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科匯纂

濕痰

濕痰

濕痰3
原文
《可法良規》雲∶凡傷損之症,其患已愈而腿作痛,乃受患太重,膿血過多,瘡雖愈而氣血尚未充也,故濕熱乘之,因虛而襲,以致作痛,非風證也,故用養血祛濕之劑以止痛。
白話
《可法良規》說:凡是損傷的病症,患者已經痊癒但腿部卻疼痛,是因為受傷太重,膿血過多,瘡雖然好了但氣血尚未充足,所以濕熱趁虛侵襲,因而導致疼痛,這不是風證,所以用養血祛濕的藥劑來止痛。
原文
又雲∶腎水足,則肝氣充溢,經脈強健,雖有傷損,氣血不虧,而潰斂以時,氣路不至於上逆,痰涎何由而上壅。使腎氣一虛,水不能生木,則肝氣奔騰,逆而不下,痰氣亦隨之以升,非風痰也,乃水泛為痰也,宜六味地黃丸,或六味地黃湯加清肝之劑。
白話
又說:腎水充足,則肝氣充溢,經脈強健,即使有損傷,氣血不虧虛,潰瘍收斂按時,氣路不會向上逆,痰涎為何會向上壅塞?如果腎氣一旦虛弱,水不能生木,則肝氣奔騰,逆而不下,痰氣也隨之上升,這不是風痰,而是水泛為痰,適宜用六味地黃丸,或六味地黃湯加清肝的藥劑。
原文
耀山雲∶此症作痛,分濕痰、濕熱、痰火、痰氣四症,總之痰因濕化,濕居其多,惟下部濕先受之,故多用下部藥也。
白話
耀山說:此症疼痛,分為濕痰、濕熱、痰火、痰氣四種症狀,總之痰因濕化,濕佔多數,只有下部濕氣先受侵襲,所以多用下部藥物。