變化的,或許因勞碌惱怒,或者感冒風寒,各自根據其感受而治療。治療後脈象始終不平和,這是難治的。
原文
一晚不睡或勞傷者,則用補中助元;傷飲食,則用鹽湯探吐,後以二陳加減消食之品佐之。
一晚沒睡或勞累損傷的,就用補中助元的方法;飲食所傷的,就用鹽湯探吐,之後用二陳湯加減消食的藥物輔助治療。
原文
若房勞者,脈雖變而病不變者,猶可以平日調補治之。倘病與脈俱變,調之不和,決難救矣。秋冬尚可冀幸,春夏萬不可為。若傷暑者,宜少撤帷閉,以治暑法治之。
如果是房勞過度的,脈象雖然改變而病情沒有改變的,仍然可以用平日的調補方法治療。倘若病情與脈象都改變,調理後仍不平和,必定難以救治了。秋冬還可寄望僥倖,春夏萬萬不可為。如果傷暑的,應當稍微撤去帷幔通風,用治暑的方法治療。
原文
若冒風寒,以溫肺加風藥散之,一、二劑即和,乃可;若不轉,亦不治。
如果感受風寒,用溫肺藥加上祛風藥來發散,一兩劑就平和了,才可以;如果脈象不轉變,也是不治之症。
原文
大抵易於秋冬,而難於春夏,亦觀人脾胃元氣而消息之,不可輕忽,妄許人以易治。
大致上秋冬容易治癒,而春夏難以治癒,也要觀察病人脾胃元氣的情況來斟酌,不可輕忽,胡亂許諾人家容易治療。
原文
嘗治一產後婦人,素有勞症,一年前,以八物湯愈,然連連綿綿,未為全去。
曾醫治一位產後婦人,平素有勞損症,一年前,用八物湯治癒,但是連連綿綿,沒有完全去除。
原文
次年得產,正癸亥,屬戊癸化火之年,天氣炎甚,時醫雖用人參,仍以山楂能解參毒間之,致寒熱作瀉。
第二年生產,正逢癸亥年,屬於戊癸化火的年份,天氣非常炎熱,當時的醫生雖然用了人參,卻又用山楂能解人參之毒而夾雜使用,導致寒熱腹瀉。
原文
余診之,脈數九至,尚不短,用保元加乾薑、熟附一分,四劑,數脈退減。
我為她診脈,脈數九至,尚且不短,用保元湯加乾薑、熟附子一分,四劑後,數脈退減。
原文
再清晨診之,按下浮緩,但去著骨,指下細弦如絲,數脈如故。
再於清晨診脈,按到浮緩,但去掉按到骨頭,指下細弦如絲,數脈仍舊。
原文
(此又以浮緩中有一條為敗脈矣,可知前卷一條之說,只是脈中之脊,非別一條也,神理全不同。)予曰:不可為矣。
(這是又以浮緩中有一條為敗脈,可知前卷一條的說法,只是脈中的脊,並非另外一條,神理完全不同。)我說:無法治了。
原文
彼懇求不已,用桂制白芍五分,炙草五分,參、耆各五分,作建中湯之意,服至八劑,數脈退,幾六至。又四劑,幾五至。彼以為愈矣,遂止藥。
她懇求不已,用桂枝製白芍五分,炙甘草五分,人參、黃耆各五分,仿照建中湯的意思,服到八劑,數脈退,將近六至。又四劑,將近五至。她以為好了,就停止服藥。
原文
此四、五、六月後,脈轉弦細而歿,此案有裨前論,故附之。
這在四五個月後,脈象轉為弦細而去世,這個案例有助於前面的論述,所以附在這裡。
原文
(凡診虛損,無不留心生死關頭者。然生死在脈,死之遲速在證,其中頗有難決者。以脈言之,一則兩寸短弱,兩尺軟長,起伏如一,極似無病,而兩旁邊際蕭條,與肌肉不相入也;二則右寸短弱,左關沉陷,右尺細長,左尺軟長,極似有根也;三則午前脈和似無病,午後硬大似病重,而其證無甚增減也。以證言之,一則體重不能反側,或兩肋支滿,或起動汗出而神清音朗也;二則胸痹似結,痰不能出,飲食日減,而亦有不減也;三則忽發寒熱如新感,旋即熱退,更加體倦氣弱,語聲拖曳也。至於脈之細數芤散革牢,先數後緩,先硬忽軟,先細忽大;證之喑啞噦噫,更無不知其逆者,欲以此決其死之何日何時,終難灼見。曾診兩人,一壯年冬月寒傷於足,以麻黃髮其上,氣逆足胕稍動即喘,不能飲食,正月諸症稍減。診之,脈久不來,來如雀啄,僅在皮毛,五、七啄後,即盤旋於皮毛之上而不能去,去又如弦之絕,從中分斷,不能返入,兩手並診,又彼此相避,來去不齊。此元氣已斷,危在旦夕。因飲食步履未改,決在立夏,竟延夏至何也?一老年平氣弱音低,忽增胸痹、體倦、行步乏力,飲食日減,夜不成眠,脈來雀啄,參伍不調,模糊無力,但不盤旋,不中斷,不兩手相避,其歇在已去之後,而不能來耳,亦無寒熱。時方冬月,用溫補大劑,保腎安肝,兼行痰血,並於飲食加意調攝。脈旋轉正,猶慮腎涸木枯,及春生髮之令,難免摧折。乃至次年冬月,脈又結代,復以法調之,至今四年安健,此又何也?元氣退而藥食進之,其勢必有相及者,特其機微而難喻耳。究竟死期遲速,總不外臟氣、天時、五行互克,即不十全,不失八、九。《內經》曰: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陽脈知病,陰脈知死,陰陽之脈,豈可不別乎?)
凡是診治虛損病,沒有不留心生死關鍵的。然而生死在於脈象,死的遲速在於證候,其中頗有難以決斷的。以脈來說,一種是兩寸短弱,兩尺軟長,起伏如一,極像無病,但兩旁邊際蕭條,與肌肉不相貼合;第二種是右寸短弱,左關沉陷,右尺細長,左尺軟長,極像有根;第三種是午前脈象平和似無病,午後硬大似病重,而其證候沒有什麼增減。以證候來說,一種是身體沉重不能翻身,或兩脅支滿,或活動出汗而神志清晰、聲音響亮;第二種是胸痹似結,痰咳不出,飲食日減,但也有不減的;第三種是忽然發寒熱像新感,隨即熱退,更加體倦氣弱,語聲拖曳。至於脈象的細、數、芤、散、革、牢,先數後緩,先硬忽軟,先細忽大;證候的啞、噦、噫,沒有不知道是逆證的,想以此來斷定死的何日何時,終究難以看得分明。曾診治兩人,一個壯年冬天寒傷於足,用麻黃髮汗於上,氣逆腳背稍微動一下就氣喘,不能飲食,正月時各種症狀稍減。診脈,脈久久不來,來時如雀啄,僅在皮毛,五、七下啄後,就盤旋在皮毛之上而不能離去,離去又如弦斷絕,從中間分斷,不能返回,兩手同時診脈,又彼此相避,來去不齊。這是元氣已斷,危在旦夕。因為飲食步履未改,判斷死在立夏,竟然延到夏至為什麼?一位老年人平素氣弱音低,忽然增加胸痹、體倦、行步乏力、飲食日減、夜不成眠,脈來雀啄,參伍不調,模糊無力,但不盤旋、不中斷、不兩手相避,其歇止在已經過去之後,而不能來了,也沒有寒熱。當時正值冬月,用溫補大劑,保腎安肝,兼行痰血,並在飲食上用心調養。脈象旋轉恢復正常,仍擔心腎水枯竭、肝木乾枯,到了春天生發的時令,難免摧折。到了次年冬月,脈又結代,再依法調治,至今四年健康安好,這又是為什麼呢?元氣衰退而用藥食補進,其勢力必有相互作用,只是那機理微妙而難以理解罷了。究竟死期遲速,總不超出臟氣、天時、五行互相克制,即使不能十全,也不失八九。《內經》說: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陽脈知道病處,陰脈知道死期,陰陽之脈,難道可以不辨別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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